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5 证券简称:捷强装备 公告编号:2024-027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型防化装备及应急救援设备产业化项目”、“防化装备维修保障与应急救援试验基地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共计20,540.83万元,其中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为16,238.75万元,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余额为4,302.60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52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下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6号)批复,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
通知》(深证上[2020]728 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19.90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每股发行价格为53.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1,946.6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92,700.4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670.41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8月13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100Z0067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备案文号 |
军用清洗消毒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24,962.97 | 22,924.60 | 津辰审投备[2019]12号、 津辰审投备[2019]13号 |
新型防化装备及应急救援设备产业化项目 | 24,966.07 | 24,966.07 | 津辰审投备[2019]98号 |
防化装备维修保障与应急救援试验基地项目 | 3,178.87 | 3,178.87 | 津辰审投备[2019]125号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960.47 | 9,960.47 | 津辰审投备[2019]66号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 | 9,000.00 | |
合计 | 72,068.38 | 70,030.01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新型防化装备及应急救援设备产业化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4,328.91 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7.39%;“防化装备维修保障与应急救援试验基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909.84 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60.08%。
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投资进度 | 节余募集资金 (万元) | 其中: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万元) |
新型防化装备及应急救援设备产业化项目 | 24,966.07 | 10,637.16 | 42.61% | 14,328.91 | 592.02 |
防化装备维修保障与应急救援试验基地项目 | 3,178.87 | 1,269.03 | 39.92% | 1,909.84 | 103.09 |
合计 | 28,144.94 | 11,906.19 | 42.30% | 16,238.75 | 695.10 |
注:节余募集资金实际转出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的银行账户余额为准,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后期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和利息及理财收益将统一结转。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本次募投项目“新型防化装备及应急救援设备产业化项目”、“防化装备维修保障与应急救援试验基地项目”结项后节余金额包括尚未支付的工程施工合同质保金等,因该等合同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拟将节余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性质 | 余额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 | 632263416 | 专用账户 | 224.1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风电产业园区支行 | 0302066529000022088 | 专用账户 | 31.99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复康路支行 | 120066012013000386193 | 专用账户 | 20,284.65 |
合计 | 20,540.83 |
2、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通过市场调研、商务谈判、集中采购等方式合理降低成本费用,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新型防化装备及应急救援设备产业化项目”、“防化装备维修保障与应急救援试验基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0,540.8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余额为零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办理销户手续。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新型防化装备及应急救援设备产业化项目”、“防化装备维修保障与应急救援试验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余额为零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办理销户手续。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型防化装备及应急救援设备产业化项目”、“防
化装备维修保障与应急救援试验基地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本次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