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荣盛石化:关于开展2024年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002493证券简称:荣盛石化公告编号:2024-029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为了降低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更好地规避原材料及主要产品涨跌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或“公司”)拟利用境内外期货市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开展的主要原材料和产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主要原材料和产品期货品种,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根据公司产能规模,预计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管理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实现稳健经营目标,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价格异常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受宏观经济和大宗商品价格的影响,公司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频繁,直接影响了公司相关业务的经营业绩。公司作为大宗商品的采购商和生产商,在价格波动过程中会面临船期变化、下游需求变化等影响,不可避免的存

在现货敞口风险,所以通过期货套期保值进行风险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由于公司生产运营所需的原材料和主要产品价格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并且与期货品种具有高度相关性,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投资选择的交易场所和交易品种市场公开透明,成交积极活跃,流动性较强,公司认为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是切实可行的,对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为了降低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更好地规避原材料及主要产品涨跌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利用境内外期货市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根据公司产能规模,预计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量额度。

3.交易方式:(1)交易场所:期货交易所;(2)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原油、石脑油、燃料油、对二甲苯、精对苯二甲酸(PTA)、乙二醇(MEG)等产业链相关品种的期货交易合约。

4.交易期限: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该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

5.资金来源: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交割期的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会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不能回归,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期货交易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由于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4.信用风险: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规定,取消合同,造成公司损失。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或产品相关的期货品种。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规定了套保方案的设计原则,并规定了套保方案的具体审批权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以规避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不涉及投机和套利交易,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公司所需的原材料及产品,其中,套期保值的数量不能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能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期货业务进行管理,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造成的操作风险。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公司期货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执行。开展套期保值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和产品期货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将计入公司的当期损益,从而将增加或减少公司利润水平。

五、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