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市”或“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和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新城市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及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6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94.3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7,965.6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19年5月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442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000.00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及
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998.35万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
001.6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2年1月28日出具了《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I1001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47,965.69 |
减:截至期末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41,162.73 |
加:截至期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 4,022.20 |
减:项目结项补充流动资金 | 5,150.3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5,674.78 |
其中:定期存款 | 5,500.00 |
其他使用情况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74.78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45,001.65 |
减:截至期末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 124.27 |
加:截至期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 1,901.26 |
加:截至期末未支付的发行费 | 54.3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46,832.99 |
其中:定期存款 | 45,700.27 |
其他使用情况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132.71 |
注:表中的数据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一)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6,122.8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476号)。2019年5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122.8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122.86万元已全部置换完毕。
(二)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部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和决议有效期限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开展,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0.00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51,200.27万元用于购买定期存款产品,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按计划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
(四)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设计平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839.23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2、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258.22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与使用,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新城市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新城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新城市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王行健 | 韩芒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7,965.6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949.26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 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162.73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 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 资金总额比例 | 0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信息系统建设
项目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2,643.90 | 2,643.90 | 2.25 | 328.29 | 12.42% | 2025年4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设计平台建设
项目
设计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16,698.70 | 16,698.70 | 8,536.41 | 16,698.70 | 100% | 2023年4月27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否 |
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1,123.09 | 21,123.09 | 2,409.73 | 16,635.74 | 100% (注1) | 2023年10月26日 (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7,500.00 | 7,500.00 | 0.00 | 7,500.00 | 1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7,965.69 | 47,965.69 | 10,948.40 | 41,162.73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合计
合计 | — | 47,965.69 | 47,965.69 | 10,948.40 | 41,162.73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受行业宏观因素等的综合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涉及的设备采购、建设施工进度等受制约,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2025年4月30日。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第三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设计平台建设项目)投入计划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募投项目之“设计平台建设项目”中新建、改扩建分公司的具体实施地点,不局限于原计划中实施地点的范围,具体实施地点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同时根据业务实际需要,视情况调整部分设计平台的改扩建或新建的先后顺序。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第三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投入结构的议案》,同意在满足公司未来实际发展需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目前的发展速度,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中内部具体实施项目的投入结构。 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设计平台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9年5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122.8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6,122.8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设计平台建设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的投入,专户节余资金全部为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设计平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839.23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的投入,专户节余资金为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以及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258.22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部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赎回的短期、保本型现 金管理产品余额为5,5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储于专户,并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注2: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因此项目进度为100%。
附表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5,001.6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4.27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 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4.27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 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 资金总额比例 | 0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国土空间规划与土地统筹业务中心项目
国土空间规划与土地统筹业务中心项目 | 否 | 15,750.00 | 15,750.00 | 7.51 | 7.51 | 0.05% | 2025年4月30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智慧城市感知系统设计中心项目
智慧城市感知系统设计中心项目 | 否 | 14,650.00 | 14,650.00 | 48.52 | 48.52 | 0.33% | 2025年4月30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心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心项目 | 否 | 14,601.65 | 14,601.65 | 68.24 | 68.24 | 0.47% | 2025年4月30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5,001.65 | 45,001.65 | 124.27 | 124.27 | -- | — | 0 | 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合计
合计 | — | 45,001.65 | 45,001.65 | 124.27 | 124.27 | -- | — | 0 | 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国土空间规划与土地统筹业务中心项目”“智慧城市感知系统设计中心项目”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心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2025年4月30日。 |
目)
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部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赎回的短期、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45,700.2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储于专户,并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