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地履行职责,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3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4月25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的议案》共11项议案。
(二)2023年8月23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三)2023年10月25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报告期内的7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含1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各项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2023年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忠于职守,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定期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完善、制度健全执行有效;经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已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随着公司的发展不断修订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有关联交易遵守了市场交易原则,202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控制在经董事会审议同意的范围内,未发现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发生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外,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亦无其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加强公司风险监管,注重协调对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