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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0,008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21,733万元,同比减少185.35%?

?公司预计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8,539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19,178万元,同比减少180.26%。

?以上更正后的预告数据为预审结果,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报为准。根据目前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情况,年审会计师拟对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对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报告出具否定意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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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900万元,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2,400万元。

(三)、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0,008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21,733万元,同比

减少185.35%。预计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8,539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19,178万元,同比减少180.26%。

二、上年度同期业绩情况

(一)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257,654.3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6,389,185.56元。

(二)每股收益:0.0658元。

三、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一)根据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服饰”)和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对公司往来款期后和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公司对阳光服饰和阳光集团目前的还款能力重新进行了风险评估,经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深入沟通后,基于谨慎性原则,我们对2023年12月31日与还款相关的会计科目应收账款、预计负债、资产减值损失等也进行调整。

公司拟提高对阳光服饰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信用减值损失增加8860.57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8859.94万元。向阳光集团提供的对外担保提高预计负债的比例,信用减值损失对应增加2000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500万元。上述两项减少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0359.94万元。加上随着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深入进行微调的项目,公司将原业绩预告的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900万元更正为约-10,008万元。

2024年1月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时,公司根据阳光服饰往年的回款情况,以及阳光服饰对公司应付账款在公司年报披露前的付款计划,公司按常规考虑了阳光服饰的应收账款和阳光集团对外担保的预计负债所对应的信用减值损失。但随着期后阳光服饰还款未达预期等实际情况,我们重新进行了审慎评估,将公司对阳光服饰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1年内由5%提高至10%,1至2年由10%提高至30%;对阳光集团提供担保的额度4亿元,预计负债比例由5%提高至10%。由于基数较大,变动的金额较大,因此公司对业绩预告进行更正。

(二)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更正有关事项与2023年年度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讨论,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更正方

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四、风险提示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更正内容准确性的其它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以上更正后的预告数据为预审结果,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目前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尚未结束,年审会计师拟对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拟对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报告出具否定意见。公司相关事项是否涉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年审会计师最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临2024-017”号公告)。若公司的内控报告为否定意见或被认定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服饰”)的账款超出信用期的金额为26,147万元,可能存在收不回的风险。

六、董事会致歉说明

公司及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对此次预告更正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将在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并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坚持谨慎性原则,提高业绩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公司也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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