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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葆轩: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童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70357证券简称:雅葆轩公告编号:2024-024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童刚)

作为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为董事会提供多元化视角和专业支持,促进董事会作出科学合理判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童刚,男,1979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

2001年

月至2007年

月,任安徽陵阳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年

月至2009年

月,任安徽铭诚律师事务所律师;2009年

月至今,任安徽籍山律师事务所负责人;2021年

月至今,任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的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本人不存在无故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上述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实际出席

次数

缺席次数童刚8804402023年,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本人认真进行审议,均投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况。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本人及时参加各项会议,忠诚、谨慎、勤勉地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主要审议了各定期报告的有关事项。我们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及评估;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信息披露工作;监督保障各项内控制度有效实施。

2、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自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立自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未发生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因此,2023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或事前认可

(一)本人对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审查,共发表

了5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审议事项意见类型2023年1月13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1.《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

分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暨资产抵押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2023年3月9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1.《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合肥雅葆轩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2.《关于拟设立苏州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

2023年4月25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1.《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同意

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5.《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

案》

6.《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议案》

7.《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023年7月

17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

1.《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陵支行以税融通的方式申请流动资金贷

款暨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同意2023年8月25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案》

2.《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

(二)本人对公司

2023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审查,共发表了

次事前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审议事项意见类型2023年4月25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1.《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

案》

同意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等情况。

五、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审计部保持定期沟通,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持续沟通,对审计机构的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提出了要求和期望并进行了监督,认为审计机构能够根据约定履行职责,履责情况良好。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本人能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核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

针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工作会议等机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主动了解并进行检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八、其他情况

在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本人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明确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角色定位,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事项,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更好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童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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