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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瑞生物: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若宾)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本人作为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以认真、独立、审慎的态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袁若宾,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中山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7月至2007年9月任广东烟草广州市有限公司职员,2007年10月至2010年6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顾问,2010年7月至2011年5月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董事,2011年5月至2019年6月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9年7月至2020年8月任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总裁,2020年9月至2023年6月任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23年7月至今任广东高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裁。2023年10月13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未召开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无缺席董事会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表: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袁若宾1100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2200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2、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三)对公司进行了解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履职以来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主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公司定期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多、更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汇报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报告期内,重点关注定期报告相关情况: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监事、管理层和股东方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袁若宾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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