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26 900937 公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 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董事 | 冯荣 | 因工作安排 | 郎国民 |
三、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郎国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付璐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长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为188.4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91亿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0.36亿元。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相关风险,请查阅“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及措施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7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4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4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54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董事长郎国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付璐璐、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长江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三、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 | 指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装机容量 | 指 | 发电设备的额定功率之和 |
华电集团 | 指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华电煤业 | 指 |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锦兴公司、锦兴能源 | 指 | 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
天职国际 | 指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权益装机容量 | 指 | 控、参股电厂装机容量乘以控、参股比例之和。 |
发电量 | 指 | 电厂(发电机组)在报告期内生产的电能量,简称“电量”。 |
上网电量 | 指 | 电厂所发并接入电网连接点的计量电量,也称销售电量。 |
利用小时 | 指 | 机组实际发电量折合成机组额定容量时的运行小时数。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华电能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uadian Energy Company Limite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DECL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郎国民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代行)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付璐璐 | 于淼 |
联系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 |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 |
电话 | 0451-58681766 | 0451-58681872 |
传真 | 0451-58681800 | 0451-58681800 |
电子信箱 | 600726@chd.com.cn | 600726@chd.com.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哈尔滨市香坊区高新技术开发区19号楼B座 |
公司办公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50001 |
公司网址 | www.hdenergy.com |
电子信箱 | 600726@chd.com.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证券法务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华电能源 | 600726 | *ST华源 |
B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华电B股 | 900937 | *ST华电B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申旭、张敬、谢志明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骆毅平、沈迪、丁韬、黄玉海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18,844,346,919.34 | 18,876,651,119.26 | 18,876,651,119.26 | -0.17 | 18,919,607,541.07 | 18,919,607,541.07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18,739,576,905.50 | 10,458,051,602.26 | 10,458,051,602.26 | 79.19 | 9,599,438,650.06 | 9,599,438,650.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0,981,927.97 | -1,015,653,859.13 | -1,016,059,954.75 | 不适用 | -923,547,932.45 | -923,904,201.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97,773,270.43 | -3,285,676,472.31 | -3,286,082,567.93 | 不适用 | -2,934,635,265.38 | -2,934,991,534.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24,711,021.65 | 4,453,526,033.41 | 4,453,526,033.41 | -23.10 | 5,260,287,470.87 | 5,260,287,470.87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488,334,887.35 | 3,422,417,621.00 | 3,423,499,122.36 | 1.93 | 1,683,627,246.26 | 1,685,114,843.24 |
总资产 | 29,114,260,391.27 | 33,007,759,255.13 | 33,007,759,255.13 | -11.80 | 35,077,193,796.27 | 35,077,193,796.2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 | 2021年 |
调整后 | 调整前 | 期增减(%)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52 | -0.52 | 不适用 | -0.47 | -0.4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52 | -0.52 | 不适用 | -0.47 | -0.4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1.67 | -1.67 | 不适用 | -1.49 | -1.4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2.68 | -81.46 | -81.41 | 不适用 | -40.86 | -40.8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6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5,788,182,082.71 | 4,293,100,199.41 | 3,464,027,551.04 | 5,299,037,086.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2,227,162.24 | -43,976,489.06 | -182,843,543.34 | -26,389,057.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8,688,066.99 | -53,559,741.65 | -274,291,423.04 | -208,610,172.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2,689,369.73 | 392,394,477.34 | 1,279,806,756.30 | 1,469,820,418.28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如适用)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93,867,402.01 | 523,353,643.89 | -794,954.0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2,123,216.05 | 113,516,184.60 | 43,858,055.4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210,000.00 | 190,000.00 | 1,620,000.0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8,233,896.00 | 5,442,745.27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3,289,657,866.08 | 3,946,996,582.55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841,428.70 | -145,589.27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5,163,881.39 | -41,828,795.2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2,118,301.26 | -27,660,641.06 | 9,534,173.7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413,228.55 | 83,134.79 | 1,465,686.3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3,535,777.01 | 1,631,875,730.88 | 1,952,274,788.35 | |
合计 | 406,791,342.46 | 2,270,022,613.18 | 2,011,087,332.9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山西百富勤工贸有限公司 | 35,112,540.19 | 35,112,540.19 | - | - |
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32,300,000.00 | 29,700,000.00 | -2,600,000.00 | -2,600,000.00 |
黑龙江富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8,510,000.00 | 9,900,000.00 | 1,390,000.00 | 1,390,000.00 |
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8,120,028.00 | 8,120,028.00 | - | - |
合计 | 84,042,568.19 | 82,832,568.19 | -1,210,000.00 | -1,210,000.00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围绕“五强化、五着力”工作要求,固根基、提效益、推发展、深改革、强党建,扎实务实开放,稳健晋位升级,生产经营指标持续向好,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在经营方面,2023年公司全资及控股电厂完成发电量210.9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86.6亿千瓦时,机组利用小时完成3,289小时,全年供热量完成6,811万吉焦,煤炭产量1,159万吨。截至2023年底,公司发电装机容量641.2万千瓦,总供热面积达1.44亿平方米。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数据,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92,2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6.7%;发电量92,8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其中火电发电量61,0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风电发电量8,8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2%;水电发电量12,83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0%;太阳能发电量5,8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4%;核电发电量4,3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
截至2023年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其中火电13.9亿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47.6%;并网风电4.4亿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15.1%;水电4.2亿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14.4%;并网太阳能发电 6.1亿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20.9%;核电 5691万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 1.9%。全年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592小时,同比降低101小时,其中,全年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4,466小时,同比增加76小时。
2023年7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对国内绿证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完善,对全国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
2023年10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省级、区域级、省间电力现货试运行时间节点,电力现货市场加速推进。2023年11月,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正式出台,将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其中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灵敏反映电力市场供需、燃料成本变化等情况;容量电价水平根据转型进度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逐步调整,充分体现煤电对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价值,确保煤电行业持续健康运行。2023年12月,山西、广东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南方区域现货市场完成首次全域结算试运行,标志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国家高度重视能源安全供应工作,充分释放优质煤炭产能,持续强化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和监管工作。鼓励国内终端用好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并通过继续减免关税的方式降低企业进口成本,进口煤供应量同比大幅增长,创历史新高。全年非电用煤需求不及预期,各环节库存处于历史高位。煤炭供需关系不断改善,煤炭价格波动下行。全年北方港5500大卡动力煤现货均价为968元/吨,比 2022 年降低25.3%。 截止2023年,黑龙江省总发电装机容量4483.60万千瓦。其中:水电234.91万千瓦,占比
5.24%;风电1127.06万千瓦,占比25.14%;光伏564.90万千瓦,占比12.60%;火电2556.73万千瓦(煤电2204.95万千瓦,生物质249.98万千瓦),占比57.02%。2023年黑龙江省全社会用电量1183.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2%。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向本公司发电资产所在的区域销售电力产品和热力产品,以满足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同时从事煤炭生产销售业务。公司是黑龙江省最大的发电及集中供热运营商,主要产品为电力、热力,火力电厂分布在黑龙江省主要中心城市。公司火力发电、供热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煤炭,主要通过外部采购获得。公司所发电量除满足厂用电外,主要是由政府部门年初核定的优先发电计划和市场竞争交易电量计划确定的上网电量并入电网销售,基准上网电价由国家有权部门批准及调整,另一部分通过市场交易决定电量和电价水平。在热力销售方面,公司生产的热水和蒸汽直接供给居民或单位用户,公司按照供热区域所属地方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供热价格,按照供热量从热力终端用户获取供热收入。公司的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发电量(供热量)、电价(热价)、燃料价格以及煤炭销售价格等方面。同时技术创新、环境政策、人才队伍等亦会间接影响公司当期业绩和发展潜力。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热电联产、区域规模优势。公司已成为黑龙江省最大的发电及集中供热运营商,电、热源结构得到不断优化,市场份额不断提高;工程及物资配套板块运营起步稳健、发展迅速,初步形成了相互支撑、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公司未来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广大干部职工经受住了严峻经营环境的挑战,增强了应对困难的信心,强化了履职担当的作风,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三是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加强公司规范运作,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是优质、丰富的煤炭资源。锦兴公司的注入,进一步强化了公司发电、供热、煤炭、工程“四位一体”的产业格局,实现煤电联营和煤电互保,降低行业周期波动影响,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实现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91.14亿元,比2022年末的330.08亿元下降了11.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4.88亿元,比2022年末的34.22亿元升高了1.93%。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44 亿元,比2022年的188.77亿元减少了0.17%;实现净利润10.45亿元,相比2022年的3.94 亿元增加了165.35%,基本每股收益为-0.01 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8,844,346,919.34 | 18,876,651,119.26 | -0.17 |
营业成本 | 15,446,817,120.09 | 15,040,272,156.94 | 2.70 |
销售费用 | 187,334,289.85 | 180,222,215.75 | 3.95 |
管理费用 | 188,338,221.50 | 230,770,458.23 | -18.39 |
财务费用 | 720,969,685.78 | 994,674,963.53 | -27.52 |
研发费用 | 9,382,349.58 | 12,581,310.91 | -25.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24,711,021.65 | 4,453,526,033.41 | -23.1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9,917,885.15 | -686,283,906.58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62,914,574.85 | -4,036,741,077.01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公司销售煤炭价格下降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煤炭运输成本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销售费用中材料费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公司减少融资规模及调整贷款利率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研发人员薪酬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资产处置取得的现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88.44亿元,同比降低0.17%,主要由于本报告期销售煤炭价格下降所致。公司2023年营业成本为154.47亿元,同比升高2.70%,主要由于本报告期煤炭运输成本增加所致。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煤炭销售 | 7,932,098,947.24 | 3,397,363,156.99 | 57.17 | -7.88 | 9.81 | 减少6.90个百分点 |
售电 | 7,670,095,594.27 | 7,486,721,541.96 | 2.39 | 5.94 | 1.47 | 增加4.30个百分点 |
供热 | 2,996,437,462.53 | 4,433,104,265.10 | -47.95 | 8.71 | 1.86 | 增加9.95个百分点 |
工程施工及其他 | 71,635,602.16 | 57,512,758.31 | 19.71 | 54.88 | 98.63 | 减少17.6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山西 | 7,932,098,947.24 | 3,397,363,156.99 | 57.17 | -7.88 | 9.81 | 减少6.90个百分点 |
黑龙江 | 10,703,421,628.44 | 11,944,759,338.73 | -11.60 | 6.57 | 1.61 | 增加5.45个百分点 |
北京 | 34,747,030.52 | 32,579,226.64 | 6.24 | 不适用 | 677.75 | 不适用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电能表 | 万块 | 0.23 | 7.01 | -100.00 | -72.94 | -3.18 | |
煤炭 | 万吨 | 1,159.49 | 1,172.40 | 5.49 | 1.18 | 2.56 | -70.16 |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煤炭销售 | 主营业务成本 | 3,397,363,156.99 | 22.10 | 3,093,730,871.20 | 20.83 | 9.81 | |
售电 | 主营业务成本 | 7,486,721,541.96 | 48.70 | 7,378,568,371.98 | 49.68 | 1.47 | |
供热 | 主营业务成本 | 4,433,104,265.10 | 28.83 | 4,352,018,570.32 | 29.30 | 1.86 | |
工程施工及其他 | 主营业务成本 | 57,512,758.31 | 0.37 | 28,955,243.93 | 0.19 | 98.63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600,986.9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6.4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734,316.8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0.48%。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866,670.07 | 35.97 |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582,060.4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0.10%;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绥芬河中煤进出口有限公司 | 46,175.24 | 3.18 |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销售费用同比增加3.95%,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销售费用中材料费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同比减少18.39%,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9,382,349.58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 9,382,349.5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05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74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0.83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 |
硕士研究生 | 3 |
本科 | 57 |
专科 | 13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9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34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0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1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34.25亿元,同比减少了10.29亿元,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2023年,本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为5.70亿元,同比减少了1.16亿元,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资产处置取得的现金增加所致;
(3)2023年,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为52.63亿元,同比增加了12.26亿元,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3,282,223,524.61 | 11.27 | 5,550,916,280.33 | 16.82 | -40.87 | 主要是由于2022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本年度偿还银行借款以及经营成本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4,000,000.00 | 0.01 | -100.00 | 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
应收款项融资 | 18,396,884.98 | 0.06 | 382,810,165.86 | 1.16 | -95.19 | 原因同应收票据 |
预付款项 | 493,759,484.87 | 1.70 | 333,468,995.53 | 1.01 | 48.07 | 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1,893,195.63 | 0.04 | 90,399,611.12 | 0.27 | -86.84 | 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收回资产收购保证金所致 |
合同资产 | 14,571,694.92 | 0.05 | 10,141,938.71 | 0.03 | 43.68 | 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工程施工业务已完工未结算项目较上年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41,503,009.24 | 0.14 | 109,945,701.43 | 0.33 | -62.25 | 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增值税留底进项税减少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3,088,720.00 | 0.01 | 13,088,720.00 | 0.04 | -76.40 | 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收回融资租赁保证金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5,846,594.93 | 0.60 | 114,582,231.72 | 0.35 | 53.47 | 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106,560,049.63 | 0.37 | 174,422,800.57 | 0.53 | -38.91 | 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
应交税费 | 478,543,081.55 | 1.64 | 685,397,550.57 | 2.08 | -30.18 | 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缴纳各项税费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66,824,944.85 | 7.10 | 3,677,267,312.04 | 11.14 | -43.79 | 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77,703,283.97 | 0.27 | 143,930,646.10 | 0.44 | -46.01 | 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待转销项税额减少所致 |
预计负债 | 319,577,629.09 | 1.10 | 240,962,640.94 | 0.73 | 32.63 | 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计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所致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78,441,039.10 | 0.27 | 112,106,951.54 | 0.34 | -30.03 | 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一年以上并网费减少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38,301,661.60 | 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及地复基金专户、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专户、保函及履约保证金、定期存款等 |
应收账款 | 415,888,202.86 | 质押借款 |
固定资产 | 5,058,533,715.80 | 售后回租资产、借款抵押 |
合计 | 5,912,723,580.26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从事发电业务,详情如下:
电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电量电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发电量(万千瓦时) |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 售电量(万千瓦时) | 外购电量(如有)(万千瓦时) | 上网电价(元/兆瓦时) | 售电价(元/兆瓦时) | |||||||||
经营地区/发电类型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今年 |
省/直辖市 | 2,108,993 | 1,941,007 | 8.65% | 1,866,103 | 1,722,590 | 8.33% | 1,866,103 | 1,722,590 | 8.33% | 464.36 | 464.36 | |||
火电 | 2,108,993 | 1,941,007 | 8.65% | 1,866,103 | 1,722,590 | 8.33% | 1,866,103 | 1,722,590 | 8.33% | 464.36 | 464.36 | |||
风电 | ||||||||||||||
水电 | ||||||||||||||
光伏发电 | ||||||||||||||
其他 | 464.36 | 464.36 | ||||||||||||
合计 | 2,108,993 | 1,941,007 | 8.65% | 1,866,103 | 1,722,590 | 8.33% | 1,866,103 | 1,722,590 | 8.33% | 464.36 | 464.36 |
2. 报告期内电量、收入及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发电量(万千瓦时) | 同比 | 售电量(万千瓦时) | 同比 | 收入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火电 | 2,108,993 | 8.65% | 1,866,103 | 8.33% | 76.70 | 72.40 | 5.94 | 主营业务成本 | 74.87 | 48.70 | 73.79 | 49.68 | 1.47 |
合计 | 2,108,993 | 8.65% | 1,866,103 | 8.33% | 76.70 | 72.40 | 5.94 | 主营业务成本 | 74.87 | 48.70 | 73.79 | 49.68 | 1.47 |
3. 装机容量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电厂(公司) | 装机容量(单位:MW) | 本公司拥有权益 | 机组构成(单位:MW) |
1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 1600 | 100% | 2×200+2×600 |
2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 1010 | 100% | 210×1+200×1+300×2 |
3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热电厂 | 350 | 100% | 1×350 |
4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 | 1200 | 100% | 6×200 |
5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 | 350 | 100% | 1×350 |
6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 | 600 | 100% | 2×300 |
7 |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600 | 53.32% | 2×300 |
8 | 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 | 102 | 56.63% | 3×25+1×15+1×12 |
9 | 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 | 600 | 90.50% | 2×300 |
10 | 合计 | 6412 | 6241 |
4. 发电效率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综合供电煤耗完成302.47克/千瓦时,同比升高1.18克/千瓦时;综合厂用电率完成11.52%,同比升高0.27个百分点。
5. 资本性支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资本性支出情况:资本性支出全年完成6.65亿元,其中基建支出(含前期)0.77亿元,技改、小型基建支出4.82亿,资产购置1.06亿元。
6. 电力市场化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 | 上年度 | 同比变动 | |
市场化交易的总电量 | 1,840,191 | 1,675,204 | 9.85% |
总上网电量 | 1,866,103 | 1,722,590 | 8.33% |
占比 | 98.61% | 97.25% | 增加1.36个百分点 |
7. 售电业务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3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为7.62亿元,比年初减少0.21亿元,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参股企业亏损所致。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35,112,540.19 | 0 | 35,112,540.19 |
其他 | 32,300,000.00 | -2,600,000.00 | 3,874,530.74 | 29,700,000.00 | ||||
其他 | 8,510,000.00 | 1,390,000.00 | 5,065,107.30 | 9,900,000.00 | ||||
其他 | 8,120,028.00 | 0 | 8,120,028.00 | |||||
合计 | 84,042,568.19 | -1,210,000.00 | 8,939,638.04 | 82,832,568.19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3091号),核准上市公司向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4,727,991,374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68,000万元。标的资产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12月15日办理完毕。公司直接持有锦兴公司 51.00%股权。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向 8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12,669,683 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于2023年1月6日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交易的相关安排。重组实施进展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整合措施积极有效,不存在实际情况与披露的重组方案存在实质差异的情形。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3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85.71%。该公司主要从事机电一体化、经营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等。公司总资产5,808.29万元,净资产-1,820.99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1,509.97万元。
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58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90.50%。该公司主要从事热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公司总资产138,616.68万元,净资产27,152.41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1,558.20万元。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50,92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53.32%。该公司主要从事发电、供热、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和开发、仓储以及科技产品推广。公司总资产234,564.72万元,净资产-76,175.46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21,705.20万元。
陈巴尔虎旗天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6,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该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生产、销售。公司总资产4,104.39万元,净资产-3,697.13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14,305.85万元。
华电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6,667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该公司主要从事工程技术。公司总资产33,884.68万元,净资产23,314.50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226.31万元。
黑龙江富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51%。该公司主要从事投资业务。公司总资产18,020.71万元,净资产-4,306.12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753.99万元。
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2,699万元,公司持股比例56.63%。该公司主要从事电、热力生产。公司总资产30,112.79万元,净资产-8,507.16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9,732.48万元。
黑龙江省龙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该公司主要从事经销煤炭、重油电站设备、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自动化设备等,公司总资产6,360.49万元,净资产4,362.08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99.57万元。
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43,753.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51%,该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生产,公司总资产979,732.11万元,净资产631,412.76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262,473.64万元。
华电黑龙江能源销售有限公司2,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该公司主要从事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提供技术服务等,公司总资产2,003.01万元,净资产2,000.37万元,报告期内实
现净利润0.36万元。黑河市兴边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6,98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 30%。该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生产。公司总资产42,008.21万元,净资产33,042.87万元,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148.35万元。北京优邦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40%,该公司主要从事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销售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矿产资源勘探技术开发,公司总资产4,789.75万元,净资产1,639.97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06万元。哈尔滨市哈发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6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持股23%,该公司主要从事供热、热网、热力产品销售,公司总资产7,111.99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02.65万元。
北京中电恒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6,144万元,公司持股比例47.30%,该公司主要从事能源及环保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投资管理;房屋租赁经营;物业管理。公司总资产81,383.75万元,净资产68,066.67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65.78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电力供需方面,根据中电联年度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形势,终端用能电气化等因素,预计 2024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左右。
电力市场方面,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政策,将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燃煤发电企业固定成本可通过容量电价进行疏导;电力现货市场持续推进,电力市场竞争加剧,市场不确定性将进一步增加;新能源项目受电量交易比例增加、分时政策调整等影响,预计电价将有所下降。
碳市场方面,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逐步推进,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期对碳排放基准值进行下调,配额发放大幅收紧,碳排放履约成本增加。第三个履约期配额分配方案尚未发布,预计碳排放履约成本将逐步增加。
煤炭市场方面,前两年国内煤炭核增产能已大部分达产满产,煤炭主产地安监力度持续趋严,2024年国内煤炭增产空间有限。需求方面,2024 年国家总体经济运行有望继续回升,非化石能源占比将在 2024 年继续提高,煤炭消费增速放缓。政策保障下电煤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质量将得到提升,有效发挥电煤长协“压舱石”作用。2024 年煤炭供需格局进一步改善,整体平衡、局部紧张。煤价走势总体平稳,价格中枢有所下移,但下降幅度有限。
资金市场方面,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季度例会等相关精神,2024 年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落实好灵活适度、精准有效的要求,继续为实体经济稳定增长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集团公司2024年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和黑龙江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高质量发展为方向,以结构优化和绿色发展为路径,更加注重提升“五个方面”的价值,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扎实务实开放,稳健晋位升级,全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为全力打造“五位一体”跨行业跨地区大型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和助力集团公司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能源企业作出新的贡献。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发电量完成203.5亿千瓦时,供热量完成6,848万吉焦,煤炭产量1,040万吨。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电力市场风险
全省新能源装机已占到全省总装机的42.3%,发电量同比增长18%,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不旺形势下,省内电热矛盾、风火矛盾、峰谷矛盾更加突出,煤机负荷率低且开机方式受限,发电空间越来越受到压缩,给机组运行方式安排和抢发增发电量带来极大压力,同时容量电价政策的终极影响还有不确定性。
2、煤炭市场风险
近年来,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实施,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促进煤炭工业绿色智能开采、清洁低碳利用的政策,为煤炭行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全新的机遇。同时,在煤炭增产保供政策稳步推进的影响下,我国煤炭产量将继续维持高位,迎峰度冬煤炭供应整体稳定,但黑龙江地区煤炭自保严重不足,现有煤矿“规模小、赋存差、产能低、民营多”的特点仍不会有所改善,内供缺口仍然存在。
3、供热市场方面
受我省经济发展滞后影响,开发商建设积极性不足,存量热负荷关栓率较高,采暖供热市场增速明显放缓。社会对供热民生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地方政府要求供热企业由达标供热向满意供热转变,民生保暖是我们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必须坚定地扛在肩上,但热价多年没有进行合理的调整,造成公司供热板块亏损严重,加之房地产市场变化、人口外流、恶意欠费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供热经营受到严重挑战。
4、环保风险,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和需求,国家在排污许可证管理、固体废物管理、危险废物管理、废水处置管理、无组织排放治理等方面出台了更多,更新的法律法规,相关基层企业环境保护税与环保设施维护支出费用有可能增长。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公司十一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锦兴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中心购置产能置换指标400万吨,产能置换费用不超过5.8亿元。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内控审计报告。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公司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平时认真接待股东来访、来电,使股东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由律师出席见证。
2、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目前由9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任免均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法定程序。各位董事均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作用,为公司战略规划的制订、重大决策提供专业及建设性建议,并认真监督管理层的工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构成,其中股东单位监事两人,职工代表监事一人。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出完善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关于公司独立性情况: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没有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不存在控股股东控制公司的情况。 5、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具体工作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7、关于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公司严格执行《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披露过程中涉及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情况作了登记备案。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除了锦兴能源运营的肖家洼煤矿外,华电集团旗下已投产的煤矿资产包含小纪汗煤矿、隆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万胜煤矿、石泉煤矿、华通兴旺煤矿;在建煤矿包含西黑山煤矿、淖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上述煤矿资产或尚未开始投产,或尚不具备同步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存在产能核增手续尚未办理完成、资产权属瑕疵、生产证照权属瑕疵等问题,如果将上述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将会给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及风险,不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暂不适合通过本次重组注入上市公司。
华电集团出具了《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函》,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在符合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并经相关内部、外部审批同意的前提下,控制的已投产煤矿(小纪汗煤矿、隆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万胜煤矿、石泉煤矿)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且前述已投产煤矿全部注入上市公司之后;华通兴旺煤矿在未停产且其所属另一上市公司按照内部决策规定经非关联股东或董事表决通过的前提下,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在建煤矿(西黑山煤矿、淖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以及因符合承诺第二条所述除外条件而取得的新增煤炭资源项目在同时满足注入条件之日起3年内,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将注入上市公司,或综合运用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 | 会议决议 |
询索引 | 期 | |||
2022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9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5月20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全部决议,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4、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5、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安排报告6、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7、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8、关于公司2023年投资项目的议案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0、听取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9月14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9月15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全部决议,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3、关于公司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开展融资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0月27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10月28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决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郎国民 | 董事长 | 男 | 56 | 2022-06-27 | 2026-05-18 | 0 | 0 | 0 | 86.39 | 否 | |
熊卓远 | 董事 | 男 | 59 | 2023-05-19 | 2026-05-18 | 0 | 0 | 0 | 0 | 否 | |
李红淑 | 董事 | 女 | 53 | 2023-05-19 | 2026-05-18 | 0 | 0 | 0 | 0 | 是 | |
李瑞光 | 董事 | 男 | 56 | 2023-10-27 | 2026-05-18 | 0 | 0 | 0 | 0 | 是 | |
冯 荣 | 董事 | 男 | 55 | 2022-08-12 | 2026-05-18 | 0 | 0 | 0 | 0 | 否 | |
冯 荣 | 总经理 | 男 | 55 | 2022-06-27 | 2024-04-24 | 0 | 0 | 0 | 76.75 | 否 | |
李西金 | 董事 | 男 | 56 | 2019-05-24 | 2026-05-18 | 0 | 0 | 0 | 0 | 否 | |
李西金 | 总会计师 | 男 | 56 | 2016-08-05 | 2024-04-24 | 0 | 0 | 0 | 83.27 | 否 | |
董事会秘书 | 男 | 56 | 2018-08-24 | 2024-04-24 | 0 | 0 | 0 | 否 | |||
总法律顾问 | 男 | 56 | 2019-04-24 | 2026-05-18 | 0 | 0 | 0 | 否 | |||
曹玉昆 | 独立董事 | 女 | 61 | 2020-05-21 | 2026-05-18 | 0 | 0 | 0 | 6.32 | 否 | |
张劲松 | 独立董事 | 女 | 58 | 2022-05-18 | 2026-05-18 | 0 | 0 | 0 | 6.32 | 否 | |
马 雷 | 独立董事 | 男 | 41 | 2022-05-18 | 2026-05-18 | 0 | 0 | 0 | 6.32 | 否 | |
王新华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1 | 2022-09-23 | 2026-05-18 | 0 | 0 | 0 | 83.34 | 否 | |
宋志强 | 监事 | 男 | 47 | 2023-04-25 | 2026-05-18 | 0 | 0 | 0 | 0 | 是 | |
彭延彬 | 监事 | 男 | 52 | 2023-04-25 | 2026-05-18 | 0 | 0 | 0 | 59.10 | 否 | |
王 涛 | 副总经理 | 男 | 51 | 2022-10-28 | 2026-05-18 | 0 | 0 | 0 | 81.59 | 否 | |
王相军 | 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24-03-24 | 2026-05-18 | 0 | 0 | 0 | 81.66 | 否 | |
柏春光 | 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24-03-24 | 2026-05-18 | 0 | 0 | 0 | 81.53 | 否 | |
黄 坚 | 总工程师 | 男 | 55 | 2021-12-22 | 2026-05-18 | 0 | 0 | 0 | 81.66 | 否 | |
程 刚 | 原董事 | 男 | 60 | 2021-07-06 | 2023-08-16 | 0 | 0 | 0 | 0 | 是 |
郭 欣 | 原副董事长 | 男 | 59 | 2020-05-21 | 2023-05-19 | 0 | 0 | 0 | 0 | 是 | |
张艳梅 | 原监事 | 女 | 55 | 2020-05-21 | 2023-05-19 | 0 | 0 | 0 | 0 | 是 | |
吴长江 | 原监事 | 男 | 45 | 2020-05-21 | 2023-05-19 | 0 | 0 | 0 | 57.13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 | 791.38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郎国民 | 1967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副总经济师兼人力资源部主任,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
熊卓远 | 1964年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华电国际)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单位专职董事。 |
李红淑 | 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审计师,曾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单位专职董事。 |
李瑞光 | 1967年出生,工程硕士,正高级经济师,曾任白音金山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单位专职董事。 |
冯 荣 | 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正高级会计师,曾任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党委委员,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
李西金 | 1967年出生,工程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主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现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副主任级咨询。 |
曹玉昆 | 1962年出生,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副院长,现任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
张劲松 | 1965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会计教研部主任,现任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院长,黑龙江省政协委员、哈尔滨市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九三学社黑龙江省内部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
马 雷 | 1982年出生,大学本科,律师,曾任哈尔滨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全国青联委员、黑龙江省政府专家组成员、黑龙江省案例法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省财政厅法律顾问、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黑龙江省人大代表、哈尔滨市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哈尔滨市农商银行独立董事。 |
王新华 | 1972年出生,工程硕士,中级会计师,曾任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营审计处处长,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监督中心副主任,现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宋志强 | 1976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审计师,曾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监督中心审计处处长、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驻北京审计处处长,现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主任。 |
彭延彬 | 1971年出生,大学本科,曾任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建工作部(机关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团委书记,公司工会副主席、工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团委书记。现任公司工会副主席、工会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职工监事。 |
程 刚 | 1963年出生,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单位专职董事,现已退休。 |
郭 欣 | 1964年出生,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总工程师,黑龙江辰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张艳梅 | 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曾任黑龙江辰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总会计师,现任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
吴长江 | 1978年出生,大学本科,经济师,曾任华电能源富拉尔基发电厂团委书记兼厂长工作部副主任、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综合秘书,办公室副主任、职工监事,现任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熊卓远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专职董事 | 2020-09-28 | 2024-02-02 |
李红淑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专职董事 | 2023-04-20 | 今 |
李瑞光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专职董事 | 2023-08-21 | 今 |
宋志强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审计部副主任 | 2023-04-20 | 今 |
郭 欣 | 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09-06-01 | 2024-03 |
张艳梅 | 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总会计师 | 2013-04-01 | 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曹玉昆 | 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教授 | 1987-07-01 | 今 |
张劲松 | 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 | 院长 | 2018-09-01 | 今 |
马 雷 | 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2021-06-01 | 今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十一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董事薪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十一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因剩余非关联监事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的薪酬由其所在单位决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2023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2022年度考核兑现方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公司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确定。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的薪酬由其所在单位决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参见前述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791.38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李红淑 | 董事 | 选举 | 新当选 |
李瑞光 | 董事 | 选举 | 新当选 |
宋志强 | 监事 | 选举 | 新当选 |
彭延彬 | 监事 | 选举 | 新当选 |
郭 欣 | 副董事长 | 离任 | 工作变动 |
程 刚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变动 |
张艳梅 | 监事 | 离任 | 工作变动 |
吴长江 | 监事 | 离任 | 工作变动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十届二十九次 | 2023年2月7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全部决议,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1、关于公司申请委托借款的议案2、关于对公司所属企业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
十届三十次 | 2023年4月25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全部决议,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 8、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报告 9、关于公司2023年投资项目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2、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1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
16、关于编制《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17、关于修订公司与华电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18、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9、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21、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22、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3、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24、关于对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25、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风险警示的议案 26、关于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项目计划方案的议案 27、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十一届一次 | 2023年5月19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全部决议,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签订2023年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工资总额年度预算的议案 |
十一届二次 | 2023年6月27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全部决议,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1、关于公司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开展融资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的议案 |
十一届三次 | 2023年8月24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全部决议,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关于公司经理层2022年度考核兑现方案 5、关于编制《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6、公司2022年度法治合规工作报告 7、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十一届四次 | 2023年10月10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全部决议,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1、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十一届五次 | 2023年10月27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全部决议,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1、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 2、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十一届六次 | 2023年12月28日 | 1、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购买产能置换指标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内控合规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郎国民 | 否 | 8 | 8 | 4 | 0 | 0 | 否 | 3 |
熊卓远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3 |
李红淑 | 否 | 6 | 6 | 5 | 0 | 0 | 否 | 2 |
李瑞光 | 否 | 2 | 2 | 2 | 0 | 0 | 否 | 1 |
冯 荣 | 否 | 8 | 8 | 4 | 0 | 0 | 否 | 3 |
李西金 | 否 | 8 | 8 | 4 | 0 | 0 | 否 | 3 |
曹玉昆 | 是 | 8 | 8 | 4 | 0 | 0 | 否 | 3 |
张劲松 | 是 | 8 | 8 | 5 | 0 | 0 | 否 | 2 |
马 雷 | 是 | 8 | 8 | 5 | 0 | 0 | 否 | 1 |
郭 欣 | 否 | 2 | 2 | 2 | 0 | 0 | 否 | 0 |
程 刚 | 否 | 4 | 4 | 3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张劲松、曹玉昆、熊卓远 |
提名委员会 | 曹玉昆、马雷、郎国民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马雷、张劲松、郎国民 |
战略委员会 | 郎国民、熊卓远、冯荣、李西金、曹玉昆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 |
责情况 | |||
2023年1月6日 | 《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计划沟通会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无 |
2023年2月23日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风险评估结果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无 |
2023年4月6日 | 《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初稿沟通会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无 |
2023年4月23日 | 1、2022年财务报表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3、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4、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7、公司在华电财务有限公司开展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8、关于修订公司与华电财务有限公司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9、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11、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12、关于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项目计划方案的议案13、公司关联方清单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无 |
2023年6月26日 | 1、关于公司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开展融资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无 |
2023年8月23日 | 1、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关于编制《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无 |
2023年10月26日 | 公司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无 |
2023年12月27日 | 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无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24日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审查各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有关资料,认为其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一致通过并同意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10月9日 |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审查各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有关资料,认为其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一致通过并同意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5月18日 | 关于签订2023年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工资总额年度预算》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无 |
2023年8月23日 | 1、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2、关于公司经理层2022年度考核兑现方案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无 |
(五)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078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786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8,86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9,185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6,248 |
技术人员 | 733 |
财务人员 | 137 |
行政人员 | 1,315 |
后勤服务 | 349 |
不在岗 | 82 |
合计 | 8,864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 | 115 |
大学本科 | 3,038 |
大学专科 | 2,726 |
中专 | 1,212 |
技校 | 574 |
高中及以下 | 1,199 |
合计 | 8,864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建立较为系统的员工薪酬分配体系,在企业经营发展和提质增效中起到了激励、约束和保障作用,建立了员工收入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挂钩匹配的薪酬分配联动机制。公司及各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单项奖励、年度特殊贡献奖励等激励制度,对在企业实现年度目标过程中承担重任、业绩优秀、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给予嘉奖。公司领导班子正职主持副职领导人员日常考核,差异化兑现年薪。公司所属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年薪制管理,薪酬收入与企业年度绩效挂钩;所属企业内各层级人员薪酬收入与个人工作业绩挂钩。公司实施全员业绩考核,加大经营业绩考核权重,持续优化各级人员的考评标准,动态设置、调整、优化关键业绩指标,关键业绩指标完成情况与责任单位、责任部门、责任人的薪酬直接挂钩,实现公司员工薪酬收入差异化和动态管理。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企发展战略,深化公司人才管理机制改革,加快建设适应公司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公司制订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编制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8年人才发展规划》,持续推进“三项制度”深化改革,年度重点打造三项专项人才工程,一是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工程;二是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三是高校毕业生成才工程,通过教育培训持续提高人才素质,促进人才管理持续升级。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利润分配制度。2013年公司章程相关分红政策条款进行了修订,并经5月23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条件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1.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以美元向持有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股东支付股利,人民币兑美元的折算率按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的下一个营业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现汇兑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当年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1)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即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
(3)该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供分配利润低于0.05元/股。
2.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若公司持续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二)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确定具体方案。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预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利润分配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制订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按低于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公告中详细说明原因、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分别发表独立意见和审核意见。
(三)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
1.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2.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议案。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分别发表独立意见和审核意见,并由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为188.4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91亿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0.36亿元。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绩效考评政策精神,制定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及配套的《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并在年终考核后兑现,有效激发企业活力。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内控合规风险一体化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以实施“三单一流程”管理为抓手,着力推动一体化管理体系落实落地、高效运行。动态调整“三横三纵”制度图谱,优化繁简分流的制度审核工作机制,严格制度审核把关,提高制度审核质量和效率,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增强发展活力动力。持续优化完善公司制度,根据内外部法律法规变化、上市规则变动,持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体系,修订印发《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针对风险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作为制度条款,切实做到将风险管控纳入制度体系,嵌入业务流程。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实行统一有效管控,主要体现在:
一是遵照《公司法》要求,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向控股、参股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对子公司进行有效管控和监督。公司依据《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管理办法》,明确了向全资、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的选任方式和职责权限。二是持续细化控股子公司“三会”议案审核管控流程,对“三会”材料做到事前报送公司本部专业部门审核会签和事后备案会议决议等后续管理。三是依法、依规掌控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按照下发的模板和审查意见表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治理主体的权限等予以制度化,对董事会重点职权行使予以描述,要求全资、控股子公司在此基础上制定“三重一大”决策清单,逐项明确决策主体、决策事项和决策流程,督促全资、控股子公司据以制定相关业务经营计划和内部控制制度。四是公司已实现了管理制度化,公司的管理制度同时下发到子公司,子公司参照制定自己的管理制度。公司《内控合规风险管理手册》规范了公司及子公司各项业务处理的标准流程,实现了制度流程化。五是与全资、控股子公司签订绩效考核目标责任书,按制度要求对全资、控股子公司进行薪酬考核和约束。六是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实施动态跟踪,总结经营成果,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步重点工作,促进全资、控股子公司战略目标和预算目标的实现。年末对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七是年末组织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内控合规评价,包括内控合规风险管理一体化建设情况,重点领域内控合规执行情况评价和业务层面内控合规评价。公司对内核电厂、分公司的管控也按照上述要求做出安排。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于2023年12 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与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意见一致。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黑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行动工作安排,本公司全面梳理公司治理制度规则,深入排查公司治理现存问题,并以此次自查为契机,修订完善有关制度规则,持续提升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则认知水平和自我规范意识。本公司已按期提交自查报告,自查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治理明显缺陷。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3,516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共有重点排污单位10家,其中燃煤发电企业9家,燃煤发电机组27台,总装机容量为6412MW。27台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加装高效除尘器、脱硫和脱硝装置、废水回收利用,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控CEMS装置,实现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及华电集团公司环保信息化平台联网,各项污染物超低达标排放。煤炭企业1家,煤炭企业2台40T/h燃煤锅炉全部加装高效除尘器、脱硫和脱硝装置、脱硫废水回收利用,并且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控CEMS装置,实现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及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环保信息化平台联网,各项污染物超低达标排放。各发电企业和煤炭企业按照国家环保制度要求申领了排污许可证,生产现场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排放标准。灰渣采用综合利用,剩余灰渣排入贮灰场。严格按照排污许可制度“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自证守法”开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发电企业名称 | 燃料种类 | SO2 | NOX | 烟尘 | 污染物排放口(个) | 排口布置 | 排放 |
克/千瓦时 | 克/千瓦时 | 克/千瓦时 | 方式 | 方式 | |||
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 | 燃煤 | 0.01 | 0.03 | 0.01 | 1 | 与排污许可证一致 | 达标 |
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 | 燃煤 | 0.11 | 0.15 | 0.02 | 1 | 与排污许可证一致 | 达标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 | 燃煤 | 0.08 | 0.14 | 0.01 | 1 | 与排污许可证一致 | 达标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 | 燃煤 | 0.05 | 0.17 | 0.01 | 2 | 与排污许可证一致 | 达标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 | 燃煤 | 0.07 | 0.12 | 0.02 | 2 | 与排污许可证一致 | 达标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 燃煤 | 0.07 | 0.19 | 0.01 | 1 | 与排污许可证一致 | 达标 |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燃煤 | 0.06 | 0.14 | 0.01 | 1 | 与排污许可证一致 | 达标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热电厂 | 燃煤 | 0.07 | 0.14 | 0.01 | 1 | 与排污许可证一致 | 达标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 燃煤 | 0.08 | 0.12 | 0.01 | 2 | 与排污许可证一致 | 达标 |
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 燃煤 | 1 | 与排污许可证一致 | 达标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7台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加装烟气处理环保设施(高效除尘、脱硫和脱硝)、废水回收利用系统,低噪声设备、灰渣采用综合利用,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公司在按照国家《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要求,所有燃
煤发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2023年公司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稳定,除尘器设施投运率100%,除尘效率大于99.9%;脱硝投运率99.52%,脱硝效率87.87%;脱硫设施投运率100%,脱硫效率96.60%。公司所属各燃煤发电企业烟气排口均安装有连续在线监测系统(CEMS),实时监测数据直传至生态环保部和地方环保部门监控平台,严格按照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制定应急预警机制,规范运行管理。煤炭企业2台40T/h燃煤锅炉全部加装烟气处理环保设施(高效除尘、脱硫和脱硝)、脱硫废水回收利用系统,低噪声设备、灰渣采用综合利用,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2023年公司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稳定,除尘器设施投运率100%,除尘效率大于99.9%;脱硝投运率
99.88%,脱硝效率86.55%;脱硫设施投运率100%,脱硫效率96.55%。烟气排口均安装有连续在线监测系统(CEMS),实时监测数据直传至生态环保部和地方环保部门监控平台,严格按照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制定应急预警机制,规范运行管理。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企业富拉尔基发电厂向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供热热网项目热网建设工程于2021年9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9月建成。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及《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规定于2023年5月19日在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经验收合格,同意该项目正式投入运营。煤炭企业两台40T/h燃煤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12月22日获得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的批复,批复文件《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关于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兴环发〔2020〕28号)。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制定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送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报送地方工信委备案)。各企业严格按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健全了救援体系,组织开展演练,提高了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2023年各企业严格按照所在地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中心指挥部门发布的指令,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坚持自律守法,绿色发展经营理念。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发电及煤炭企业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按照排污许可证技术规范要求,制定2023年度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企业按照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开展环保监测、信息发布和填报执行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时间 | 处罚文号 | 处罚金额 (万元) | 处罚原因 | 整改情况 |
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8月10日 | 兴环罚字〔2023〕017号 | 95 | 危险废物台账记录不规范、矸石填埋场填埋过程未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作业等 | 已整改 |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0,000 |
发电碳排放强度(tCO2/MWh) | 0.7035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对设备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原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现执行超低排放。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在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向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长距离供热工程项目中,推进“光轴、切缸、全背压”等创新技术在供热改造中应用,减低燃煤机组能耗水平。减碳效果显著。
2.在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4号机改造项目、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2号机改造项目中采用切缸等新技术在供热中的应用,有效降低煤耗,减碳效果显著。
3.研究探索300MW亚临界升级改造(主蒸汽升参数538-566℃)及600MW亚临界机组提效改造(通流提效技术)。
4.公司实现了主排水泵房无人值守系统、井下变电所无人值守系统、主通风机无人值守系统、压风机无人值守系统,同时,采用国际先进的低能耗设备,减低能耗水平,减碳效果显著,并且取得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
5.加快智能化矿井建设步伐、推动绿色开采落地见效,实现“优”和“绿”。目前,正在建设1个智能化综采工作面。
6.推进煤矿井下全部实现采掘工作面无人(少人)操作、井下固定岗位无人值守与远程监控、各系统智能化决策和自动化协同运行。
7.对环保设备进行改造,水、气、固废治理均满足要求。顺利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通过5A认证。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341.271 | 购买定点帮扶地区(新疆阿图什市、乌恰县),以及省内贫困县产品 |
其中:资金(万元) | 341.271 | |
物资折款(万元) | 0.00 | |
惠及人数(人) | 不适用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消费帮扶 | 消费帮扶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根据集团文件要求,公司党委集体研究制定了年度帮扶计划。公司全体员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参与帮扶工作。集团公司下达帮扶计划332.5万元,实际完成341.271万元,超额完成帮扶任务。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纳入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资产评估范围的铁岭公司18处房屋和华电检修3处房屋,若因尚未完成所有权转移登记或未取得所有权证书的原因而给铁岭公司造成资产价值减少或其他损失,本公司将以适当方式按持有铁岭公司的股权比例给予金山股份相应的现金补偿。 | 长期 | 否 | 是 |
其他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本承诺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本承诺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承诺人将暂停转让本承诺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 | 长期 | 否 | 是 |
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股份限售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1、本承诺人在本次交易前已经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方式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2、本承诺人认购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完成后18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方式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3、若本承诺人基于本次交易所作出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自本次交易完成后18个月 | 是 | 是 |
股份限售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无减持计划,将不会有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上述股份包括本公司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在上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 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 | 是 | 是 |
其他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党内职务除外)。2、保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更换、聘任或解聘,不得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违法干预上市公司上述人事任免。3、保证上市公司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2、除正常经营性往来外,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和领取报酬。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不干涉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构建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承诺人的机构完全分开;上市公司与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 长期 | 否 | 是 |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承诺人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涉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承诺人保证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承诺人承诺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保持业务独立。(六)保证锦兴能源销售独立1、承诺人承诺支持锦兴能源(或其通过上市公司)拥有独立进行销售的机构、人员和体系,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销售的能力。2、承诺人承诺将支持锦兴能源(或其通过上市公司)独立开拓煤炭销售市场,增强独立销售能力。3、承诺人承诺不会干预锦兴能源(或其通过上市公司)开展的煤炭销售业务,不会以非市场化的手段和价格要求其将煤炭向本公司指定的单位销售。4、上述各项承诺在承诺人为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且锦兴能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持续有效。 |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1、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且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现在或将来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或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合理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按照公平的市场原则和正常的商业条件签订相关协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 | 长期 | 否 | 是 |
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上市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其他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单位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3、若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完毕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相关最新监管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5、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锦兴能源运营的肖家洼煤矿及所属另一上市公司控股的华通兴旺煤矿外,本公司控制的已投产煤矿还包括小纪汗煤矿、隆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万胜煤矿、石泉煤矿;在建煤矿包含西黑山煤矿、淖毛湖煤矿、高家粱煤 | 本公司作为华电能源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期间 | 是 | 是 |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b)相关矿井已建成投产,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情况良好,注入上市公司后不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c)符合煤炭生产、矿权转让、国有资产及上市公司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与审批程序。4、若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拥有任何与上市公司新增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新业务机会,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在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则、内外部审批和业务准入要求的前提下,尽力促使该新业务机会按照合理和公平的条件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决定放弃该等新业务机会的,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方可从事。5、本公司严格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的行为,对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6、上述各项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华电能源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中国华电承诺:将全力推动锦兴能源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约32,427.71平方米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工作,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土地使用权证的办证工作。 | 承诺出具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是 | 是 | |
其他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锦兴能源系“锦兴兴县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的建设主体。本公司系锦兴能源间接控股股东,通过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锦兴兴县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属已核准续建项目,2017年因手续不全停缓建,已列入山西省电力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不属于落后产能和淘汰、限制类产业。目前,锦兴能源正在抓紧办理用地手续。本公司承诺在开工所需手续齐全之前,不开工建设。除了“锦 | 长期 | 否 | 是 |
兴兴县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之外,锦兴能源不存在任何其他“两高”项目的建设。 | ||||||
其他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向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与其原始资料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4、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本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5、本公司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本公司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
其他 | 华电能源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向上市公司、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与其原始资料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 长期 | 否 | 是 |
漏;3、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本人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5、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本人将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将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6、本人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本人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
股份限售 | 华电能源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存在减持计划,将不会有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上述股份包括本人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在上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 | 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 | 是 | 是 |
生股份。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若因本人违反本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本人愿就上述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 | |||||
其他 | 华电能源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支持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时,应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支持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完毕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相关最新监管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长期 | 否 | 是 | |
其他 | 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 1、本公司承诺已及时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历史沿革、相关权证、业务状 | 长期 | 否 | 是 |
况、人员等所有应当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锦兴能源承诺:将全力推动锦兴能源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约32,427.71平方米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工作,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土地使用权证的办证工作。 | 承诺出具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是 | 是 | |
其他 |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 长期 | 否 | 是 |
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承诺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本承诺人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能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承诺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7、本承诺人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对由此而引发的相关各方的全部损失将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
股份限售 |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1、本承诺人承诺通过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2、本承诺人承诺通过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避补偿义务;未来质押对价股份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3、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承诺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4、股份锁定期限内,本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因上市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5、若本承诺人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
其他 |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党内职务除外)或领取薪酬。2、保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更换、聘任或解聘,不得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违法干预上市公司上述人事任免。3、保证上市公司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2、除正常经营性往来外,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及其下属公司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和领取报酬。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不干涉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构建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承诺人的机构完全分开;上市公司与 | 长期 | 否 | 是 |
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承诺人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涉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承诺人保证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承诺人承诺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保持业务独立。(六)保证锦兴能源销售独立1、承诺人承诺支持锦兴能源(或其通过上市公司)拥有独立进行销售的机构、人员和体系,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销售的能力。2、承诺人承诺将支持锦兴能源(或其通过上市公司)独立开拓煤炭销售市场,增强独立销售能力。3、承诺人承诺不会干预锦兴能源(或其通过上市公司)开展的煤炭销售业务,不会以非市场化的手段和价格要求其将煤炭向本公司指定的单位销售。4、上述各项承诺在本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且锦兴能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持续有效。 | ||||||
解决关联交易 |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1、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且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现在或将来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或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合理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按照公平的市场原则和正常的商业条件签订相关 | 长期 | 否 | 是 |
协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上市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其他 |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单位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3、若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完毕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相关最新监管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5、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锦兴能源运营的肖家洼煤矿外,本公司控制的已投产煤矿还包括小纪汗煤矿、隆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万胜煤矿;在建煤 | 本公司作为华电能源直接或 | 是 | 是 |
矿包含西黑山煤矿、淖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2、除在本承诺函出具日前所拥有的资产和进行的业务以外,本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将来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新增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新增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但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除外:(1)由于国家法规、政策等原因,由政府行政划拨或定向协议配置给本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煤炭资源的;(2)某个特定矿业权招标或出让、转让条件中对投标人或受让人有特定要求时,上市公司不具备而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具备该等条件的。3、本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在符合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并经相关内部、外部审批同意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公司控制的煤矿和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将在下述期间注入上市公司,或综合运用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1)已投产煤矿(小纪汗煤矿、隆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万胜煤矿)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且前述已投产煤矿全部注入上市公司之后;(2)在建煤矿(西黑山煤矿、淖毛湖煤矿、高家粱煤矿)以及因符合本承诺第2条所述除外条件而取得的新增煤炭资源项目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日起3年内,并在此之前于建成投产后委托上市公司运营:(a)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存在障碍。生产经营相关的核心资产和生产证照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b)相关矿井已建成投产,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 间接控股股东期间 |
盈利情况良好,注入上市公司后不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c)符合煤炭生产、矿权转让、国有资产及上市公司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与审批程序。4、若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拥有任何与上市公司新增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新业务机会,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在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则、内外部审批和业务准入要求的前提下,尽力促使该新业务机会按照合理和公平的条件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决定放弃该等新业务机会的,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方可从事。5、本公司严格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的行为,对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6、上述各项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华电能源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华电煤业承诺:将全力推动锦兴能源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约32,427.71平方米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工作,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土地使用权证的办证工作。 | 承诺出具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是 | 是 | |
其他 |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一、承诺事项(一)超能力生产锦兴能源现持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能为800万吨/年,目前正在办理产能核增至1200万吨/年的有关手续。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敦促锦兴能源尽快依据相关部门规定推进产能核增工作,确保规范生产,如因《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的交割日(以下简称“交割日”)前锦兴能源存在的超出核定生产能力生产情况导致其被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按本次交易锦兴能源51%股权的比例,向上市 | 长期 | 否 | 是 |
公司补偿其受到的损失。(四)控制权本公司与山西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西都宝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本公司向华电能源转让锦兴能源股权,山西唐融和山西都宝按照上述协议同等条件与华电能源一致行动。本次交易完成后,如因本公司的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无法对锦兴能源实施控制或将其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造成上市公司损失的,本公司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承诺金额本公司确认,因承诺事项中任一情况导致锦兴能源承担任何责任并由此产生任何款项支出或导致锦兴能源实际遭受任何合理损失的,本公司对上市公司进行损失返还金额的具体计算公式(如适用)如下,在返还时,还应考虑由此产生的税费损失:本公司应向上市公司返还的总金额=锦兴能源因本承诺函项下损失返还触发事件所支出的全部款项及遭受的实际损失*51% /(1-适用税率)。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华电集团出具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并承诺:“(1)本公司未来将规范和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2)如果未来发生与上市公司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本公司保证遵照并执行华电能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关联交易事项投票时进行回避表决; (3)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权利所及范围内,本公司保证就关联交易事项,将严格按照公平、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操作,且不通过与华电能源之间的关联关系谋求特殊的利益,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不侵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 长期 | 否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根据公司与华电煤业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华电煤业就锦兴能源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以下简称为“净利润”)承诺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累计 |
锦兴能源 | 248,248.68 | 196,618.56 | 193,516.13 | 638,383.37 |
在利润补偿期届满后,若锦兴能源累积实现净利润低于累积承诺净利润,交易对方将对公司予以一次性补偿,优先以股份支付方式予以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予以补偿。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详见以下(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锦兴能源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268,981.74万元,完成了华电煤业就锦兴能源2023年度矿业权口径净利润的承诺。本次收购锦兴能源股权交易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未形成商誉。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所得税准则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 | 2022年1月1日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2022年1月1日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5,199,424.07 | 1,594,799.46 | 166,794,223.53 |
未分配利润 | -4,562,103,363.59 | -1,487,596.98 | -4,563,590,960.57 |
少数股东权益 | 3,575,840,097.07 | -107,202.48 | 3,575,732,894.59 |
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2022年12月31日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9,332,547.91 | 1,088,907.69 | 170,421,455.60 |
未分配利润 | -5,491,710,625.34 | -1,081,501.36 | -5,492,792,126.70 |
少数股东权益 | 3,317,652,890.90 | -7,406.33 | 3,317,645,484.57 |
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
项目 | 2022年度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2022年度调整后 |
所得税费用 | 1,225,765,402.84 | -505,891.77 | 1,225,259,511.0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16,059,954.75 | 406,095.62 | -1,015,653,859.13 |
少数股东损益 | 1,409,401,693.86 | 99,796.15 | 1,409,501,490.01 |
2022年1月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 | 2022年1月1日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2022年1月1日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90,562.55 | 1,007,385.74 | 2,797,948.29 |
未分配利润 | -5,286,478,530.28 | -1,007,385.74 | -5,287,485,916.02 |
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2022年12月31日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11,633.98 | 689,541.52 | 2,501,175.50 |
未分配利润 | -7,510,247,221.99 | -689,541.52 | -7,510,936,763.51 |
2022年母公司利润表:
项目 | 2022年度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2022年度调整后 |
所得税费用 | 21,071.43 | -317,844.22 | -296,772.79 |
净利润 | -2,222,364,959.71 | 317,844.22 | -2,222,047,115.49 |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2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申旭 张敬 谢志明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申旭2年、张敬4年、谢志明4年(签字3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9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2019年3月,哈尔滨博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起诉华电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支付合同价款986万元。工程公司因不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裁定,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南岗区人民法院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裁定,按照一审程序审理了本案,南岗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23日判决案涉全部合同无效,但支持了博深公司支付986万元未结算的合同价款的诉讼请求。华电能源工程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2023年4月4日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公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2020年11月26日,公司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德清县宇生粮油有限责任公司、马洪海、张甲亮和马德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陈巴尔虎旗天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三人,要求四被告赔偿公司损失1,896万元,2021年2月公司就本案申请追加天顺矿业原股东之一马洪祥为被告,请求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马洪祥与本案其他四被告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申请,并将马洪祥列为本案被告。2022年12月26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请求四被告返还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不是法院的受案管辖范围为理由,裁定驳回公司的起诉。2023年1月18日向公司送达该裁定。公司已于2023年1月20日就本案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6月8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 | 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2024年4月26日公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院向公司送达了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指定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经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29日向公司送达本案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马洪祥给付公司1,896万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由马洪祥承担,驳回了公司对本案其他被告的诉讼请求。2024年3月11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并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改判令德清县宇生粮油有限责任公司、马洪海、张甲亮、马德权就马洪祥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2024年3月12日哈尔滨中院向公司送达预缴诉讼费通知书。 | |
2021年8月12日绿波湾农业向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呼兰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公司和哈三电厂,要求赔偿鱼塘和房屋损失,哈三电厂于8月20日收到应诉通知书。2023年4月18日,呼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2023年4月28日,公司收到法院一审判决书,判决哈三电厂赔偿绿波湾农业财产损失238万元,驳回原告绿波湾农业其他诉讼请求。哈三电厂不服本判决,于2023年5月6日向呼兰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其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哈尔滨中院。2023年7月16日,该案在哈尔滨中院开庭审理,2024年1月4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二审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详见公司2021年8月28日、2024年4月26日公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接受华电集团公司及其专业子公司的燃料专业管理服务 公司接受华电集团公司及其专业子公司的燃料专业管理服务业务,预计2023年公司向华电集团公司支付燃料专业管理服务费不超过2,000万元,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燃料专业管理服务费1,516万元。
2、在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贷款业务 公司在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预计2023年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90亿元,公司获得综合授信不超过90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60.88亿元,公司已获得综合授信11亿元。
3、在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的保理业务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保障资金安全,2023年新增公司在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办理保理业务,预计2023年公司办理保理融资不超过11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办理保理融资6亿元。
4、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公司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2023年预计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金额6.07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办理融资租赁业务金额0.59亿元。
5、向华电集团所属企业采购产品或服务 2023年公司向华电集团所属企业采购产品或服务,预计公司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2,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发生交易金额合计3,328万元。
6、向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等华电集团下属公司销售煤炭 公司向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等华电集团下属公司销售煤炭,交易金额预计60亿元,报告期内实际交易金额37.02亿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前述第六节重要事项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二)和(三)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 | 0.26%-1.80% | 5,261,636,588.19 | 47,894,207,841.67 | 50,292,112,860.6 | 2,863,731,569.26 |
合计 | / | / | / | 5,261,636,588.19 | 47,894,207,841.67 | 50,292,112,860.6 | 2,863,731,569.26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1,500,000,000 | 2.8%-3.55% | 36,000,000 | 600,000,000 | 432,000,000 | 204,000,000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2,590,000,000 | 3.05%-4.75% | 2,332,000,000 | 380,000,000 | 120,000,000 | 2,592,000,000 |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9,025,969.75 | 6% | 59,025,969.75 | 59,025,969.75 | |||
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1,100,000,000 | 0.79%-3.9% | 450,000,000 | 570,000,000 | 620,000,000 | 400,000,000 |
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700,000,000 | 3%-4.2% | 284,000,000 | 284,000,000 | ||
合计 | / | / | / | 3,161,025,969.75 | 1,550,000,000.00 | 1,456,000,000.00 | 3,255,025,969.75 |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保理 | 1,100,000,000 | 600,000,000 |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流动资金贷款 | 1,100,000,000 | 168,000,000 |
有限公司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委托贷款 | 自有资金 | 348,738,060.43 | 437,928,700.00 | 138,046,841.46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贷款类型 | 委托贷款金额 | 委托贷款起始日期 | 委托贷款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贷款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黑龙江富达投资有限公司 | 信用 | 128,000,000.00 | 2014.5.28 | 2015.5.27 | 自有资金 | 流动资金周转 | 收取利息 | 6.3% | 4,046,369.80 | 是 | 否 | |||
陈巴尔虎旗天顺矿业有限责 | 信用 | 68,400,639.57 | 2020.12.25 | 2022.12.25 | 自有资金 | 流动资金周转 | 收取利息 | 6.525% | 1,790,531.19 | 68,400,639.57 | 是 | 是 | ||
陈巴尔虎旗天顺矿业有限责 | 信用 | 16,790,000 | 2022.4.11 | 2023.4.10 | 自有资金 | 流动资金周转 | 收取利息 | 6.525% | 789,348.09 | 16,790,000 | 是 | 是 | ||
陈巴尔虎旗天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信用 | 4,000,000 | 2022.12.14 | 2023.6.13 | 自有资金 | 流动资金周转 | 收取利息 | 6.525% | 134,414.32 | 4,000,000 | 是 | 是 | ||
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 | 信用 | 3,272,293.07 | 2018.12.14 | 2019.12.13 | 自有资金 | 流动资金周转 | 收取利息 | 4.785% | 是 | 否 | 3,272,293.07 | |||
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 | 信用 | 2,950,000 | 2019.6.18 | 2020.6.17 | 自有资金 | 流动资金周转 | 收取利息 | 4.785% | 是 | 否 | 2,950,000 | |||
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 | 信用 | 1,720,000 | 2020.1.20 | 2021.1.19 | 自有资金 | 流动资金周转 | 收取利息 | 4.785% | 是 | 否 | 1,720,000 | |||
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 | 信用 | 2,104,548.39 | 2020.9.11 | 2021.9.10 | 自有资金 | 流动资金周转 | 收取利息 | 4.35% | 是 | 否 | 2,104,548.39 | |||
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 | 信用 | 110,000,000 | 2023.02.17 | 2026.02.16 | 自有资金 | 流动资金周转 | 收取利息 | 3.94% | 3,618,481.11 | 是 | 否 | |||
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 | 信用 | 150,000,000 | 2023.02.13 | 2026.02.12 | 自有资金 | 流动资金周转 | 收取利息 | 3.94% | 4,996,242.14 | 是 | 否 | |||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信用 | 120,000,000 | 2023.02.27 | 2026.02.26 | 自有资金 | 流动资金周转 | 收取利息 | 3.94% | 3,823,534.60 | 是 | 否 | |||
陈巴尔虎旗天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信用 | 3,500,000 | 2023.04.21 | 2024.04.09 | 自有资金 | 流动资金周转 | 收取利息 | 4.35% | 101,922.92 | 3,500,000.00 | 是 | 否 | ||
陈巴尔虎旗天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信用 | 4,550,000 | 2023.06.01 | 2024.04.09 | 自有资金 | 流动资金周转 | 收取利息 | 4.35% | 109,958.33 | 4,550,000.00 | 是 | 否 | ||
陈巴尔虎旗天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信用 | 2,000,000 | 2023.7.13 | 2024.04.09 | 自有资金 | 流动资金周转 | 收取利息 | 4.35% | 38,183.33 | 2,000,000.00 | 是 | 否 | ||
陈巴尔虎旗天 | 信用 | 3,500,000 | 2023.7.13 | 2024.04.09 | 自有资金 | 流动资金周转 | 收取利息 | 4.35% | 66,820.83 | 3,500,000.00 | 是 | 否 |
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陈巴尔虎旗天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信用 | 26,300,000 | 2023.08.01 | 2024.07.31 | 自有资金 | 流动资金周转 | 收取利息 | 3.91% | 418,017.01 | 11,450,000 | 是 | 否 | ||
陈巴尔虎旗天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信用 | 4,800,000 | 2023.08.25 | 2024.07.31 | 自有资金 | 流动资金周转 | 收取利息 | 3.91% | 66,730.67 | 是 | 否 | |||
陈巴尔虎旗天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信用 | 14,000,000 | 2023.10.19 | 2024.07.31 | 自有资金 | 流动资金周转 | 收取利息 | 3.91% | 111,000.56 | 是 | 否 | |||
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 | 信用 | 24,278,700 | 2023.12.28 | 2024.12.27 | 自有资金 | 流动资金周转 | 收取利息 | 3.65% | 9,289.03 | 是 | 否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14年4月经本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于2014年5月28日通过金融机构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富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达公司)提供1.28亿元委托贷款,该笔贷款到期日为2015年5月27日。富达公司在该笔委托贷款到期时未进行续贷,导致目前该笔贷款处于逾期状态。
2、2、2020年12月经本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于2020年12月25日通过金融机构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陈巴尔虎旗天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顺公司)提供0.68亿元委托贷款,该笔贷款到期日为2021年12月24日。2021年12月经本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将该笔贷款展期至2022年12月24日。2022年3月5日经本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于2022年4月11日通过金融机构向全资子公司-天顺公司提供0.17亿元委托贷款,该笔贷款到期日为2023年4月10日;于2022年12月14日通过金融机构向全资子公司-天顺公司提供0.03亿元委托贷款,该笔委贷到期日为2023年6月13日;于2023年4月21日通过金融机构向全资子公司-天顺公司提供0.04亿元委托贷款,该笔贷款到期日为2024年4月9日;于2023年6月1日通过金融机构向全资子公司-天顺公司提供0.05亿元委托贷款,该笔贷款到期日为2024年4月9日;于2023年7月13日通过金融机构向全资子公司-天顺公司提供0.06亿元委托贷款,该笔贷款到期日为2024年4月9日;2023年7月31日经本公司十二次董事长专题会审议通过,于2023年8月1日通过金融机构向全资子公司-天顺公司提供0.26亿元委托贷款,该笔贷款到期日为2024年7月31日;于2023年8月25日通过金融机构向全资子公司-天顺公司提供0.05亿元委托贷款,该笔贷款到期日为2024年7月31日;于2023年10月19日通过金融机构向全资子公司-天顺公司提供0.14亿元委托贷款,该笔贷款到期日为2024年7月31日。
3、2018年11月经本公司第三十四次党委会及第二十六次董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2018年12月14日起通过金融机构陆续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公司)提供委托贷款0.03亿元,该笔贷款到期日为2019年12月12日。新世纪公司在该笔委托借款到期时剩余0.03亿元未进行续贷,导致目前该笔贷款处于逾期状态。2019年4月经本公司2019年第十次党委会及第七次董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2019年6月18日起通过金融机构陆续向新世纪公司提供委托贷款0.03亿元,该笔贷款到期日为2020年6月17日。目前该笔贷款处于逾期状态。2019年第三十九次党委会及2020年第一次董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2020年1月20日起通过金融机构陆续向新世纪公司提供委托贷款0.02亿元,该笔贷款到期日
为2021年1月19日。目前该笔贷款处于逾期状态。2020年9月11日起通过金融机构向新世纪公司提供委托贷款0.02亿元,该笔贷款到期日为2021年9月10日。目前该笔贷款余额共0.10亿元均处于逾期状态,均已计提减值准备。
4.2023年2月经本公司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于2023年2月17日通过金融机构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提供1.1亿元委托贷款,该笔贷款到期日为2026年2月16日。
5.2023年2月经本公司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于2023年2月13日通过金融机构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提供1.5亿元委托贷款,该笔贷款到期日为2026年2月12日。
6.2023年2月经本公司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于2023年2月27日通过金融机构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2亿元委托贷款,该笔贷款到期日为2026年2月26日。
7.2023年11月29日经本公司二十二次董事长专题会审议通过,于2023年12月28日通过金融机构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提供0.24亿元委托贷款,该笔贷款到期日为2024年12月27日。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12月28日 | 2,679,999,999.43 | 2,671,988,707.92 | 2,679,999,999.43 | 2,679,999,999.43 | 100% | 0 | 0 | 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 补流还贷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12月28日 | 否 | 2,676,921,999.45 | 0 | 2,676,921,999.45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见附注 | |
支付本次交易承销费用 | 其他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12月28日 | 否 | 3,077,999.98 | 0 | 3,077,999.98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见附注 |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023年度,本公司结余募集资金18,249.71元,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款产生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本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18,249.71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于2023年12月22日销户。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727,991,374 | 70.62 | 819,457,017 | 819,457,017 | 5,547,448,391 | 70.16 | |||
1、国家持股 | 4,727,991,374 | 70.62 | 819,457,017 | 819,457,017 | 5,547,448,391 | 70.16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966,675,153 | 29.38 | 393,212,666 | 393,212,666 | 2,359,887,819 | 29.84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534,675,151 | 22.92 | 393,212,666 | 393,212,666 | 1,927,887,817 | 24.38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432,000,002 | 6.45 | 432,000,002 | 5.46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6,694,666,527 | 100.00 | 1,212,669,683 | 1,212,669,683 | 7,907,336,21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2022年公司向包括华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在内8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1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和2023年1月11日在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3年7月6日,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限售股393,212,666股流通上市,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向包括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国新投资有限公司等8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发行12.13亿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6.80亿元,发行价格为2.21元/股。上述股本变动使得公司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被摊薄;募集资金到账,使得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有所增加。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0 | 0 | 819,457,017 | 819,457,017 | 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其募集配套资金 | 2024-07-06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0 | 113,122,171 | 113,122,171 | 0 | 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其募集配套资金 | 2023-07-06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0 | 90,497,737 | 90,497,737 | 0 | 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其募集配套资金 | 2023-07-06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0 | 67,873,303 | 67,873,303 | 0 | 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其募集配套资金 | 2023-07-06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55,429,864 | 55,429,864 | 0 | 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其募集配套资金 | 2023-07-06 |
深圳市纵贯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纵贯债券增强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27,375,565 | 27,375,565 | 0 | 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其募集配套资金 | 2023-07-06 |
浙江探骊私募基金有限公司-探骊优选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20,814,479 | 20,814,479 | 0 | 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其募集配套资金 | 2023-07-06 |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三十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18,099,547 | 18,099,547 | 0 | 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其募集配套资金 | 2023-07-06 |
合计 | 0 | 393,212,666 | 1,212,669,683 | 819,457,017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A股 | 2023-01-06 | 2.21 | 1,212,669,683 | 限售期满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向包括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国新投资有限公司等8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发行12.13亿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6.80亿元,发行价格为2.21元/股。2022 年 12 月 29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7689 号),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1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本节之“一、股本变动情况”。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变动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中的(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36,68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34,543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0 | 4,727,991,374 | 59.79 | 4,727,991,374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819,457,017 | 1,700,583,482 | 21.51 | 819,457,017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未知 | 113,122,171 | 1.43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未知 | 61,735,703 | 0.7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林文新 | 0 | 16,979,212 | 0.2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15,213,200 | 0.19 | 0 | 无 | 0 | 其他 |
诺德基金-昆仑三十六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诺德基金浦江91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未知 | 14,344,953 | 0.18 | 0 | 无 | 0 | 其他 |
赵睿 | 0 | 11,200,000 | 0.1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李革 | 44,700 | 10,621,690 | 0.1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8,986,134 | 0.11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881,126,465 | 人民币普通股 | 881,126,465 |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13,122,171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122,171 |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61,735,703 | 人民币普通股 | 61,735,703 | ||||
林文新 | 16,979,212 | 人民币普通股 | 16,979,212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15,213,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213,200 | ||||
诺德基金-昆仑三十六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诺德基金浦江91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4,344,953 | 人民币普通股 | 14,344,953 | ||||
赵睿 | 11,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00,000 | ||||
李革 | 10,621,69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10,621,690 | ||||
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8,986,134 | 人民币普通股 | 8,986,134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元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276,011 | 人民币普通股 | 6,276,011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前 10名股东中第二大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36,684户,其中A股86,315户;B股50,369户。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134,543户,其中A股84,392户;B股50,151户。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 | 113,122,171 | 1.43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 | 61,735,703 | 0.7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 | 15,213,200 | 0.19 |
诺德基金-昆仑三十六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诺德基金浦江91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新增 | 0 | 0 | 14,344,953 | 0.18 |
赵章财 | 退出 | 0 | 0 | - | - |
罗利 | 退出 | 0 | 0 | - | - |
徐莉蓉 | 退出 | 0 | 0 | 5,000,000 | 0.06 |
陈才林 | 退出 | 0 | 0 | 5,336,437 | 0.07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4,727,991,374 | 2025年12月22日 | 4,727,991,374 |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
2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819,457,017 | 2024年7月6日 | 819,457,017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前2名股东中第二大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22-12-22 | 36个月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2023-1-6 | 18个月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023-1-6 | 6个月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2023-1-6 | 6个月 |
诺德基金-昆仑三十六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诺德基金浦江91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023-1-6 | 6个月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1、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华电煤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2、公司本次向包括华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在内8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昆仑三十六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诺德基金浦江91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中 |
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杜将武 |
成立日期 | 2005.9.8 |
主要经营业务 | 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工程勘察;国内水路运输;港口理货;煤炭批发经营;煤炭的加工、储存;电力生产;货物装卸服务;实业投资;资产受托管理;机械电子设备租赁;房屋出租及物业管理;电力工程建设与监理;进出口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转让、培训、服务;煤炭高效燃烧技术与装置、电子信息技术开发、研究和服务;煤炭开采(限外阜分支机构经营)。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江毅 |
成立日期 | 2003 年4月1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 |
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制造与检修;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煤炭、页岩气开发、投资、经营和管理。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1.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45.17%的股权; 2.中国华电及其控股子公司华电辽宁能源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8.50%的股权; 3.中国华电及其控股子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8.29%的股权; 4.中国华电间接持有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53.74%的股权; 5.中国华电间接持有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62.50%的股权。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天职业字[2024]24419号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能源”)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电能源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电能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审计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4]24419号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营业收入的确认 | |
华电能源关于营业收入的确认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三十)收入,具体数据参见附注六、(四十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023年度华电能源营业收入为1,884,434.69万元,主要来源于电力、热力、煤炭等产品的销售,销售收入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营业收入是利润表的重要项目,营业收入确认的时点和确认金额的准确性将影响华电能源的利润指标,因此我们将营业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于营业收入确认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实施和执行的有效性; (2)对营业收入执行分析性程序,对报告期内各月度的营业收入、成本、毛利率变动情况进行分析; (3)了解和评价公司营业收入确认时点,通过抽样的方式检查各类销售合同,基于现行会计准则的要求,识别合同条款中对于控制权转移时点的界定是否与管理层确认收入的时点一致; (4)通过审计抽样的方式对销售客户进行函证,确认报告期间的交易金额及期末应收款项的余额;对于未回复的函证,通过相关替代程序检查相关交易的金额以及应收款项的期后回款情况; (5)对营业收入执行细节测试,通过审计抽样的方式将报告期间发生的销售交易,选取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发货单、结算单、客户签收单或运输单据等有关资料进行检查,以判断相关收入的确认是否准确; (6)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测试,检查营业收入的确认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 |
审计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4]24419号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发电、供热资产的减值测试 | |
华电能源关于发电、供热资产的减值测试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二十四)长期资产减值,具体数据参见附注六、(十五)固定资产。 华电能源2023年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642,027.44万元,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且根据资产或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发电、供热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时,需要管理层在合理有据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会计估计,这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因此我们将发电、供热资产的减值测试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并评估华电能源发电、供热资产减值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结合华电能源发电、供热资产的实际运行状况,评估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3)评价管理层聘请的外部估值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 (4)复核管理层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的合理性; (5)评估管理层减值测试中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及判断的合理性; (6)验证发电、供热资产减值测试模型计算的准确性。 |
四、其他信息
华电能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审计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4]24419号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华电能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华电能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华电能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审计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4]24419号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电能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电能源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华电能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审计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4]24419号[此页无正文]
中国·北京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 申旭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张敬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谢志明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282,223,524.61 | 5,550,916,280.33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000,000.00 | ||
应收账款 | 1,403,295,927.54 | 1,445,705,088.72 | |
应收款项融资 | 18,396,884.98 | 382,810,165.86 | |
预付款项 | 493,759,484.87 | 333,468,995.53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1,893,195.63 | 90,399,611.1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730,000.00 | 2,730,000.0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726,742,402.02 | 863,309,206.14 | |
合同资产 | 14,571,694.92 | 10,141,938.71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1,503,009.24 | 109,945,701.43 | |
流动资产合计 | 5,992,386,123.81 | 8,790,696,987.8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3,088,720.00 | 13,088,72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762,255,815.01 | 783,112,829.4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2,832,568.19 | 84,042,568.19 | |
投资性房地产 | 7,565,477.32 | 8,207,760.96 | |
固定资产 | 16,420,274,438.10 | 17,566,685,675.07 | |
在建工程 | 487,321,358.11 | 497,564,572.4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4,197,453.19 | 11,989,181.15 | |
无形资产 | 4,420,723,193.20 | 4,492,887,716.26 | |
开发支出 |
商誉 | 270,954,007.89 | 270,954,007.89 | |
长期待摊费用 | 418,107,817.30 | 324,252,596.5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5,846,594.93 | 114,582,231.7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8,706,824.22 | 49,694,407.5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121,874,267.46 | 24,217,062,267.29 | |
资产总计 | 29,114,260,391.27 | 33,007,759,255.1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121,016,726.04 | 3,975,386,763.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06,560,049.63 | 174,422,800.57 | |
应付账款 | 2,174,268,786.37 | 2,396,776,344.03 | |
预收款项 | 3,224,749.46 | 3,049,461.67 | |
合同负债 | 1,063,948,839.63 | 1,343,071,057.3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98,139,091.70 | 87,561,875.13 | |
应交税费 | 478,543,081.55 | 685,397,550.57 | |
其他应付款 | 349,395,551.89 | 422,162,854.3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8,153,426.58 | 8,153,426.58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66,824,944.85 | 3,677,267,312.04 | |
其他流动负债 | 77,703,283.97 | 143,930,646.10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539,625,105.09 | 12,909,026,664.8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5,440,570,571.00 | 6,953,991,636.67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574,862.70 | 2,492,062.80 | |
长期应付款 | 5,040,469,149.25 | 5,633,261,715.62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19,577,629.09 | 240,962,640.94 | |
递延收益 | 287,518,095.63 | 245,433,021.5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4,277,354.92 | 170,421,455.6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78,441,039.10 | 112,106,951.54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343,428,701.69 | 13,358,669,484.75 | |
负债合计 | 22,883,053,806.78 | 26,267,696,149.5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907,336,210.00 | 7,907,336,21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37,271,118.66 | 216,669,616.8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6,803,946.56 | 122,765,858.50 | |
专项储备 | 585,242,486.69 | 542,982,882.21 | |
盈余公积 | 125,455,180.11 | 125,455,180.11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583,774,054.67 | -5,492,792,126.7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488,334,887.35 | 3,422,417,621.00 | |
少数股东权益 | 2,742,871,697.14 | 3,317,645,484.5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231,206,584.49 | 6,740,063,105.5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9,114,260,391.27 | 33,007,759,255.13 |
公司负责人:郎国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付璐璐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长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98,906,795.98 | 1,222,161,051.3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203,646,158.11 | 1,315,851,464.11 | |
应收款项融资 | 17,850,000.00 | 323,782,500.00 | |
预付款项 | 199,424,523.15 | 259,341,003.69 | |
其他应收款 | 91,579,508.32 | 164,267,929.3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539,545,671.66 | 569,601,810.78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403,713.33 | 75,633,691.88 | |
流动资产合计 | 2,574,356,370.55 | 3,930,639,451.1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565,928,700.00 | 217,190,639.57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465,991,319.53 | 5,467,941,072.2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9,234,313.71 | 39,701,456.57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1,013,654,323.21 | 11,699,693,454.92 | |
在建工程 | 82,917,111.45 | 74,892,971.3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048,964.09 | 2,758,166.05 | |
无形资产 | 619,638,375.81 | 630,090,333.6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90,161,982.89 | 190,161,982.89 | |
长期待摊费用 | 1,549,430.72 | 2,094,308.7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333,063.25 | 16,399,667.0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998,457,584.66 | 18,340,924,052.91 | |
资产总计 | 20,572,813,955.21 | 22,271,563,504.0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712,747,005.43 | 2,578,574,028.0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323,970,487.68 | 1,691,155,927.98 | |
预收款项 | 5,351.68 | ||
合同负债 | 614,635,926.88 | 595,188,928.11 | |
应付职工薪酬 | 53,054,479.78 | 41,791,480.04 | |
应交税费 | 56,424,817.55 | 48,761,701.39 | |
其他应付款 | 114,012,855.41 | 139,665,739.2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178,896.40 | 2,178,896.4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52,070,258.79 | 2,645,004,901.49 | |
其他流动负债 | 48,137,395.75 | 83,232,100.73 | |
流动负债合计 | 7,475,058,578.95 | 7,823,374,807.0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336,544,769.56 | 5,857,197,771.14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977,723.21 | 1,686,741.16 | |
长期应付款 | 3,231,708,203.56 | 3,636,957,392.48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6,800,000.00 | 13,560,905.59 | |
递延收益 | 120,514,052.65 | 107,431,711.4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97,150.46 | 2,501,175.5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2,646,954.45 | 52,256,770.63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731,388,853.89 | 9,671,592,467.92 | |
负债合计 | 15,206,447,432.84 | 17,494,967,274.9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907,336,210.00 | 7,907,336,21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247,885,679.61 | 4,127,284,177.8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6,803,946.56 | 122,765,858.50 | |
专项储备 | 5,760,263.04 | 5,925,752.96 | |
盈余公积 | 124,220,993.37 | 124,220,993.37 | |
未分配利润 | -7,035,640,570.21 | -7,510,936,763.5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366,366,522.37 | 4,776,596,229.1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0,572,813,955.21 | 22,271,563,504.07 |
公司负责人:郎国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付璐璐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长江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8,844,346,919.34 | 18,876,651,119.26 | |
其中:营业收入 | 18,844,346,919.34 | 18,876,651,119.26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7,210,037,061.20 | 17,165,853,600.04 | |
其中:营业成本 | 15,446,817,120.09 | 15,040,272,156.94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57,195,394.40 | 707,332,494.68 | |
销售费用 | 187,334,289.85 | 180,222,215.75 | |
管理费用 | 188,338,221.50 | 230,770,458.23 | |
研发费用 | 9,382,349.58 | 12,581,310.91 | |
财务费用 | 720,969,685.78 | 994,674,963.53 | |
其中:利息费用 | 733,306,673.82 | 1,040,857,587.82 | |
利息收入 | 21,430,065.44 | 56,792,512.57 | |
加:其他收益 | 137,788,301.79 | 115,266,604.4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285,671.42 | 229,024,420.1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5,795,615.48 | -291,032,110.5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841,428.70 | -145,589.27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10,000.00 | 190,0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412,425.34 | -16,066,143.9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5,274,645.06 | -388,653,245.0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8,387,264.78 | 4,406,228.82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911,302,682.89 | 1,654,965,383.59 | |
加:营业外收入 | 162,952,143.28 | 11,663,905.43 | |
减:营业外支出 | 20,825,020.15 | 47,522,147.07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053,429,806.02 | 1,619,107,141.95 | |
减:所得税费用 | 1,008,352,688.96 | 1,225,259,511.07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45,077,117.06 | 393,847,630.8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45,077,117.06 | 393,847,630.8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0,981,927.97 | -1,015,653,859.1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36,059,045.03 | 1,409,501,490.0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961,911.94 | 75,497,588.26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961,911.94 | -3,326,053.97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961,911.94 | -3,326,053.97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961,911.94 | -85,366,987.72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82,040,933.75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8,823,642.23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039,115,205.12 | 469,345,219.14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96,943,839.91 | -1,018,979,913.1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36,059,045.03 | 1,488,325,132.24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5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52 |
公司负责人:郎国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付璐璐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长江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9,253,498,663.72 | 8,518,651,507.52 | |
减:营业成本 | 10,081,840,250.85 | 9,734,262,180.27 | |
税金及附加 | 87,547,362.23 | 85,846,448.17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39,924,793.73 | 47,476,117.43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507,067,767.90 | 769,081,257.59 | |
其中:利息费用 | 505,694,120.05 | 775,803,617.77 | |
利息收入 | 2,246,382.88 | 8,298,789.90 | |
加:其他收益 | 64,560,223.95 | 70,936,037.2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41,906,368.31 | 219,426,994.8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6,888,353.68 | -291,932,548.0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841,428.70 | -145,589.27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67,142.86 | 84,285.71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231,351.57 | -27,461,373.2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496,544.44 | -346,296,057.2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4,224.23 | 4,324,597.66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19,574,266.63 | -2,197,000,010.92 | |
加:营业外收入 | 61,814,990.90 | 4,394,783.80 | |
减:营业外支出 | 6,397,089.27 | 29,738,661.1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74,992,168.26 | -2,222,343,888.28 | |
减:所得税费用 | -304,025.04 | -296,772.79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5,296,193.30 | -2,222,047,115.4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5,296,193.30 | -2,222,047,115.4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961,911.94 | -85,366,987.72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961,911.94 | -85,366,987.72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961,911.94 | -85,366,987.72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69,334,281.36 | -2,307,414,103.2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郎国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付璐璐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长江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0,645,561,077.82 | 20,965,764,688.3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4,174,919.09 | 261,002,406.2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1,703,849.67 | 692,857,041.6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291,439,846.58 | 21,919,624,136.2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183,441,172.06 | 11,305,135,637.2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086,844,713.32 | 1,977,654,184.3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53,207,566.66 | 3,635,502,656.2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3,235,372.89 | 547,805,624.9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866,728,824.93 | 17,466,098,102.8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24,711,021.65 | 4,453,526,033.4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73,116,796.47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197,200.00 | 2,73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47,954,638.31 | 4,977,86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7,349,916.12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459,192.00 | 8,862.4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4,960,946.43 | 1,280,833,518.8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39,152,557.61 | 1,937,109,918.4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726,273.97 | 30,007,506.9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84,878,831.58 | 1,967,117,425.4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9,917,885.15 | -686,283,906.5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76,921,999.45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273,448,028.20 | 13,480,528,270.81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9,9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283,457,928.20 | 16,157,450,270.2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294,551,637.00 | 17,562,139,504.93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247,289,231.84 | 2,626,460,482.7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764,753,686.64 | 1,842,4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31,634.21 | 5,591,359.5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546,372,503.05 | 20,194,191,347.2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62,914,574.85 | -4,036,741,077.0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08,121,438.35 | -269,498,950.1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252,043,301.36 | 5,521,542,251.5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43,921,863.01 | 5,252,043,301.36 |
公司负责人:郎国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付璐璐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长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064,868,823.56 | 8,539,032,332.5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9,680,654.04 | 208,755,487.9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1,524,380.24 | 516,577,988.4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396,073,857.84 | 9,264,365,808.9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142,304,530.03 | 7,524,854,508.78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19,906,963.59 | 1,123,998,793.1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1,813,245.85 | 232,354,511.0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5,306,803.36 | 322,570,749.3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959,331,542.83 | 9,203,778,562.2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6,742,315.01 | 60,587,246.6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4,190,639.57 | 941,919,703.18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854,325,034.27 | 1,921,335,001.8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1,898,502.53 | 4,849,66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862.4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20,414,176.37 | 2,868,113,227.4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39,945,835.39 | 1,483,847,281.6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82,928,700.00 | 28,09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7,177.97 | 6,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23,251,713.36 | 1,511,943,281.6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7,162,463.01 | 1,356,169,945.8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76,921,999.45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014,059,004.93 | 11,532,884,092.33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014,059,004.93 | 14,209,806,091.7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007,434,602.38 | 14,788,890,440.3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64,709,838.64 | 626,942,026.3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71,223.00 | 3,022,522.1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73,315,664.02 | 15,418,854,988.8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59,256,659.09 | -1,209,048,897.0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25,351,881.07 | 207,708,295.4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21,642,776.34 | 1,013,934,480.9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96,290,895.27 | 1,221,642,776.34 |
公司负责人:郎国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付璐璐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长江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907,336,210 | 216,669,616.88 | 122,765,858.50 | 542,982,882.21 | 125,455,180.11 | -5,492,792,126.70 | 3,422,417,621.00 | 3,317,645,484.57 | 6,740,063,105.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907,336,210 | 216,669,616.88 | 122,765,858.50 | 542,982,882.21 | 125,455,180.11 | -5,492,792,126.70 | 3,422,417,621.00 | 3,317,645,484.57 | 6,740,063,105.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0,601,501.78 | -5,961,911.94 | 42,259,604.48 | -90,981,927.97 | 65,917,266.35 | -574,773,787.43 | -508,856,521.0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961,911.94 | -90,981,927.97 | -96,943,839.91 | 1,136,059,045.03 | 1,039,115,205.1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99,078.09 | -1,899,078.0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 |
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899,078.09 | -1,899,078.09 | |||||||||||||
(三)利润分配 | -1,764,753,686.64 | -1,764,753,686.6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764,753,686.64 | -1,764,753,686.64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2,259,604.48 | 42,259,604.48 | 55,819,932.27 | 98,079,536.75 | |||||||||||
1.本期提取 | 323,261,462.80 | 323,261,462.80 | 227,324,344.19 | 550,585,806.99 | |||||||||||
2.本期使用 | -281,001,858.32 | -281,001,858.32 | -171,504,411.92 | -452,506,270.24 | |||||||||||
(六)其他 | 120,601,501.78 | 120,601,501.78 | 120,601,501.78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907,336,210 | 337,271,118.66 | 116,803,946.56 | 585,242,486.69 | 125,455,180.11 | -5,583,774,054.67 | 3,488,334,887.35 | 2,742,871,697.14 | 6,231,206,584.49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66,675,153.00 | 3,489,366,745.52 | 212,544,605.47 | 453,176,522.73 | 125,455,180.11 | -4,562,103,363.59 | 1,685,114,843.24 | 3,575,840,097.07 | 5,260,954,940.3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487,596.98 | -1,487,596.98 | -107,202.48 | -1,594,799.46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66,675,153.00 | 3,489,366,745.52 | 212,544,605.47 | 453,176,522.73 | 125,455,180.11 | -4,563,590,960.57 | 1,683,627,246.26 | 3,575,732,894.59 | 5,259,360,140.8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940,661,057.00 | -3,272,697,128.64 | -89,778,746.97 | 89,806,359.48 | -929,201,166.13 | 1,738,790,374.74 | -258,087,410.02 | 1,480,702,964.7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26,053.97 | -1,015,653,859.13 | -1,018,979,913.10 | 1,488,325,132.24 | 469,345,219.1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940,661,057.00 | -3,268,672,349.08 | 2,671,988,707.92 | 2,671,988,707.9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940,661,057.00 | 2,387,078,721.09 | 8,327,739,778.09 | 8,327,739,778.0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5,655,751,070.17 | -5,655,751,070.17 | -5,655,751,070.17 | ||||||||||||
(三)利润分配 | -1,829,374,869.49 | -1,829,374,869.4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829,374,869.49 | -1,829,374,869.49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86,452,693.00 | 86,452,693.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86,452,693.00 | 86,452,693.00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89,806,359.48 | 89,806,359.48 | 82,962,327.23 | 172,768,686.71 | |||||||||||
1.本期提取 | 236,816,895.41 | 236,816,895.41 | 216,860,472.74 | 453,677,368.15 | |||||||||||
2.本期使用 | -147,010,535.93 | -147,010,535.93 | -133,898,145.51 | -280,908,681.44 | |||||||||||
(六)其他 | -4,024,779.56 | -4,024,779.56 | -4,024,779.56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907,336,210.00 | 216,669,616.88 | 122,765,858.50 | 542,982,882.21 | 125,455,180.11 | -5,492,792,126.70 | 3,422,417,621.00 | 3,317,645,484.57 | 6,740,063,105.57 |
公司负责人:郎国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付璐璐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长江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907,336,210.00 | 4,127,284,177.83 | 122,765,858.50 | 5,925,752.96 | 124,220,993.37 | -7,510,936,763.51 | 4,776,596,229.1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907,336,210.00 | 4,127,284,177.83 | 122,765,858.50 | 5,925,752.96 | 124,220,993.37 | -7,510,936,763.51 | 4,776,596,229.1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0,601,501.78 | -5,961,911.94 | -165,489.92 | 475,296,193.30 | 589,770,293.2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961,911.94 | 475,296,193.30 | 469,334,281.3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65,489.92 | -165,489.92 | |||||||||
1.本期提取 | 76,427,849.31 | 76,427,849.31 | |||||||||
2.本期使用 | -76,593,339.23 | -76,593,339.23 | |||||||||
(六)其他 | 120,601,501.78 | 120,601,501.78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907,336,210.00 | 4,247,885,679.61 | 116,803,946.56 | 5,760,263.04 | 124,220,993.37 | -7,035,640,570.21 | 5,366,366,522.37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66,675,153.00 | 1,744,126,404.59 | 206,729,114.22 | 124,220,993.37 | -5,286,478,530.28 | -1,244,726,865.1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007,385.74 | -1,007,385.74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66,675,153.00 | 1,744,126,404.59 | 206,729,114.22 | 124,220,993.37 | -5,287,485,916.02 | -1,245,734,250.8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940,661,057.00 | 2,383,157,773.24 | -83,963,255.72 | 5,925,752.96 | -2,223,450,847.49 | 6,022,330,479.9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5,366,987.72 | -2,222,047,115.49 | -2,307,414,103.2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940,661,057.00 | 2,387,078,721.09 | 8,327,739,778.0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940,661,057.00 | 2,387,078,721.09 | 8,327,739,778.0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403,732.00 | -1,403,732.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403,732.00 | -1,403,732.00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925,752.96 | 5,925,752.96 | |||||||||
1.本期提取 | 5,925,752.96 | 5,925,752.96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3,920,947.85 | -3,920,947.85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907,336,210.00 | 4,127,284,177.83 | 122,765,858.50 | 5,925,752.96 | 124,220,993.37 | -7,510,936,763.51 | 4,776,596,229.15 |
公司负责人:郎国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付璐璐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长江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于1993年2月2日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注册登记号为12697342-2。本公司于1996年10月16日获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成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号为外经贸资审字(1996)153号),并于1996年10月28日经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核准(原注册号为工商企股黑字002036号;企业类别为中外股份)。
根据本公司2004年4月22日通过董事会决议以及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本公司名称于2004年7月1日变更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69,065,592.00元,股本总数136,906.5592万股,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根据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发电资产重组方案,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8,396.49万股法人股(约占本公司2002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的34.24%)以行政划拨方式无偿划拨给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并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04]133号文)批复同意。2006年4月13日,上述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2006年9月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28,351.6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15%。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公司持股比例为20.71%。
2009年1月14日,本公司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09]11号文)批复同意。2009年11月26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203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0万股新股,本公司2009年12月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59,760.9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2.51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5,142,247.42元。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09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2022年8月5日,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方案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22]382号文)批复同意。2022年12月9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91号),核准本公司向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472,799.1374万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本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68,000.00万元。本公司2022年12月向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472,799.137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2.27元/股,购买其持有的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51.00%股权,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公司2022年12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21,266.968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2.21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为2,671,988,707.92元,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1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790,733.62万股(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747,533.62万股,占比94.54%;境内上市外资股43,200.00万股,占比5.46%),华电煤业集
团有限公司持股472,799.1374万股,占本公司股本59.79%,为本公司母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70,058.3482万股,占本公司股本21.51%,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法定代表人:郎国民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19号楼B座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发电、供热、煤炭销售及其他相关业务,电力业务相关的工程施工、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所发的电力主要输往各电厂所在地的电网公司。本财务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 大于该科目期末余额0.5%,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 大于该科目期末余额0.5%,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大于该科目期末余额0.5%,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 大于该科目期末余额0.5%,且金额大于2000万元。 |
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大于该科目期末余额0.5%,且金额大于20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投入或转固金额大于本期投入或转固总计金额5%,且金额大于20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资产总额大于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5%且利润总额大于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0.3%。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长投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的0.5%,且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0.3%。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大于5%的项目,且金额大于2000万元。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于5%的项目,且金额大于2000万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以及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进行重新评估。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
(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效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无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
①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组合分类 | 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管理层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按照应收账款预计违约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
②应收账款
基于应收账款债务人的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组合分类 | 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
关联方组合 | 1、管理层评价关联方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
非关联方组合 | 1、组合依据应收账款的账龄天数作为评估信用风险的特征 2、与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 3、按照预计违约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单项认定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将无法按原有条款收回款项的,将其确定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显著增加的应收账款,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编制应收账款账龄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预计违约损失率,按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预计违约损失率如下:
类别 | 预计违约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以下同) | |
其中:0-6个月(含6个月) | 0 |
7个月至1年(含1年) | 5 |
1-2年 | 10 |
2-3年 | 20 |
3-4年 | 50 |
4-5年 | 50 |
5年以上 | 100 |
③其他应收款
基于其他应收款债务人的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组合分类 | 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
关联方及保证金、备用金组合 | 1、管理层评价关联方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保证金及备用金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
非关联方组合 | 1、与预计违约损失率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 2、按照预计违约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单项认定计提坏账的其他应收款,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将无法按原有条款收回款项的,将其确定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显著增加的其他应收款,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预计违约损失率,按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预计违约损失率如下:
类别 | 预计违约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以下同) | |
其中:0-6个月(含6个月) | 0 |
7个月至1年(含1年) | 5 |
1-2年 | 10 |
2-3年 | 20 |
3-4年 | 50 |
4-5年 | 50 |
5年以上 | 100 |
④合同资产
基于合同资产债务人的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组合分类 | 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
关联方组合 | 1、管理层评价关联方合同资产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
非关联方组合 | 1、组合依据合同资产的账龄天数作为评估信用风险的特征 2、与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合同资产 3、按照预计违约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单项认定计提坏账的合同资产,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将无法按原有条款收回款项的,将其确定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显著增加的合同资产,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编制合同资产账龄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预计违约损失率,按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预计违约损失率如下:
类别 | 预计违约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以下同) | |
其中:0-6个月(含6个月) | 0 |
7个月至1年(含1年) | 5 |
1-2年 | 10 |
2-3年 | 20 |
3-4年 | 50 |
4-5年 | 50 |
5年以上 | 100 |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票据,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详见财务报告11.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组合分类 | 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管理层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按照应收账款预计违约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详见五、11.金融工具进行处理。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持有的应收票据,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详见五、11.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原材料、备品备件及低值易耗品、燃料。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详见五、11.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企业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定义包含以下三方面含义:
(1)终止经营应当是企业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的经营和现金流量在企业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是能够与企业的其他部分清楚区分的。
(2)终止经营应当具有一定的规模。终止经营应当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
要经营地区,或者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终止经营应当满足一定的时点要求。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组成部分应当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处置,包括已经出售和结束使用(如关停或报废等);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
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8-35 | 0-3 | 2.77-12.50 |
发电及供热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4 | 0-3 | 4.04-20.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12 | 0-3 | 8.08-20.00 |
电子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20 | 0-3 | 4.85-20.00 |
矿井建筑物 | 生产量法 | 按产量计提 |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4)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5)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铁路及公路经营权、产能置换指标、关停机组容量指标、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方式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法/生产量法 | 40-50 |
特许经营权 | 直线法/生产量法 | 30 |
软件及专利 | 直线法 | 10 |
采矿权 | 生产量法 | |
产能置换指标 | 生产量法 |
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在完成探矿权的
精查报告并向国土资源厅备案后,可申请将探矿权转为采矿权。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后以成本减累计摊销及减值准备计入资产负债表内,依据可采储量按工作量法计提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本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是:①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②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职工人员费用、材料费用、折旧与摊销费用、技术服务费用、其他费用等。
(2)研发支出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电力产品销售收入、热力产品销售收入、煤炭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并网费收入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等。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
①电力产品销售收入
本公司于电力供应至电网公司,电网公司取得电力控制权时确认电力产品收入。
②热力产品销售收入
本公司于热力供应至客户,购热客户取得热力控制权时确认热力产品收入。
③煤炭、粉煤灰等销售收入
与煤炭、粉煤灰销售相关的收入在商品控制权已转移给购货方时予以确认。
煤炭销售方式有外运(铁路运输)和地销(汽车运输)两种。外运(铁路运输)煤炭主要以到达客户指定地点时点确认收入,地销(汽车运输)煤炭主要以商品发出时点确认收入。
④并网费收入
并网费收入为连接本公司供热网络至客户的安装费用收入,按十年分期确认收入。
⑤工程承包合同收入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工程承包合同通常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等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将其作为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如果合同总成本很可能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计入预计负债,并确认为当期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基础设施建设等服务而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本公司在确认收入时,按照已完工的进度将合同履约成本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本公司将为获取工程承包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者该业务营业周期的合同取得成本,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按照相关合同下确认收入相同的基础摊销计入损益。对于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者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取得成本,以减去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①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己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②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③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④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5.本公司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6.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选择按照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判断依据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在判断是否是低价值资产租赁时,基于租赁资产的全新状态下的价值进行评估,未考虑资产已被使用的年限。
(2)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融资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2)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
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所得税准则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 | 2022年1月1日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2022年1月1日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5,199,424.07 | 1,594,799.46 | 166,794,223.53 |
未分配利润 | -4,562,103,363.59 | -1,487,596.98 | -4,563,590,960.57 |
少数股东权益 | 3,575,840,097.07 | -107,202.48 | 3,575,732,894.59 |
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2022年12月31日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9,332,547.91 | 1,088,907.69 | 170,421,455.60 |
未分配利润 | -5,491,710,625.34 | -1,081,501.36 | -5,492,792,126.70 |
少数股东权益 | 3,317,652,890.90 | -7,406.33 | 3,317,645,484.57 |
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
项目 | 2022年度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2022年度调整后 |
所得税费用 | 1,225,765,402.84 | -505,891.77 | 1,225,259,511.0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16,059,954.75 | 406,095.62 | -1,015,653,859.13 |
项目 | 2022年度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2022年度调整后 |
少数股东损益 | 1,409,401,693.86 | 99,796.15 | 1,409,501,490.01 |
2022年1月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 | 2022年1月1日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2022年1月1日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90,562.55 | 1,007,385.74 | 2,797,948.29 |
未分配利润 | -5,286,478,530.28 | -1,007,385.74 | -5,287,485,916.02 |
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2022年12月31日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11,633.98 | 689,541.52 | 2,501,175.50 |
未分配利润 | -7,510,247,221.99 | -689,541.52 | -7,510,936,763.51 |
2022年母公司利润表:
项目 | 2022年度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2022年度调整后 |
所得税费用 | 21,071.43 | -317,844.22 | -296,772.79 |
净利润 | -2,222,364,959.71 | 317,844.22 | -2,222,047,115.49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提供劳务产生的增值额 | 3.00%、5.00%、6.00%、9.00%、13.00%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0%、12.00% |
土地使用税 | 土地使用面积 | 2.00-24.00元/平方米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00%、5.00%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00%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00%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00%、25.00% |
资源税 | 煤炭销售额 | 6.50%、8.00% |
水资源税 | 取水量、回用水量 | 取水量*2+疏干排水、回用水量*1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5.00 |
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 | 25.00 |
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 | 25.00 |
黑龙江省龙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25.00 |
陈巴尔虎旗天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5.00 |
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 | 15.00 |
华电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25.00 |
黑龙江龙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25.00 |
黑龙江龙电管线制造有限公司 | 25.00 |
北京龙电宏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25.00 |
黑龙江富达投资有限公司 | 25.00 |
富锦市三江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25.00 |
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 25.00 |
华电黑龙江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25.0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税[2019]3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公司本期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司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第6号)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
2.根据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于2023年10月16日签发的编号为GR20232300022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有效期三年。
3.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于2012年12月13日签发的编号为GR20121100100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北京龙电宏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21年12月17日继续通过复审,取得编号为GR20211100373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继续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有效期三年。
4.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煤炭企业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9]89号)的有关规定,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兴能源”)矸石山、排土场用地,防排
水沟用地,矿区办公、生活区以外的公路、铁路专用线、轻便道和输变电线路用地、火炸药库库房外安全区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6,061.74 | 59,731.74 |
银行存款 | 395,436,800.84 | 284,875,647.90 |
其他货币资金 | 23,019,092.77 | 4,344,312.50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2,863,731,569.26 | 5,261,636,588.19 |
合计 | 3,282,223,524.61 | 5,550,916,280.3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1.期末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438,301,661.60元。
2.期末无存放在境外的款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000,000.00 | |
合计 | 4,000,0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其中:0-6月 | 1,185,909,505.52 | 1,189,806,702.56 |
7个月-1年 | 105,672,199.38 | 84,513,288.73 |
1年以内小计 | 1,291,581,704.90 | 1,274,319,991.29 |
1至2年 | 61,142,232.95 | 106,700,986.14 |
2至3年 | 78,599,222.39 | 80,582,593.25 |
3至4年 | 28,298,349.23 | 54,363,572.29 |
4至5年 | 33,826,859.91 | 18,854,221.74 |
5年以上 | 185,805,130.75 | 190,541,097.13 |
合计 | 1,679,253,500.13 | 1,725,362,461.8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4,360,342.34 | 3.24 | 54,360,342.34 | 100.00 | 72,315,422.12 | 4.19 | 52,386,548.40 | 72.44 | 19,928,873.72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24,893,157.79 | 96.76 | 221,597,230.25 | 13.64 | 1,403,295,927.54 | 1,653,047,039.72 | 95.81 | 227,270,824.72 | 13.75 | 1,425,776,215.00 |
其中: | ||||||||||
其中:按非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90,298,409.48 | 94.70 | 221,597,230.25 | 13.93 | 1,368,701,179.23 | 1,608,668,863.89 | 93.24 | 227,270,824.72 | 14.13 | 1,381,398,039.17 |
按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4,594,748.31 | 2.06 | 34,594,748.31 | 44,378,175.83 | 2.57 | 44,378,175.83 | ||||
合计 | 1,679,253,500.13 | / | 275,957,572.59 | / | 1,403,295,927.54 | 1,725,362,461.84 | / | 279,657,373.12 | / | 1,445,705,088.7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牡丹江佳日热电有限公司 | 31,335,647.45 | 31,335,647.4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北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6,317,000.00 | 16,317,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 | 3,672,568.45 | 3,672,568.4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呼伦贝尔铁燃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 1,674,073.24 | 1,674,073.2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1,361,053.20 | 1,361,053.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54,360,342.34 | 54,360,342.34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非关联方组合 | 1,590,298,409.48 | 221,597,230.25 | 13.93 |
关联方组合 | 34,594,748.31 | ||
合计 | 1,624,893,157.79 | 221,597,230.25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52,386,548.40 | 11,406,773.72 | 9,432,979.78 | 54,360,342.34 | ||
非关联方组合 | 227,270,824.72 | -4,088,504.84 | 1,585,089.63 | 221,597,230.25 | ||
合计 | 279,657,373.12 | 7,318,268.88 | 11,018,069.41 | 275,957,572.5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0,691,213.71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1,074,371,922.01 | 63.98 | 93,289,740.00 | ||
齐齐哈尔市鹤城热网有限公司 | 47,670,950.40 | 2.84 | |||
齐齐哈尔阳光热力集团万佳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 32,841,914.70 | 1.96 | 761,163.98 | ||
牡丹江佳日热电有限公司 | 31,335,647.45 | 1.87 | 31,335,647.45 | ||
齐齐哈尔阳光热力集团万星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 22,064,529.21 | 1.31 | |||
合计 | 1,208,284,963.77 | 71.96 | 125,386,551.43 |
其他说明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15,020,079.87 | 448,384.95 | 14,571,694.92 | 10,245,625.67 | 103,686.96 | 10,141,938.71 |
合计 | 15,020,079.87 | 448,384.95 | 14,571,694.92 | 10,245,625.67 | 103,686.96 | 10,141,938.71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020,079.87 | 100.00 | 448,384.95 | 2.99 | 14,571,694.92 | 10,245,625.67 | 100.00 | 103,686.96 | 1.01 | 10,141,938.71 |
其中: | ||||||||||
其中:按非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 | 3,245,496.44 | 21.61 | 448,384.95 | 13.82 | 2,797,111.49 | 3,514,812.44 | 34.31 | 103,686.96 | 2.95 | 3,411,125.48 |
按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 | 11,774,583.43 | 78.39 | 11,774,583.43 | 6,730,813.23 | 65.69 | 6,730,813.23 | ||||
合计 | 15,020,079.87 | / | 448,384.95 | / | 14,571,694.92 | 10,245,625.67 | / | 103,686.96 | / | 10,141,938.7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非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 | 3,245,496.44 | 448,384.95 | 13.82 |
按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 | 11,774,583.43 | ||
合计 | 15,020,079.87 | 448,384.95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资产 | 344,697.99 | |||
合计 | 344,697.99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8,396,884.98 | 382,810,165.86 |
合计 | 18,396,884.98 | 382,810,165.86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44,996,707.01 | |
合计 | 744,996,707.01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396,884.98 | 100.00 | 18,396,884.98 | 382,810,165.86 | 100.00 | 382,810,165.86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18,396,884.98 | 100.00 | 18,396,884.98 | 382,810,165.86 | 100.00 | 382,810,165.86 | ||||
合计 | 18,396,884.98 | / | / | 18,396,884.98 | 382,810,165.86 | / | / | 382,810,165.8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融资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18,396,884.98 | ||
合计 | 18,396,884.9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92,268,318.09 | 94.90 | 332,637,119.27 | 92.80 |
1至2年 | 938,437.58 | 0.18 | 581,322.26 | 0.16 |
2至3年 | 327,057.20 | 0.06 | 214,247.00 | 0.06 |
3年以上 | 25,225,672.00 | 4.86 | 25,036,307.00 | 6.98 |
合计 | 518,759,484.87 | 100.00 | 358,468,995.5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债务单位 |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黑龙江天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5年以上 | 对方无力偿还 |
合计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91,881,808.29 | 36.99 |
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 90,000,000.00 | 17.35 |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66,360,000.00 | 12.79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 38,388,514.25 | 7.40 |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32,699,026.00 | 6.30 |
合计 | 419,329,348.54 | 80.8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730,000.00 | 2,73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9,163,195.63 | 87,669,611.12 |
合计 | 11,893,195.63 | 90,399,611.1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2,730,000.00 | 2,730,000.00 |
合计 | 2,730,000.00 | 2,730,00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30,000.00 | 100.00 | 2,730,000.00 | 2,730,000.00 | 100.00 | 2,730,000.00 | ||||
其中: | ||||||||||
其中:按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股利 | 2,730,000.00 | 100.00 | 2,730,000.00 | 2,730,000.00 | 100.00 | 2,730,000.00 | ||||
合计 | 2,730,000.00 | / | / | 2,730,000.00 | 2,730,000.00 | / | / | 2,730,0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其中:0-6月 | 5,514,647.35 | 84,758,082.22 |
7个月-1年 | 1,045,977.69 | 1,105,981.51 |
1年以内小计 | 6,560,625.04 | 85,864,063.73 |
1至2年 | 1,814,437.46 | 1,061,453.58 |
2至3年 | 773,506.22 | 885,926.71 |
3至4年 | 330,616.27 | 964,246.12 |
4至5年 | 944,246.12 | 60,000.00 |
5年以上 | 53,597,485.91 | 53,597,485.91 |
合计 | 64,020,917.02 | 142,433,176.0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碳排放指标款 | 24,489,800.00 | 24,489,800.00 |
保证金、备用金 | 7,209,378.23 | 84,970,584.91 |
应收配套费 | 7,390,467.24 | 7,390,467.24 |
其他往来款 | 24,931,271.55 | 25,582,323.90 |
合计 | 64,020,917.02 | 142,433,176.0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6,657,253.04 | 48,106,311.89 | 54,763,564.93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4,274.46 | 39,882.00 | 94,156.46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6,711,527.50 | 48,146,193.89 | 54,857,721.3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45,182,875.20 | 39,882.00 | 45,222,757.20 | |||
关联方组合 | 2,361,349.46 | 2,361,349.46 | ||||
非关联方组合 | 7,219,340.27 | 54,274.46 | 7,273,614.73 | |||
合计 | 54,763,564.93 | 94,156.46 | 54,857,721.3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英国瑞碳公司 | 24,489,800.00 | 38.25 | 碳排放指标款 | 5年以上 | 24,489,800.00 |
黑龙江天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387,294.00 | 17.79 | 其他往来款 | 5年以上 | 11,387,294.00 |
哈尔滨市长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390,467.24 | 11.54 | 应收配套费 | 5年以上 | 7,390,467.24 |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 3,409,833.25 | 5.33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
山西锦兴煤气化有限公司 | 2,361,349.46 | 3.69 | 其他往来款 | 5年以上 | 2,361,349.46 |
合计 | 49,038,743.95 | 76.60 | / | / | 45,628,910.7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4,039,861.24 | 7,625,854.37 | 46,414,006.87 | 105,375,686.87 | 13,052,316.62 | 92,323,370.25 |
在产品 | 20,146,718.36 | 20,146,718.36 | 23,417,261.34 | 256,903.32 | 23,160,358.02 | |
库存商品 | 26,036,215.47 | 7,104,372.23 | 18,931,843.24 | 43,271,552.96 | 2,714,960.94 | 40,556,592.02 |
燃煤及燃油 | 597,897,117.65 | 597,897,117.65 | 646,079,175.90 | 646,079,175.90 | ||
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及其他 | 45,808,344.45 | 6,563,012.63 | 39,245,331.82 | 50,025,537.10 | 8,111,151.49 | 41,914,385.61 |
发出商品 | 4,107,384.08 | 4,107,384.08 | 19,275,324.34 | 19,275,324.34 | ||
合计 | 748,035,641.25 | 21,293,239.23 | 726,742,402.02 | 887,444,538.51 | 24,135,332.37 | 863,309,206.14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3,052,316.62 | 2,781,422.58 | 8,207,884.83 | 7,625,854.37 | ||
在产品 | 256,903.32 | 256,903.32 | ||||
库存商品 | 2,714,960.94 | 6,352,416.45 | 1,963,005.16 | 7,104,372.23 | ||
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及其他 | 8,111,151.49 | 3,382.57 | 1,551,521.43 | 6,563,012.63 | ||
合计 | 24,135,332.37 | 9,137,221.60 | 11,979,314.74 | 21,293,239.23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 处置及领用 |
在产品 | 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 处置 |
库存商品 | 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 处置 |
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及其他 | 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 处置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40,141,854.18 | 109,441,903.80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614,055.97 | 4,964.23 |
预缴其他税费 | 747,099.09 | 498,833.40 |
合计 | 41,503,009.24 | 109,945,701.43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委托贷款 | 10,046,841.46 | 10,046,841.46 | 10,046,841.46 | 10,046,841.46 | ||
合计 | 10,046,841.46 | 10,046,841.46 | 10,046,841.46 | 10,046,841.46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减值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0,046,841.46 | 10,046,841.46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0,046,841.46 | 10,046,841.4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 3,088,720.00 | 3,088,720.00 | 3,088,720.00 | 3,088,720.00 |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3,088,720.00 | 3,088,720.00 | 13,088,720.00 | 13,088,720.00 | /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优邦投资有限公司 | 139,651,557.99 | -24,238.82 | 139,627,319.17 | ||||||||
黑河市兴边矿业有限公司 | 132,782,271.46 | -25,996,774.55 | 900,512.95 | 107,686,009.86 | |||||||
北京中电恒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65,902,137.80 | 9,132,659.69 | -5,961,911.94 | 269,072,885.55 | |||||||
哈尔滨市哈发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5,082,975.23 | 1,386,092.18 | 6,469,067.41 | ||||||||
兴县盛兴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39,693,887.00 | -293,353.98 | 239,400,533.02 | ||||||||
小计 | 783,112,829.48 | -15,795,615.48 | -5,961,911.94 | 900,512.95 | 762,255,815.01 | ||||||
合计 | 783,112,829.48 | -15,795,615.48 | -5,961,911.94 | 900,512.95 | 762,255,815.01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北京优邦投资有限公司 | 139,627,319.17 | 142,964,200.00 | 1.公允价值:公允价值采用股权整体评估资产基础法计算确定;2.处置费用:处置费用考虑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产权交易服务费、中介服务费等确定 | 1.采矿权可采储量;2.生产年限;3.销售收入;4.成本费用;5.折现率 | 1.储量报告;2.采矿许可证书;3.双鸭山市动力煤价格走势;4.《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长发煤矿初步设计说明书》;5.国债收益率 | |
合计 | 139,627,319.17 | 142,964,200.00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山西百富勤工贸有限公司 | 35,112,540.19 | 35,112,540.19 |
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29,700,000.00 | 32,300,000.00 |
黑龙江富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9,900,000.00 | 8,510,000.00 |
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8,120,028.00 | 8,120,028.00 |
合计 | 82,832,568.19 | 84,042,568.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462,698.31 | 18,462,698.3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8,462,698.31 | 18,462,698.31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0,254,937.35 | 10,254,937.3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42,283.64 | 642,283.64 | ||
(1)计提或摊销 | 642,283.64 | 642,283.6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0,897,220.99 | 10,897,220.9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565,477.32 | 7,565,477.3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207,760.96 | 8,207,760.96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6,420,274,438.10 | 17,566,685,675.07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6,420,274,438.10 | 17,566,685,675.0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发电及供热设备 | 矿井建筑物 | 运输工具 | 电子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585,893,987.20 | 30,560,666,822.63 | 1,260,493,114.14 | 775,599,332.57 | 1,849,130,343.92 | 45,031,783,600.4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1,491,621.09 | 470,338,608.20 | 15,777,389.68 | 4,051,000.19 | 91,477,715.49 | 723,136,334.65 |
(1)购置 | 1,791,112.96 | 14,042.97 | 2,760,083.20 | 80,876,183.70 | 85,441,422.8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24,696,327.36 | 405,630,376.20 | 15,777,389.68 | 1,193,176.99 | 8,440,259.79 | 555,737,530.02 |
(3)竣工决算调整 | 407,942.97 | -942,887.20 | -534,944.23 | |||
(4)三供一业 | 65,637,076.23 | 65,637,076.23 | ||||
(5)其他 | 14,596,237.80 | 97,740.00 | 2,161,272.00 | 16,855,249.8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8,562,169.28 | 828,955,461.10 | 64,483,838.97 | 16,466,360.63 | 1,128,467,829.98 | |
(1)处置或报废 | 214,144,534.48 | 828,955,461.10 | 64,212,471.97 | 13,264,536.31 | 1,120,577,003.86 | |
(2)其他 | 4,417,634.80 | 271,367.00 | 3,201,824.32 | 7,890,826.12 | ||
4.期末余额 | 10,508,823,439.01 | 30,202,049,969.73 | 1,276,270,503.82 | 715,166,493.79 | 1,924,141,698.78 | 44,626,452,105.1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547,341,753.13 | 18,151,955,630.68 | 687,364,640.96 | 602,954,235.25 | 1,203,164,400.74 | 27,192,780,660.76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1,064,214.14 | 1,129,079,895.25 | 23,564,104.87 | 49,866,673.99 | 177,868,718.70 | 1,811,443,606.95 |
(1)计提 | 431,064,214.14 | 1,129,079,895.25 | 23,564,104.87 | 49,866,673.99 | 177,868,718.70 | 1,811,443,606.95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7,057,281.89 | 751,604,226.07 | 62,564,993.36 | 14,231,494.44 | 1,045,457,995.76 | |
(1)处置或报废 | 214,103,023.63 | 751,604,226.07 | 62,293,626.36 | 11,040,724.11 | 1,039,041,600.17 | |
(2)其他 | 2,954,258.26 | 271,367.00 | 3,190,770.33 | 6,416,395.59 | ||
4.期末余额 | 6,761,348,685.38 | 18,529,431,299.86 | 710,928,745.83 | 590,255,915.88 | 1,366,801,625.00 | 27,958,766,271.9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67,602,863.50 | 202,614,254.24 | 733,655.80 | 1,366,491.09 | 272,317,264.6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792,725.47 | 15,792,725.47 | ||||
(1)计提 | 15,792,725.47 | 15,792,725.4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1,510.85 | 40,639,670.31 | 17,413.86 | 40,698,595.02 | ||
(1)处置或报废 | 41,510.85 | 40,639,670.31 | 17,413.86 | 40,698,595.02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67,561,352.65 | 177,767,309.40 | 733,655.80 | 1,349,077.23 | 247,411,395.08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79,913,400.98 | 11,494,851,360.47 | 565,341,757.99 | 124,176,922.11 | 555,990,996.55 | 16,420,274,438.10 |
2.期初账面价值 | 3,970,949,370.57 | 12,206,096,937.71 | 573,128,473.18 | 171,911,441.52 | 644,599,452.09 | 17,566,685,675.07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97,891,277.11 | 51,856,250.60 | 3,265,521.86 | 42,769,504.65 | |
发电及供热设备 | 14,981,919.61 | 12,544,829.80 | 2,181,192.29 | 255,897.52 | |
运输工具 | 4,016,975.97 | 4,016,975.97 | |||
电子办公设备及其他 | 13,149,609.52 | 13,149,609.52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1,038,563.14 |
发电及供热设备 | 49,297,770.93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1,041,083,283.44 | 正在办理中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低效无效资产 | 16,043,318.83 | 250,593.36 | 15,792,725.47 | 公允价值采用市场法确定,处置费用主要包括交易费用、交易所发生的税金 | 重量、材质、单价、处置费用 | 1.材质、重量:根据设备图纸、查询同类型设备等确定;2.单价,通过查阅铁钢网、咨询废品回收站现行市场价格等方式确定;3.处置费用:主要是交易费用,交易所发生的的税金。 |
合计 | 16,043,318.83 | 250,593.36 | 15,792,725.47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热电资产组一 | 2,480,623,243.11 | 2,749,000,000.00 | 15.92 | 1.热电设备利用小时数;2.预计销售电价及热价;3.预计售电量及售热量;4.预计售电及售热成本;5.折现率;6.预测期年限 | |||
热电资产组二 | 2,405,926,025.47 | 2,578,647,200.00 | 17.08 | ||||
热电资产组三 | 190,242,113.73 | 225,130,000.00 | 11.92 | ||||
热电资产组四 | 1,141,067,966.64 | 1,760,530,000.00 | 14.00 | ||||
热电资产组五 | 2,732,962,946.57 | 2,967,000,000.00 | 8.00 | ||||
热电资产组六 | 1,283,369,809.42 | 1,691,370,000.00 | 23.00 | ||||
热电资产组七 | 2,040,519,802.74 | 2,147,160,000.00 | 13.00 | ||||
热电资产组八 | 1,580,007,079.11 | 1,809,000,000.00 | 14.83 | ||||
合计 | 13,854,718,986.79 | 15,927,837,200.00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75,681,887.77 | 485,925,102.11 |
工程物资 | 11,639,470.34 | 11,639,470.34 |
合计 | 487,321,358.11 | 497,564,572.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基建工程 | 423,112,241.27 | 32,275,635.41 | 390,836,605.86 | 411,035,840.07 | 42,476,257.00 | 368,559,583.07 |
技改工程 | 85,505,494.41 | 660,212.50 | 84,845,281.91 | 118,269,127.77 | 903,608.73 | 117,365,519.04 |
合计 | 508,617,735.68 | 32,935,847.91 | 475,681,887.77 | 529,304,967.84 | 43,379,865.73 | 485,925,102.1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职工公寓 | 76,190,500.00 | 62,531,512.00 | 158,500.00 | 62,690,012.00 | 82.28 | 100.00 | 自筹 | |||||
贮灰场九级子坝加高工程 | 45,480,000.00 | 21,610,172.79 | 14,198,769.32 | 35,808,942.11 | 78.74 | 100.00 | 自筹 | |||||
贮灰场灰坝西灰格二级子堤二期加高改造工程 | 39,520,000.00 | 7,808,085.01 | 24,978,684.63 | 32,786,769.64 | 82.96 | 100.00 | 自筹 | |||||
SCR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工程 | 39,100,000.00 | 3,549,969.49 | 28,453,000.14 | 32,002,969.63 | 81.85 | 100.00 | 自筹 | |||||
4号机组切缸供热灵活性改造及热网首站增容改造 | 45,450,000.00 | 435,849.06 | 38,396,552.34 | 38,832,401.40 | 85.44 | 100.00 | 自筹 | |||||
2023年老旧管网工程 | 57,142,463.69 | 49,546,223.52 | 49,546,223.52 | 86.71 | 100.00 | 财政补贴、自筹 | ||||||
合计 | 302,882,963.69 | 95,935,588.35 | 155,731,729.95 | 251,667,318.30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材料 | 11,639,470.34 | 11,639,470.34 | 11,639,470.34 | 11,639,470.34 | ||
合计 | 11,639,470.34 | 11,639,470.34 | 11,639,470.34 | 11,639,470.34 |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169,591.19 | 9,219,717.78 | 349,514.57 | 20,738,823.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7,444,683.41 | 7,444,683.41 | ||
(1)租入 | 7,444,683.41 | 7,444,683.41 | ||
(2)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032,384.90 | 6,032,384.90 | ||
(1)减租 | 6,032,384.90 | 6,032,384.90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12,581,889.70 | 9,219,717.78 | 349,514.57 | 22,151,122.0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705,608.56 | 2,014,907.62 | 29,126.21 | 8,749,642.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17,744.13 | 199,997.28 | 116,504.88 | 3,834,246.29 |
(1)计提 | 3,517,744.13 | 199,997.28 | 116,504.88 | 3,834,246.29 |
(2)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630,219.82 | 4,630,219.82 | ||
(1)处置 | 4,630,219.82 | 4,630,219.82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5,593,132.87 | 2,214,904.90 | 145,631.09 | 7,953,668.8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2)其他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988,756.83 | 7,004,812.88 | 203,883.48 | 14,197,453.19 |
2.期初账面价值 | 4,463,982.63 | 7,204,810.16 | 320,388.36 | 11,989,181.15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采矿权 | 软件及专利 | 产能置换指标 | 特许经营权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24,542,672.75 | 3,726,552,428.99 | 33,796,111.65 | 137,908,940.78 | 516,272,845.58 | 254,611,557.31 | 5,193,684,557.06 |
2.本期增加金额 | 7,622,199.77 | 2,706,099.97 | 267,924.53 | 10,596,224.27 | |||
(1)购置 | 7,622,199.77 | 2,706,099.97 | 267,924.53 | 10,596,224.27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26,608.00 | 29,576.92 | 3,256,184.92 | ||||
(1)处置 | |||||||
(2)其他 | 3,226,608.00 | 29,576.92 | 3,256,184.92 | ||||
4.期末余额 | 521,316,064.75 | 3,726,552,428.99 | 41,388,734.50 | 137,908,940.78 | 518,978,945.55 | 254,879,481.84 | 5,201,024,596.4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5,421,328.38 | 363,875,678.00 | 10,389,121.40 | 9,087,365.92 | 18,959,435.44 | 466,968.68 | 478,199,897.82 |
2.本期增加金额 | 6,932,749.26 | 53,447,462.41 | 3,724,734.44 | 2,200,634.18 | 14,005,221.46 | 282,740.54 | 80,593,542.29 |
(1)计提 | 6,932,749.26 | 53,447,462.41 | 3,724,734.44 | 2,200,634.18 | 14,005,221.46 | 282,740.54 | 80,593,542.29 |
(2)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59,402.96 | 29,576.92 | 1,088,979.88 | ||||
(1)处置 | |||||||
(2)其他 | 1,059,402.96 | 29,576.92 | 1,088,979.88 | ||||
4.期末余额 | 81,294,674.68 | 417,323,140.41 | 14,084,278.92 | 11,288,000.10 | 32,964,656.90 | 749,709.22 | 557,704,460.2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9,169,961.00 | 226,545.98 | 193,200,436.00 | 222,596,942.9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2)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29,169,961.00 | 226,545.98 | 193,200,436.00 | 222,596,942.98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40,021,390.07 | 3,280,059,327.58 | 27,077,909.60 | 126,620,940.68 | 486,014,288.65 | 60,929,336.62 | 4,420,723,193.20 |
2.期初账面价值 | 449,121,344.37 | 3,333,506,789.99 | 23,180,444.27 | 128,821,574.86 | 497,313,410.14 | 60,944,152.63 | 4,492,887,716.26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二期脱硝氨区占地 | 5,725,893.27 | 正在办理中 |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火电机组容量指标 | 58,520,000.00 | 60,320,000.00 | 1.公允价值:公允价值采用多期超额收益法计算确定;2.处置费用考虑处置无形资产需要的税费、产权交易服务费、评估费等确定 | 无形资产折现率 | 考虑了该无形资产的技术风险、市场风险、资金风险、管理风险等综合确定 | |
合计 | 58,520,000.00 | 60,320,000.00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期末存在减值迹象的热电资产组进行减值,其中包含部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详见七、21、(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收购富拉尔基热电厂股权 | 190,161,982.89 | 190,161,982.89 | ||||
收购锦兴能源股权 | 80,792,025.00 | 80,792,025.00 | ||||
收购龙电电力设备股权 | 30,852,561.55 | 30,852,561.55 | ||||
合计 | 301,806,569.44 | 301,806,569.44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收购龙电电力设备股权 | 30,852,561.55 | 30,852,561.55 | ||||
合计 | 30,852,561.55 | 30,852,561.55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收购富拉尔基热电厂股权 | 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 富拉尔基热电厂资产组 | 是 |
收购锦兴能源股权 | 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 锦兴能源资产组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含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 | 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收购富拉尔基 | 1,425,034,518.50 | 1,557,280,000.00 | 5年 | 1.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以经批准的5年期现金流量作为预测期基础,预测期共5年;2.预测期税前折现率为7.06%,为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 | 1.预测期:根据经管理层批准的现金流确定,一般不超过5年;2.税前折现率:先计算税后现金流量折现值,再采用割差法计算税前折现率指标值;3.预测期增长率:根据当地发电、供热市场 | 1.稳定期收入增长率为0.00%;2.稳定期折现率为 | 1、考虑发电、供热业务未来经营情况,稳定期发电供热业务维持稳定;2、折现率考虑稳定收入期间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 |
热电厂股权 | 风险的税前利率;3.预测期增长率为0.00%,考虑当地发电、供热市场未来容量;4.预测期息税前利润率为-2.62%至11.73%。 | 未来容量确定;4.息税前利润率:根据预测年度的税前收入、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综合计算。 | 7.06%;3.稳定期息税前利润率为13.29%。 | 险的税前利率;3、通过稳定期收入、成本计算得出; | ||||
收购锦兴能源股权 | 6,649,478,694.45 | 22,005,520,000.00 | 46.5年 | 1.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以经批准的现金流量作为预测期基础,预测期共46.5年;2.税前折现率为12.13%,;3.预测期收入增长率为0%至-50%;4.预测期息税前利润率为29.10%至45.70%。 | 1.预测期:以企业拥有的剩余可采储量和企业年开采量综合确定;2.税前折现率:先计算税后现金流量折现值,再采用割差法计算税前折现率指标值;3.预测期增长率:各年度生产能力和商品煤综合产率;4.息税前利润率:根据预测年度的税前收入、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费用等综合计算。 | |||
合计 | 8,074,513,212.95 | 23,562,800,000.00 | /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前期征地费用 | 237,752,578.65 | 4,061,481.60 | 233,691,097.05 | ||
矿务工程费 | 67,902,151.95 | 103,061,834.67 | 36,382,227.28 | 134,581,759.34 | |
搬家倒面费 | 15,221,145.70 | 68,835,124.73 | 35,770,740.24 | 48,285,530.19 | |
共享中心装修款 | 2,094,308.72 | 544,878.00 | 1,549,430.72 | ||
融资租赁手续费 | 1,051,879.82 | 490,000.00 | 1,541,879.82 | ||
日立燃煤锅炉湿式脱硫出口用卧式平板式湿式静电除尘 | 230,531.70 | 230,531.70 | |||
合计 | 324,252,596.54 | 172,386,959.40 | 78,531,738.64 | 418,107,817.30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71,599,232.16 | 67,899,808.04 | 263,363,992.72 | 65,840,998.18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267,725,538.48 | 66,931,384.62 | ||
资产减值准备 | 79,658,657.99 | 19,914,664.48 | 91,319,054.62 | 22,829,763.6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7,815,491.38 | 16,953,872.84 | 87,058,419.80 | 21,764,604.95 |
公允价值变动 | 16,587,459.81 | 4,146,864.95 | 16,587,459.80 | 4,146,864.95 |
合计 | 703,386,379.82 | 175,846,594.93 | 458,328,926.94 | 114,582,231.7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值 | 538,061,795.24 | 134,515,448.81 | 543,857,203.28 | 135,964,300.82 |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 135,417,563.19 | 33,854,390.80 | 113,856,310.41 | 28,464,077.60 |
资产评估增值 | 17,865,139.04 | 4,466,284.76 | 19,616,677.93 | 4,904,169.49 |
使用权资产 | 6,949,001.50 | 1,441,230.55 | 4,463,982.65 | 1,088,907.69 |
合计 | 698,293,498.97 | 174,277,354.92 | 681,794,174.27 | 170,421,455.6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089,592,128.32 | 1,117,737,113.23 |
可抵扣亏损 | 7,979,498,572.35 | 7,217,408,164.18 |
合计 | 9,069,090,700.67 | 8,335,145,277.41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度 | 730,604,350.30 | ||
2024年度 | 17,918,263.73 | 21,143,429.80 | |
2025年度 | 1,107,603,564.50 | 1,112,123,641.53 | |
2026年度 | 2,385,377,381.02 | 2,619,756,720.68 | |
2027年度 | 2,813,120,911.11 | 2,733,780,021.87 | |
2028年度 | 1,655,478,451.99 | ||
合计 | 7,979,498,572.35 | 7,217,408,164.1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他材料 | 23,400,330.94 | 23,400,330.94 | ||||
2x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 13,019,882.70 | 13,019,882.70 | 35,929,054.47 | 35,929,054.47 | ||
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项目 | 9,691,553.83 | 9,691,553.83 | 9,701,553.83 | 9,701,553.83 | ||
预缴耕地占用税 | 7,397,839.92 | 7,397,839.92 | ||||
老旧供热管网改造项目 | 4,922,525.89 | 4,922,525.89 | 4,060,827.78 | 4,060,827.78 | ||
合同资产 | 271,719.44 | 271,719.44 | ||||
留抵增值税 | 2,971.50 | 2,971.50 | 2,971.50 | 2,971.50 | ||
合计 | 58,706,824.22 | 58,706,824.22 | 49,694,407.58 | 49,694,407.58 |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438,301,661.60 | 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及地复基金专户、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专户、保函及履约保证金、定期存款等 | |
应收账款 | 415,888,202.86 | 质押借款 | |
固定资产 | 5,058,533,715.80 | 售后回租资产、借款抵押 | |
合计 | 5,912,723,580.26 | / | /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99,280,692.31 | 168,859,431.16 |
抵押借款 | 9,406,395.12 | 12,914,895.83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5,012,329,638.61 | 3,793,612,436.01 |
合计 | 5,121,016,726.04 | 3,975,386,763.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本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取得短期借款,质押应收账款的情况详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注2:本公司子公司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以固定资产抵押从银行取得短期借款,抵押固定资产的情况详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59,025,969.75元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 | 59,025,969.75 | 6.00 | 2013年10月至今 | 6.00 |
合计 | 59,025,969.75 | /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59,025,969.75元,该借款为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小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2013年10月借款到期双方协商后未签订借款展期合同。目前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按季付息。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证 | 61,646,326.58 | |
银行承兑汇票 | 44,913,723.05 | 174,422,800.57 |
合计 | 106,560,049.63 | 174,422,800.57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 | 797,683,677.53 | 738,089,610.25 |
燃料款 | 637,386,189.32 | 978,526,164.22 |
材料款 | 381,685,287.48 | 339,215,715.28 |
修理费 | 123,846,887.04 | 127,359,126.36 |
其他 | 233,666,745.00 | 213,585,727.92 |
合计 | 2,174,268,786.37 | 2,396,776,344.03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哈尔滨市融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31,508,024.19 | 尚未结算 |
山东九鼎供热工程有限公司 | 24,873,243.54 | 尚未结算 |
震坤行工业超市(上海)有限公司 | 20,878,834.06 | 尚未结算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黑龙江能源建设有限公司 | 20,651,521.26 | 尚未结算 |
得力集团有限公司 | 20,543,993.62 | 尚未结算 |
合计 | 118,455,616.6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租金 | 3,224,749.46 | 3,049,461.67 |
合计 | 3,224,749.46 | 3,049,461.6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热费 | 845,725,013.16 | 871,180,945.87 |
煤炭销售 | 178,749,680.12 | 420,230,100.25 |
并网费 | 30,751,000.18 | 46,417,790.81 |
电费 | 112,690.91 | 133,039.26 |
其他 | 8,610,455.26 | 5,109,181.17 |
合计 | 1,063,948,839.63 | 1,343,071,057.3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79,304,014.60 | 1,876,847,657.64 | 1,865,290,587.80 | 90,861,084.4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026,656.53 | 248,692,151.36 | 249,114,532.59 | 5,604,275.30 |
三、辞退福利 | 2,231,204.00 | 70,264.00 | 627,736.04 | 1,673,731.96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87,561,875.13 | 2,125,610,073.00 | 2,115,032,856.43 | 98,139,091.7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982,700.49 | 1,349,018,158.81 | 1,352,000,859.30 | |
二、职工福利费 | 145,422,785.83 | 145,422,785.83 | ||
三、社会保险费 | 8,099,725.30 | 150,634,660.37 | 142,796,615.98 | 15,937,769.6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024,324.26 | 140,818,930.94 | 133,544,386.25 | 15,298,868.95 |
工伤保险费 | 75,401.04 | 9,815,729.43 | 9,252,229.73 | 638,900.74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5,843,575.37 | 128,946,672.50 | 128,673,987.30 | 6,116,260.57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1,003,499.44 | 47,730,498.81 | 39,926,944.07 | 68,807,054.1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1,374,514.00 | 55,094,881.32 | 56,469,395.32 | |
合计 | 79,304,014.60 | 1,876,847,657.64 | 1,865,290,587.80 | 90,861,084.4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714,834.33 | 174,098,981.08 | 174,643,663.42 | 4,170,151.99 |
2、失业保险费 | 234,632.93 | 5,876,823.67 | 5,902,746.56 | 208,710.04 |
3、企业年金缴费 | 1,077,189.27 | 68,716,346.61 | 68,568,122.61 | 1,225,413.27 |
合计 | 6,026,656.53 | 248,692,151.36 | 249,114,532.59 | 5,604,275.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69,930,030.71 | 167,075,600.82 |
资源税 | 26,419,126.29 | 33,662,561.76 |
企业所得税 | 331,002,025.19 | 433,202,955.4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783,212.36 | 8,602,288.68 |
房产税 | 2,856,679.74 | 2,727,637.94 |
土地使用税 | 3,742,604.75 | 3,650,112.75 |
个人所得税 | 16,142,543.86 | 8,623,213.71 |
教育费附加 | 3,174,087.83 | 7,840,153.89 |
印花税 | 2,609,210.97 | 10,121,662.71 |
耕地占用税 | 9,799,008.00 | |
其他 | 9,084,551.85 | 9,891,362.86 |
合计 | 478,543,081.55 | 685,397,550.57 |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8,153,426.58 | 8,153,426.58 |
其他应付款 | 341,242,125.31 | 414,009,427.76 |
合计 | 349,395,551.89 | 422,162,854.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8,153,426.58 | 8,153,426.58 |
合计 | 8,153,426.58 | 8,153,426.58 |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保金 | 33,158,397.71 | 31,063,565.76 |
保证金 | 131,820,154.61 | 156,246,176.32 |
往来款 | 30,258,757.61 | 38,062,984.65 |
其他 | 146,004,815.38 | 188,636,701.03 |
合计 | 341,242,125.31 | 414,009,427.76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9,942,993.26 | 尚未结算 |
合计 | 29,942,993.2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565,252,685.70 | 3,113,386,202.94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497,960,465.67 | 561,836,275.99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611,793.48 | 2,044,833.11 |
合计 | 2,066,824,944.85 | 3,677,267,312.04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增值税销项税 | 77,703,283.97 | 143,930,646.10 |
合计 | 77,703,283.97 | 143,930,646.1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300,000,000.00 | 348,885,833.33 |
抵押借款 | 630,000,000.00 | 665,000,000.00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4,510,570,571.00 | 5,940,105,803.34 |
合计 | 5,440,570,571.00 | 6,953,991,636.67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本公司分公司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以固定资产抵押从银行取得长期借款,抵押情况详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注2:本公司子公司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电费收费权和热费收费权质押从银行取得质押借款,质押情况详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租赁款 | 6,186,656.18 | 4,536,895.91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611,793.48 | -2,044,833.11 |
合计 | 2,574,862.70 | 2,492,062.80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4,959,339,549.25 | 5,496,132,115.62 |
专项应付款 | 81,129,600.00 | 137,129,600.00 |
合计 | 5,040,469,149.25 | 5,633,261,715.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售后回租款 | 3,052,732,382.82 | 3,933,994,041.22 |
采矿权价款 | 1,525,062,806.43 | 1,560,593,714.40 |
统借统还款项 | 380,000,000.00 | |
煤矿转产发展基金 | 1,544,360.00 | 1,544,360.00 |
合计 | 4,959,339,549.25 | 5,496,132,115.62 |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三供一业”资金 | 137,129,600.00 | 56,000,000.00 | 81,129,600.00 | 国资委主导央企主辅分离 | |
合计 | 137,129,600.00 | 56,000,000.00 | 81,129,600.00 | / |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227,401,735.35 | 312,777,629.09 | 资产弃置义务 |
赔偿损失 | 13,560,905.59 | 6,800,000.00 | 诉讼赔偿损失 |
合计 | 240,962,640.94 | 319,577,629.09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注: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9]3号)文件,本公司子公司锦兴能源以煤炭销售收入为基数计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主要用于与矿山地质、生态等环境保护、治理和恢复相关的支出。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45,433,021.58 | 31,901,215.00 | 31,617,496.09 | 245,716,740.49 | 收到政府补助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69,270,350.70 | 27,468,995.56 | 41,801,355.14 | 收到政府补助 | |
合计 | 245,433,021.58 | 101,171,565.70 | 59,086,491.65 | 287,518,095.6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并网费 | 54,653,039.10 | 85,486,951.54 |
房屋租金 | 23,788,000.00 | 26,620,000.00 |
合计 | 78,441,039.10 | 112,106,951.54 |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907,336,210.00 | 7,907,336,210.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
其他资本公积 | 216,669,616.88 | 120,601,501.78 | 337,271,118.66 | |
合计 | 216,669,616.88 | 120,601,501.78 | 337,271,118.6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增加120,601,501.78元主要系本期接受“三供一业”项目竣工验收所致。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2,765,858.50 | -5,961,911.94 | -5,961,911.94 | 116,803,946.56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2,765,858.50 | -5,961,911.94 | -5,961,911.94 | 116,803,946.5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22,765,858.50 | -5,961,911.94 | -5,961,911.94 | 116,803,946.56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350,749,262.80 | 273,015,700.27 | 218,333,217.91 | 405,431,745.16 |
维简费 | 174,901,812.91 | 50,245,762.53 | 46,912,081.11 | 178,235,494.33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15,756,559.30 | 15,756,559.30 | ||
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 1,575,247.20 | 1,575,247.20 | ||
合计 | 542,982,882.21 | 323,261,462.80 | 281,001,858.32 | 585,242,486.6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财建[2004]119号)文件,本公司子公司锦兴能源按30.00元/吨计提安全生产费、按8.50元/吨计提维简费,本公司子公司陈巴尔虎旗天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顺矿业”)按15元/吨计提安全生产费、按9.50元/吨计提维简费,主要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
注2: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文件,本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电力生产与供应的企业,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确定本年度应计提安全生产费金额,并逐月平均计提。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25,455,180.11 | 125,455,180.11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25,455,180.11 | 125,455,180.11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492,792,126.70 | -4,562,103,363.5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487,596.98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492,792,126.70 | -4,563,590,960.5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0,981,927.97 | -1,015,653,859.13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 86,452,693.00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583,774,054.67 | -5,492,792,126.7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1,487,596.98元,详见“五、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8,670,267,606.20 | 15,374,701,722.36 | 18,653,493,294.57 | 14,853,273,057.43 |
其他业务 | 174,079,313.14 | 72,115,397.73 | 223,157,824.69 | 186,999,099.51 |
合计 | 18,844,346,919.34 | 15,446,817,120.09 | 18,876,651,119.26 | 15,040,272,156.94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884,434.69 | 1,887,665.11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10,477.00 | 841,859.95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56% | / | 44.60%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10,477.00 | 副产品销售收入、资产租赁收入等 | 16,415.53 | 委托运营收入、副产品销售收入、资产租赁收入等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825,444.42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锦兴能源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10,477.00 | 841,859.95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873,957.69 | 1,045,805.16 |
(3).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煤炭销售 | 7,932,098,947.24 | 3,397,363,156.99 |
电力销售 | 7,670,095,594.27 | 7,486,721,541.96 |
热力销售 | 2,996,437,462.53 | 4,433,104,265.10 |
工程施工及其他 | 245,714,915.30 | 129,628,156.04 |
合计 | 18,844,346,919.34 | 15,446,817,120.0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其子公司电力热力销售收入、煤炭销售收入于商品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收入。对于上述履约义务,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为主要责任人,不存在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无质量保证相关义务。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9,122,446.86 | 50,984,959.09 |
教育费附加 | 46,052,836.81 | 49,025,827.78 |
资源税 | 422,482,397.97 | 469,297,359.47 |
房产税 | 42,184,505.61 | 38,595,117.77 |
土地使用税 | 46,871,554.93 | 45,055,497.39 |
车船使用税 | 295,570.54 | 335,511.30 |
印花税 | 13,357,751.14 | 18,377,629.18 |
环保税 | 4,590,759.56 | 3,874,515.03 |
其他 | 32,237,570.98 | 31,786,077.67 |
合计 | 657,195,394.40 | 707,332,494.68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折旧与摊销费 | 90,880,589.28 | 90,842,765.76 |
管委费 | 24,023,532.01 | 23,264,150.90 |
职工薪酬 | 22,077,292.24 | 25,563,742.28 |
材料费 | 19,772,964.46 | 11,168,147.20 |
劳务费 | 11,942,567.39 | 8,196,360.65 |
水电费 | 10,378,192.21 | 11,208,570.13 |
差旅费 | 1,839,276.54 | 1,808,729.41 |
租赁费 | 1,364,534.21 | 2,690,596.05 |
业务招待费 | 527,177.63 | 447,189.06 |
维护费 | 82,160.77 | 488,453.94 |
业务经费 | 34,759.81 | |
煤炭转运损耗 | 435,220.86 | |
其他 | 4,446,003.11 | 4,073,529.70 |
合计 | 187,334,289.85 | 180,222,215.75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8,293,500.54 | 117,675,924.54 |
折旧和摊销 | 46,896,324.59 | 43,262,363.85 |
物业管理费 | 11,720,669.86 | 8,422,990.35 |
咨询费 | 4,262,699.84 | 16,307,778.73 |
中介机构费用 | 4,173,432.38 | 4,522,965.54 |
办公费 | 3,723,551.49 | 3,621,718.86 |
业务招待费 | 3,433,692.52 | 3,086,340.43 |
差旅费 | 3,412,635.21 | 1,494,555.40 |
运输费 | 3,069,207.65 | 3,030,975.44 |
党建工作经费 | 2,921,908.88 | 2,893,903.75 |
租赁费 | 800,283.35 | 425,556.69 |
其他 | 25,630,315.19 | 26,025,384.65 |
合计 | 188,338,221.50 | 230,770,458.23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826,054.52 | 8,997,671.87 |
技术服务费 | 2,820,434.13 | 1,419,900.16 |
材料费 | 827,356.10 | 844,979.31 |
折旧与摊销 | 715,772.82 | 1,127,210.53 |
差旅费 | 79,273.16 | 68,497.09 |
专利费 | 76,750.00 | 90,401.00 |
办公费 | 15,914.47 | 17,073.00 |
招待费 | 1,772.00 | 1,634.00 |
其他 | 19,022.38 | 13,943.95 |
合计 | 9,382,349.58 | 12,581,310.91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733,306,673.82 | 1,040,857,587.82 |
减:利息收入 | 21,430,065.44 | 56,792,512.57 |
其他 | 9,093,077.40 | 10,609,888.28 |
合计 | 720,969,685.78 | 994,674,963.53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31,617,496.09 | 29,150,663.37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05,708,019.96 | 85,725,420.23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462,785.74 | 390,520.85 |
合计 | 137,788,301.79 | 115,266,604.45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795,615.48 | -291,032,110.5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471,315.36 | 520,264,185.97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197,200.00 | 2,73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841,428.70 | -145,589.27 |
票据终止确认的投资收益 | -2,792,066.10 | |
合计 | -5,285,671.42 | 229,024,420.10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210,000.00 | 190,000.00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1,210,000.00 | 190,000.00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318,268.88 | -17,399,028.2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94,156.46 | 1,332,884.36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7,412,425.34 | -16,066,143.92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344,697.99 | 77,589.57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9,137,221.60 | -4,362,463.29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5,792,725.47 | -159,185,219.10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903,608.73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193,426,981.98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30,852,561.55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25,274,645.06 | -388,653,245.08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9,420,264.41 | 4,451,528.82 |
其他资产处置收益 | 168,967,000.37 |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45,300.00 | |
合计 | 178,387,264.78 | 4,406,228.82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10,061,303.26 | 104,062.57 | 10,061,303.26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碳排放权转让收入 | 133,987,649.78 | 133,987,649.78 | |
热费滞纳金 | 5,961,700.67 | 2,453,507.04 | 5,961,700.67 |
无需支付的款项 | 5,791,287.20 | 666,669.80 | 5,791,287.20 |
违约赔偿所得 | 422,035.92 | 2,750,979.73 | 422,035.92 |
其他 | 6,728,166.45 | 5,688,686.29 | 6,728,166.45 |
合计 | 162,952,143.28 | 11,663,905.43 | 162,952,143.2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52,481.39 | 1,339,202.31 | 52,481.39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支出 | 18,025,479.42 | 43,678,709.99 | 18,025,479.42 |
其他 | 2,747,059.34 | 2,504,234.77 | 2,747,059.34 |
合计 | 20,825,020.15 | 47,522,147.07 | 20,825,020.15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065,761,152.85 | 1,217,718,908.9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7,408,463.89 | 7,540,602.08 |
合计 | 1,008,352,688.96 | 1,225,259,511.0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053,429,806.0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13,357,451.5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222,261.3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621,202.8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899,603.8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75,390,270.5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1,062,503.3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21,786,341.61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861,939.42 |
所得税费用 | 1,008,352,688.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补贴及罚款收入 | 215,827,852.34 | 111,757,543.97 |
收回保证金 | 82,023,713.80 | 1,813,217.57 |
利息收入 | 21,311,622.44 | 56,707,423.71 |
往来款及其他 | 262,540,661.09 | 522,578,856.37 |
合计 | 581,703,849.67 | 692,857,041.6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险及保证金 | 41,276,206.02 | 20,481,034.10 |
期间费用 | 66,828,644.68 | 58,176,572.05 |
罚款、赔偿金、违约金支出 | 24,786,385.01 | 16,858,948.11 |
往来款及其他 | 510,344,137.18 | 452,289,070.71 |
合计 | 643,235,372.89 | 547,805,624.97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煤炭产能置换指标转让款 | 179,100,000.00 | |
定期存款转回 | 55,459,192.00 | |
处置#5机组资产 | 42,260,000.00 | |
合计 | 276,819,192.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采矿权价款 | 112,000,000.00 | 112,000,000.00 |
华电锦兴兴县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 220,726,756.19 | 4,892,853.00 |
向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供热热网基建项目 | 63,459,535.07 | 594,966,251.28 |
定期存款投资 | 45,304,096.00 | 30,000,000.00 |
合计 | 441,490,387.26 | 741,859,104.28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定期存款转回 | 55,459,192.00 | |
退回技改工程款 | 8,862.41 | |
合计 | 55,459,192.00 | 8,862.41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定期存款投资 | 45,304,096.00 | 30,000,000.00 |
工程保证金退款 | 377,177.97 | |
其他 | 45,000.00 | 7,506.99 |
合计 | 45,726,273.97 | 30,007,506.99 |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融资租赁保证金 | 10,000,000.00 | |
租赁退租收回本金 | 9,900.00 | |
合计 | 10,009,9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费支出 | 4,531,634.21 | 3,558,560.41 |
发行费用 | 2,032,799.14 | |
合计 | 4,531,634.21 | 5,591,359.55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3,975,386,763.00 | 6,441,702,153.67 | 159,989,843.50 | 5,456,062,034.13 | 5,121,016,726.04 | |
长期借款 | 6,953,991,636.67 | 2,451,745,874.53 | 502,408,982.74 | 2,902,323,237.24 | 1,565,252,685.70 | 5,440,570,571.00 |
长期应付款 | 3,933,994,041.22 | 380,000,000.00 | 105,705,547.58 | 775,305,817.09 | 211,661,388.89 | 3,432,732,382.82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 3,643,396,093.74 | 2,031,294,036.86 | 3,643,396,093.74 | 2,031,294,036.86 | ||
租赁负债 | 2,492,062.80 | 9,900.00 | 7,398,811.85 | 4,531,634.21 | 2,794,277.74 | 2,574,862.70 |
其他应付款 | 1,764,753,686.64 | 1,764,753,686.64 | ||||
合计 | 18,509,260,597.43 | 9,273,457,928.20 | 4,571,550,909.17 | 14,546,372,503.05 | 1,779,708,352.33 | 16,028,188,579.42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045,077,117.06 | 393,847,630.8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5,274,645.06 | 388,653,245.08 |
信用减值损失 | 7,412,425.34 | 16,066,143.9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812,085,890.59 | 1,870,301,636.0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834,246.29 | 3,860,115.99 |
无形资产摊销 | 80,593,542.29 | 69,239,977.0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8,531,738.64 | 106,628,111.3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8,387,264.78 | -4,406,228.8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008,821.87 | 1,235,139.7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10,000.00 | -190,000.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33,306,673.82 | 1,040,857,587.8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285,671.42 | -231,962,075.4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1,264,363.21 | 112,395.3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855,899.32 | 4,133,123.8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7,429,582.52 | 462,654,217.0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19,214,531.83 | 62,115,402.6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68,740,492.67 | 270,379,610.91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24,711,021.65 | 4,453,526,033.4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843,921,863.01 | 5,252,043,301.3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252,043,301.36 | 5,521,542,251.5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08,121,438.35 | -269,498,950.1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7,447,400.00 |
其中:黑龙江龙电管线制造有限公司 | 7,447,40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97,483.88 |
其中:黑龙江龙电管线制造有限公司 | 97,483.88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7,349,916.12 |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843,921,863.01 | 5,252,043,301.36 |
其中:库存现金 | 36,061.74 | 59,731.7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839,866,708.50 | 5,247,639,257.1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019,092.77 | 4,344,312.50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43,921,863.01 | 5,252,043,301.3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目金额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251,047.40
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9,189,220.83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发生的售后租回业务,其标的资产的使用权与管理权没有发生改变,实质为以资产抵押取得融资。公司所销售(租回)的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判断,相关标的资产的控制权并没有发生转移,因此不属于销售。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3,511,990.73元(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经营租赁租出资产情况:
资产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及建筑物 | 1,038,563.14 | 1,197,463.56 |
资产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发电及供热设备 | 49,297,770.93 | 51,742,995.15 |
合计 | 50,336,334.07 | 52,940,458.71 |
经营租赁收入情况: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收入
租赁收入 | 16,774,144.50 | 6,977,756.23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人员费用 | 4,826,054.52 | 8,997,671.87 |
技术服务费 | 2,820,434.13 | 1,419,900.16 |
材料费用 | 827,356.10 | 844,979.31 |
折旧与摊销费用 | 715,772.82 | 1,127,210.53 |
其他费用 | 192,732.01 | 191,549.04 |
合计 | 9,382,349.58 | 12,581,310.91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9,382,349.58 | 12,581,310.91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黑龙江龙电管线制造有限公司 | 2023年6月13日 | 7,447,400.00 | 51.00 | 公开出售 | 丧失控制权 | 5,471,315.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2月27日,本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华电黑龙江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本期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 电热生产 | 90.50 | 发起设立 | |
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电热生产 | 56.63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黑龙江省龙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燃料运销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陈巴尔虎旗天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 煤炭采掘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制造业 | 85.71 | 发起设立 | |
华电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工程施工 | 100.00 | 发起设立 | |
黑龙江龙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龙电宏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技术开发及施工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电热生产 | 53.32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黑龙江富达投资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投资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富锦市三江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富锦市 | 黑龙江省富锦市 | 矿产投资 | 92.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 山西省吕梁市 | 山西省吕梁市 | 煤炭及制品批发 | 5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华电黑龙江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能源销售 | 100.00 | 发起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 49.00 | 1,286,120,854.23 | 1,764,753,686.64 | 3,093,922,521.45 |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46.68 | -101,319,893.28 | -343,769,623.81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 2,655,713,949.39 | 7,141,607,185.77 | 9,797,321,135.16 | 1,491,195,464.57 | 1,991,998,075.83 | 3,483,193,540.40 | 4,059,140,577.82 | 7,335,277,774.62 | 11,394,418,352.44 | 2,025,582,996.54 | 2,191,540,242.02 | 4,217,123,238.56 |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291,367,354.35 | 2,054,279,851.81 | 2,345,647,206.16 | 1,813,917,863.38 | 1,293,483,911.18 | 3,107,401,774.56 | 354,633,741.63 | 2,120,447,856.33 | 2,475,081,597.96 | 1,722,626,124.40 | 1,297,447,962.44 | 3,020,074,086.84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 7,933,190,865.01 | 2,624,736,437.18 | 2,624,736,437.18 | 2,779,626,558.23 | 8,614,087,224.53 | 3,328,342,997.05 | 3,489,207,573.03 | 4,235,415,103.54 |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1,423,838,844.98 | -217,052,042.16 | -217,052,042.16 | 420,930,093.09 | 1,283,594,499.47 | -362,217,912.97 | -362,217,912.97 | 168,211,502.81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中电恒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 | 47.30 | 权益法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北京中电恒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中电恒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99,641,080.61 | 80,809,762.93 |
非流动资产 | 714,196,454.39 | 738,185,476.19 |
资产合计 | 813,837,535.00 | 818,995,239.12 |
流动负债 | 2,037,310.30 | 3,737,609.05 |
非流动负债 | 131,133,489.74 | 134,643,727.05 |
负债合计 | 133,170,800.04 | 138,381,336.10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680,666,734.96 | 680,613,903.02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21,943,113.64 | 321,918,125.08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69,072,885.55 | 265,902,137.80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12,657,776.60 | 9,760,325.82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12,604,944.66 | -180,479,889.45 |
综合收益总额 | 52,831.94 | -170,719,563.63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493,182,929.46 | 517,210,691.68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4,928,275.17 | 1,484,349.33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4,928,275.17 | 1,484,349.33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45,433,021.58 | 31,901,215.00 | 31,617,496.09 | 245,716,740.49 | 与资产相关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69,270,350.70 | 27,468,995.56 | 41,801,355.14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245,433,021.58 | 101,171,565.70 | 59,086,491.65 | 287,518,095.63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31,617,496.09 | 29,150,663.37 |
与收益相关 | 140,505,719.96 | 85,725,420.23 |
合计 | 172,123,216.05 | 114,876,083.60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分类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①2023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3,282,223,524.61 | 3,282,223,524.61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403,295,927.54 | 1,403,295,927.54 | ||
应收款项融资 | 18,396,884.98 | 18,396,884.98 | ||
其他应收款 | 11,893,195.63 | 11,893,195.63 | ||
长期应收款 | 3,088,720.00 | 3,088,72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2,832,568.19 | 82,832,568.19 |
②2022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5,550,916,280.33 | 5,550,916,280.33 | ||
应收票据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应收账款 | 1,445,705,088.72 | 1,445,705,088.72 | ||
应收款项融资 | 382,810,165.86 | 382,810,165.86 | ||
其他应收款 | 90,399,611.12 | 90,399,611.12 | ||
长期应收款 | 13,088,720.00 | 13,088,72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4,042,568.19 | 84,042,568.19 |
(2)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①2023年12月31日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短期借款 | 5,121,016,726.04 | 5,121,016,726.04 | |
应付票据 | 106,560,049.63 | 106,560,049.63 | |
应付账款 | 2,174,268,786.37 | 2,174,268,786.37 | |
其他应付款 | 349,395,551.89 | 349,395,551.8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66,824,944.85 | 2,066,824,944.85 | |
长期借款 | 5,440,570,571.00 | 5,440,570,571.00 | |
租赁负债 | 2,574,862.70 | 2,574,862.70 | |
长期应付款 | 4,959,339,549.25 | 4,959,339,549.25 |
②2022年12月31日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短期借款 | 3,975,386,763.00 | 3,975,386,763.00 | |
应付票据 | 174,422,800.57 | 174,422,800.57 | |
应付账款 | 2,396,776,344.03 | 2,396,776,344.03 | |
其他应付款 | 422,162,854.34 | 422,162,854.3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677,267,312.04 | 3,677,267,312.04 | |
长期借款 | 6,953,991,636.67 | 6,953,991,636.67 | |
租赁负债 | 2,492,062.80 | 2,492,062.80 | |
长期应付款 | 5,496,132,115.62 | 5,496,132,115.62 |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公司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公司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本公司的交易对方多为国企,对方的违约风险较低,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大幅度降低。
3.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5,121,016,726.04 | 5,121,016,726.04 | |||
应付票据 | 106,560,049.63 | 106,560,049.63 | |||
应付账款 | 2,174,268,786.37 | 2,174,268,786.37 | |||
其他应付款 | 349,395,551.89 | 349,395,551.8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66,824,944.85 | 2,066,824,944.85 | |||
长期借款 | 2,261,403,242.77 | 1,901,457,368.24 | 1,277,709,959.99 | 5,440,570,571.00 | |
租赁负债 | 2,183,540.93 | 346,002.39 | 45,319.38 | 2,574,862.70 | |
长期应付款 | 980,742,190.41 | 1,751,969,790.07 | 2,226,627,568.77 | 4,959,339,549.25 |
接上表: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3,975,386,763.00 | 3,975,386,763.00 | |||
应付票据 | 174,422,800.57 | 174,422,800.57 | |||
应付账款 | 2,396,776,344.03 | 2,396,776,344.03 | |||
其他应付款 | 422,162,854.34 | 422,162,854.3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677,267,312.04 | 3,677,267,312.04 | |||
长期借款 | 2,279,670,740.19 | 3,312,263,961.81 | 1,362,056,934.67 | 6,953,991,636.67 | |
租赁负债 | 1,480,841.86 | 1,011,220.94 | 2,492,062.80 | ||
长期应付款 | 652,912,014.35 | 1,126,080,574.48 | 3,717,139,526.79 | 5,496,132,115.62 |
4.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市场风险主要为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长期负债有关。因此本公司通过维持适当的固定利率债务与可变利率债务组合以管理利息成本,并定期检讨及监控固定利率贷款结构以管理其利率风险。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82,832,568.19 | 82,832,568.19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82,832,568.19 | 82,832,568.19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8,396,884.98 | 18,396,884.98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01,229,453.17 | 101,229,453.17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1.对期末持有的黑龙江富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股权采用市场法对其进行估值,对期末持有的山西百富勤工贸有限公司的股权采用收益法对其进行估值;2.应收款项融资,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 365,714.29 | 59.79 | 59.79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哈尔滨市哈发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北京华滨投资有限公司华滨国际大酒店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北京华电北燃能源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北京华电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北京华科万方认证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电力工业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福建华电储运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广东华电惠州能源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杭州华电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黑龙江东宁华富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黑龙江华富风力发电穆棱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黑龙江龙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东宁分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依兰分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分院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朔州热电分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华电哈尔滨巴彦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华电哈尔滨呼兰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华电哈尔滨依兰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华电和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华电虎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华电吉林能源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华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华电联合(北京)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华电煤业集团数智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华电齐齐哈尔富拉尔基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华电水务装备(天津)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华电榆林煤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华电中光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热力分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龙电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南京国电南自维美德自动化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南京南自华盾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七台河丰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七台河丰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汤原分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山西和美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神木华电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泰来宏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潍坊泰和热力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郑州国电机械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中国华电集团高级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中国华电集团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咨询分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人 |
海南潞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山西百富勤工贸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山西锦兴煤气化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商品及服务 | 22,247,027.21 | 18,757,002.77 |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服务 | 14,309,024.46 | 13,359,807.37 | ||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及服务 | 3,058,997.47 | 13,216,058.25 | ||
南京国电南自维美德自动化有限公司 | 商品及服务 | 2,865,404.98 | 2,192,606.44 | ||
中国华电集团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商品及服务 | 2,499,999.93 | 2,499,999.93 |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咨询分公司 | 商品及服务 | 2,216,981.12 | 3,178,679.26 | ||
黑龙江龙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商品及服务 | 1,834,697.09 | 5,882,758.90 | ||
华电煤业集团数智技术有限公司 | 商品及服务 | 1,583,491.29 | 33,532,998.16 | ||
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 商品及服务 | 763,247.79 | 1,292,569.02 | ||
南京南自华盾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商品及服务 | 733,584.90 | 3,485,014.97 | ||
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商品及服务 | 620,043.59 | 1,945,785.48 | ||
华电和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商品及服务 | 613,143.41 | 818,301.89 | ||
中国华电集团高级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商品及服务 | 580,739.62 | 853,632.14 | ||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 服务 | 521,230.22 | 1,500.00 | ||
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服务 | 414,049.05 | 344,339.62 | ||
北京华科万方认证有限公司 | 工程服务 | 180,962.26 | |||
福建华电储运有限公司 | 服务 | 168,490.77 | |||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服务 | 152,901.89 | |||
郑州国电机械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 | 商品及服务 | 40,754.71 | 2,075.47 | ||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 | 39,622.64 | |||
龙电集团有限公司 | 服务 | 39,449.54 |
北京华电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 商品及服务 | 4,528.30 | |||
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 | 服务 | 4,528.30 | 44,150.94 | ||
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 | 商品 | 3,740.67 | |||
电力工业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有限公司 | 服务 | 1,394.50 | 1,743.12 | ||
神木华电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 燃煤采购 | 120,610,362.21 | |||
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商品及服务 | 3,823,539.84 | |||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服务 | 283,018.87 | |||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及服务 | 31,592.92 | |||
北京华滨投资有限公司华滨国际大酒店 | 服务 | 20,775.47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 | 煤炭销售 | 3,701,556,491.98 | 3,367,612,234.73 |
山西锦兴煤气化有限公司 | 煤炭销售 | 2,433,863,157.68 | 2,892,558,196.46 |
海南潞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煤炭销售 | 692,025,078.40 | 1,152,483,160.93 |
山西百富勤工贸有限公司 | 煤炭销售 | 515,724,193.17 | 354,534,234.12 |
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 | 煤炭销售 | 305,369,643.94 | |
哈尔滨市哈发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售热及服务 | 37,059,381.89 | 37,007,314.10 |
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28,904,806.51 | 616,755.97 |
黑龙江龙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商品及服务 | 7,226,751.27 | 2,457,845.09 |
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5,774,495.41 | |
潍坊泰和热力有限公司 | 商品 | 3,175,221.24 | 23,546,902.69 |
北京华电北燃能源有限公司 | 设备及服务 | 2,224,370.76 | 594,548.62 |
华电齐齐哈尔富拉尔基新能源有限公司 | 商品及服务 | 1,472,930.48 | |
华电哈尔滨依兰新能源有限公司 | 工程及服务 | 1,117,104.40 | |
七台河丰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设备及服务 | 964,287.11 | |
华电联合(北京)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服务 | 898,113.20 | |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855,772.14 |
华电哈尔滨巴彦新能源有限公司 | 工程及服务 | 775,734.62 | |
华电哈尔滨呼兰新能源有限公司 | 工程及服务 | 695,448.12 | |
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 设备及服务 | 407,670.81 | |
黑龙江东宁华富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 | 198,801.88 | |
泰来宏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服务 | 187,735.85 | |
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东宁分公司 | 服务 | 164,622.65 | 97,735.85 |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设备及服务 | 117,671.63 | 174,690.57 |
华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 | 服务 | 99,056.60 | |
七台河丰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汤原分公司 | 服务 | 86,764.15 | 181,509.43 |
黑龙江华富风力发电穆棱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 | 61,537.74 | |
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依兰分公司 | 服务 | 49,754.72 | |
华电虎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服务 | 36,660.38 | |
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 服务 | 16,324.52 | 21,542.45 |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 | 设备及服务 | 669,674.82 | |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服务 | 557,260.85 | |
华电和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服务 | 126,516.04 | |
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服务 | 61,140.57 | |
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服务 | 41,415.09 | |
南京国电南自维美德自动化有限公司 | 服务 | 37,427.36 | |
华电中光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服务 | 844.08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龙电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107,813.43 | 39,449.52 | 1,052,394.84 | 211,600.00 | 62,737.70 | 10,900.43 | 1,237,307.64 | 1,145,701.15 | ||
黑龙江龙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54,939.87 | 60,550.45 | 47,910.00 | 33,000.00 | ||||||
合计 | 162,753.30 | 99,999.97 | 1,100,304.84 | 244,600.00 | 62,737.70 | 10,900.43 | 1,237,307.64 | 1,145,701.15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1,512,000,000.00 | 2022-6-1 | 2025-5-31 | 年利率3.70%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700,000,000.00 | 2021-12-10 | 2024-12-9 | 年利率3.05%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380,000,000.00 | 2023-1-28 | 2026-1-9 | 年利率3.89%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2020-6-22 | 2023-1-28 | 年利率4.75% |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95,000,000.00 | 2023-3-21 | 2023-12-6 | 年利率2.80% |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3-20 | 2023-12-27 | 年利率2.80% |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95,000,000.00 | 2023-3-20 | 2026-3-19 | 年利率2.80% |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92,000,000.00 | 2023-3-21 | 2026-3-20 | 年利率2.80% |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3-4-17 | 2023-12-29 | 年利率2.80% |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36,000,000.00 | 2020-7-14 | 2023-7-14 | 年利率3.55% |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7,000,000.00 | 2023-4-17 | 2026-4-16 | 年利率2.80% |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2023-3-21 | 2023-9-21 | 年利率2.80% |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3-3-20 | 2023-12-6 | 年利率2.80% |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3-3-21 | 2023-9-21 | 年利率2.80% |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2023-4-17 | 2023-9-21 | 年利率2.80% |
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4-7 | 2026-3-22 | 保理费率3.65% |
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4-7 | 2023-11-26 | 保理费率3.65% |
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2023-8-10 | 2023-11-2 | 保理费率3.50% |
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10-27 | 2023-4-17 | 保理费率3.90% |
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11-23 | 2023-4-17 | 保理费率3.90% |
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4-18 | 2026-4-2 | 保理费率3.65% |
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4-20 | 2026-4-4 | 保理费率3.65% |
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11-28 | 2023-4-4 | 保理费率3.90% |
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10-13 | 2023-10-12 | 保理费率0.79% |
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10-18 | 2024-4-15 | 保理费率1.20% |
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11-25 | 2023-4-4 | 保理费率3.90% |
合计 | 4,368,000,000.00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注1 | 10,732,540,418.98 |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注2 | 933,426,796.47 |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注3 | 339,690,000.00 |
注1:上期本公司发行4,727,991,374股股份购买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锦兴能源
51.00%股权,依据评估值确认的交易价格为1,073,254.04万元。
注2:上期本公司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92%股权,依据市场交易价格确定的转让价款为93,342.68万元。
注3:上期锦兴能源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华电置业有限公司4.078%股权,依据评估值确认的交易价格为33,969.00万元。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91.38 | 656.84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存放在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金额为2,863,731,569.26元,本期取得利息收入20,428,848.68元。
(2)本期预付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保理业务手续费600,000.00元,本期摊销计入财务费用4,554,452.12元,期末预付保理业务手续费余额351,381.22元。
(3)本期支付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售后回租款290,628,398.19元,本期摊销计入财务费用8,579,186.22元,期末长期应付款余额0.00元。
(4)本期预付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咨询费490,000.00元,本期摊销计入财务费用1,541,879.82元,期末预付咨询费余额0.00元。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哈尔滨市哈发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12,300,458.63 | 15,837,812.18 | ||
应收账款 |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 | 4,722,491.17 | 12,722,491.17 | ||
应收账款 | 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 | 3,659,327.92 | 1,103,140.00 |
应收账款 | 潍坊泰和热力有限公司 | 3,229,200.00 | 7,982,400.00 | ||
应收账款 | 北京华电北燃能源有限公司 | 2,707,956.35 | 615,655.10 | ||
应收账款 | 黑龙江龙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674,131.30 | 404,645.33 | ||
应收账款 | 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热力分公司 | 1,489,687.05 | 2,325,487.77 | ||
应收账款 | 华电哈尔滨依兰新能源有限公司 | 996,585.71 | |||
应收账款 | 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 | 945,394.39 | 2,559,593.67 | ||
应收账款 |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474,267.64 | |||
应收账款 | 华电齐齐哈尔富拉尔基新能源有限公司 | 277,830.00 | |||
应收账款 | 泰来宏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99,000.00 | |||
应收账款 | 杭州华电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172,056.20 | 172,056.20 | ||
应收账款 | 华电哈尔滨巴彦新能源有限公司 | 166,500.00 | |||
应收账款 | 华电哈尔滨呼兰新能源有限公司 | 166,500.00 | |||
应收账款 | 七台河丰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汤原分公司 | 86,403.00 | |||
应收账款 | 黑龙江华富风力发电穆棱有限责任公司 | 62,007.00 | |||
应收账款 | 七台河丰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56,168.00 | |||
应收账款 | 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依兰分公司 | 47,466.00 | |||
应收账款 | 黑龙江东宁华富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8,937.00 | |||
应收账款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朔州热电分公司 | 38,400.00 | 384,000.00 | ||
应收账款 | 华电虎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38,274.00 | |||
应收账款 | 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东宁分公司 | 27,500.00 | 103,600.00 | ||
应收账款 | 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 13,980.00 | 13,980.00 | ||
应收账款 | 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 | 4,226.95 | |||
应收账款 | 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 | 153,314.41 |
预付款项 | 南京国电南自维美德自动化有限公司 | 20,000.00 | |||
预付款项 | 龙电集团有限公司 | 62,560.74 | 23,012.24 | ||
预付款项 | 郑州国电机械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 | 3,300.00 | 28,600.00 | ||
预付款项 |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703,799.40 | |||
预付款项 | 黑龙江龙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1,894.00 | |||
预付款项 | 中国华电集团高级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11,700.00 | |||
预付款项 |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3,9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 3,409,833.25 | 24,404.00 | ||
其他应收款 | 山西锦兴煤气化有限公司 | 2,361,349.46 | 2,361,349.46 | 2,361,349.46 | 2,361,349.46 |
其他应收款 |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48,395.67 | 48,395.67 | ||
其他应收款 | 黑龙江龙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 | 5,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 | 200.00 | ||
其他应收款 | 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27,2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广东华电惠州能源有限公司 | 2,690.78 | |||
其他应收款 | 华电吉林能源有限公司 | 2,434.72 | |||
合同资产 | 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 | 4,666,080.00 | 1,066,267.92 | ||
合同资产 | 潍坊泰和热力有限公司 | 3,019,600.00 | 2,660,800.00 | ||
合同资产 | 华电齐齐哈尔富拉尔基新能源有限公司 | 1,133,331.24 | |||
合同资产 | 华电哈尔滨巴彦新能源有限公司 | 654,155.44 | |||
合同资产 | 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 | 629,420.00 | |||
合同资产 | 华电哈尔滨呼兰新能源有限公司 | 569,268.53 | |||
合同资产 |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430,540.23 | |||
合同资产 | 黑龙江龙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56,903.43 | 1,306,099.11 | ||
合同资产 | 七台河丰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00,032.00 | |||
合同资产 | 华电联合(北京)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95,200.00 |
合同资产 |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 | 75,673.26 | 75,673.26 | ||
合同资产 | 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 | 45,000.00 | 45,000.00 | ||
合同资产 | 北京华电北燃能源有限公司 | 32,402.90 | 32,402.90 | ||
合同资产 | 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 23,033.40 | |||
合同资产 | 华电哈尔滨依兰新能源有限公司 | 18,500.00 | |||
合同资产 | 华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 | 10,500.00 | |||
合同资产 | 七台河丰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汤原分公司 | 5,567.00 | |||
合同资产 | 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依兰分公司 | 5,274.00 | |||
合同资产 | 黑龙江华富风力发电穆棱有限责任公司 | 3,223.00 | 16,830.00 | ||
合同资产 | 华电虎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586.00 | |||
合同资产 | 黑龙江东宁华富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93.00 | |||
合同资产 | 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 | 1,138,340.04 | |||
合同资产 |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分院 | 344,600.00 | |||
合同资产 | 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热力分公司 | 44,8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黑龙江龙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87,644.4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华电齐齐哈尔富拉尔基新能源有限公司 | 33,524.5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华电哈尔滨依兰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822.2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27,983.7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华电哈尔滨巴彦新能源有限公司 | 19,659.4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华电哈尔滨呼兰新能源有限公司 | 17,034.0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华电和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49,452.84 | |||
应收股利 | 山西百富勤工贸有限公司 | 2,730,000.00 | 2,730,000.00 | ||
长期应收款 | 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9,747,630.03 | 11,747,630.03 |
应付账款 |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9,589,457.53 | 12,541,664.33 |
应付账款 |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8,179,704.72 | 8,287,796.41 |
应付账款 | 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4,897,407.59 | 6,274,374.60 |
应付账款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咨询分公司 | 3,851,132.13 | 778,867.93 |
应付账款 | 南京国电南自维美德自动化有限公司 | 3,357,617.73 | 710,030.00 |
应付账款 | 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 3,131,092.06 | 3,201,488.06 |
应付账款 | 华电煤业集团数智技术有限公司 | 2,923,391.32 | 3,292,026.30 |
应付账款 | 南京南自华盾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2,391,550.00 | 1,488,950.00 |
应付账款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1,826,305.17 | 2,322,544.42 |
应付账款 | 黑龙江龙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815,114.38 | 33,000.00 |
应付账款 | 中国华电集团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1,150,000.00 | 2,650,000.00 |
应付账款 | 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750,544.00 | 1,271,144.00 |
应付账款 | 华电和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389,971.42 | 631,776.42 |
应付账款 | 郑州国电机械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 | 234,900.00 | 234,900.00 |
应付账款 | 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 | 212,450.00 | 697,722.00 |
应付账款 | 北京华科万方认证有限公司 | 191,820.00 | |
应付账款 | 中国华电集团高级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13,950.00 | 31,400.00 |
应付账款 | 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 | 4,226.95 | |
应付账款 | 华电水务装备(天津)有限公司 | 46,950.00 | |
应付账款 | 华电榆林煤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05,980.00 | |
应付账款 | 山西和美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112,723.78 |
合同负债 | 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 | 87,444,564.42 | 253,602,826.26 |
合同负债 | 山西锦兴煤气化有限公司 | 65,067,416.01 | 82,380,410.60 |
合同负债 | 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 | 9,411,418.00 | 8,849,557.52 |
合同负债 | 山西百富勤工贸有限公司 | 8,389,411.93 | 19,281,169.64 |
合同负债 | 海南潞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8,170,790.43 | 27,992,581.60 |
合同负债 | 黑龙江龙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88,311.92 | 1,209,387.04 |
合同负债 |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91,580.00 | |
合同负债 | 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热力分公司 | 57,682.08 | |
合同负债 | 南京国电南自维美德自动化有限公司 | 27,461.00 | |
合同负债 |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24,600.00 | |
合同负债 |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21,687.00 | 950.94 |
合同负债 | 华电中光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11,959.00 | 11,282.08 |
合同负债 | 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 7,209.00 | 9,523.58 |
其他应付款 |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11,003,345.23 | 11,003,345.23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1,724,030.00 | 2,693,030.00 |
其他应付款 | 南京南自华盾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276,000.00 | 119,403.50 |
其他应付款 | 南京国电南自维美德自动化有限公司 | 241,270.00 | 18,100.00 |
其他应付款 | 海南潞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00 | 5,800,703.80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锦兴煤气化有限公司 | 200,000.00 | 15,623,528.80 |
其他应付款 |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 | 297,283.10 |
其他应付款 | 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 35,447.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 | 11,367,793.37 | 32,968,367.41 |
其他流动负债 | 山西锦兴煤气化有限公司 | 8,458,764.08 | 10,709,453.38 |
其他流动负债 | 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 | 1,223,484.34 | 1,150,442.48 |
其他流动负债 | 山西百富勤工贸有限公司 | 1,090,623.55 | 2,506,552.05 |
其他流动负债 | 海南潞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62,202.76 | 3,639,035.61 |
其他流动负债 | 黑龙江龙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6,948.07 | 108,844.84 |
其他流动负债 |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5,494.80 | |
其他流动负债 | 南京国电南自维美德自动化有限公司 | 1,647.66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1,476.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1,301.22 | 57.06 |
其他流动负债 | 华电中光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717.54 | 676.92 |
其他流动负债 | 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 432.54 | 571.41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未决诉讼本公司存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若干未决法律诉讼事项。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等法律诉讼事项不会对本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年金计划,实行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原则,按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后向年金管理机构缴存企业年金,具体金额详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9、应付职工薪酬。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其中:0-6月 | 1,010,862,068.82 | 1,103,496,501.12 |
7个月-1年 | 105,302,907.46 | 81,287,496.18 |
1年以内小计 | 1,116,164,976.28 | 1,184,783,997.30 |
1至2年 | 52,647,007.54 | 89,654,336.04 |
2至3年 | 69,388,122.79 | 66,104,993.94 |
3至4年 | 20,315,871.66 | 20,614,007.88 |
4至5年 | 9,528,208.72 | 14,390,078.18 |
5年以上 | 121,324,122.14 | 116,121,705.92 |
合计 | 1,389,368,309.13 | 1,491,669,119.2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1,335,647.45 | 2.26 | 31,335,647.45 | 100.00 | 39,857,747.45 | 2.67 | 19,928,873.73 | 50.00 | 19,928,873.72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58,032,661.68 | 97.74 | 154,386,503.57 | 11.37 | 1,203,646,158.11 | 1,451,811,371.81 | 97.33 | 155,888,781.42 | 10.74 | 1,295,922,590.39 |
其中: | ||||||||||
其中:按非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29,584,612.30 | 88.50 | 154,386,503.57 | 12.56 | 1,075,198,108.73 | 1,222,138,562.78 | 81.93 | 155,888,781.42 | 12.76 | 1,066,249,781.36 |
按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8,448,049.38 | 9.24 | 128,448,049.38 | 229,672,809.03 | 15.40 | 229,672,809.03 | ||||
合计 | 1,389,368,309.13 | / | 185,722,151.02 | / | 1,203,646,158.11 | 1,491,669,119.26 | / | 175,817,655.15 | / | 1,315,851,464.1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牡丹江佳日热电有限公司 | 31,335,647.45 | 31,335,647.4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1,335,647.45 | 31,335,647.45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非关联方组合 | 1,229,584,612.30 | 154,386,503.57 | 12.56 |
关联方组合 | 128,448,049.38 | ||
合计 | 1,358,032,661.68 | 154,386,503.5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19,928,873.73 | 11,406,773.72 | 31,335,647.45 | |||
非关联方组合 | 155,888,781.42 | -1,175,422.15 | 326,855.70 | 154,386,503.57 | ||
合计 | 175,817,655.15 | 10,231,351.57 | 326,855.70 | 185,722,151.0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862,415,352.62 | 62.07 | 93,289,740.00 | ||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106,600,818.96 | 7.67 | |||
齐齐哈尔阳光热力集团万佳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 32,841,914.70 | 2.36 | 761,163.98 | ||
牡丹江佳日热电有限公司 | 31,335,647.45 | 2.26 | 31,335,647.45 | ||
齐齐哈尔阳光热力集团万星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 22,064,529.21 | 1.59 | |||
合计 | 1,055,258,262.94 | 75.95 | 125,386,551.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91,579,508.32 | 164,267,929.36 |
合计 | 91,579,508.32 | 164,267,929.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其中:0-6月 | 5,800,303.86 | 87,255,976.52 |
7个月-1年 | 4,032,000.00 | 5,022,025.19 |
1年以内小计 | 9,832,303.86 | 92,278,001.71 |
1至2年 | 9,844,829.65 | 12,375,002.10 |
2至3年 | 12,297,600.00 | 4,076,950.74 |
3至4年 | 4,076,800.00 | 8,176,000.00 |
4至5年 | 8,176,000.00 | 8,186,000.00 |
5年以上 | 80,579,639.00 | 72,403,639.00 |
合计 | 124,807,172.51 | 197,495,593.5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委托贷款 | 73,535,870.10 | 81,841,985.90 |
碳排放指标款 | 24,489,800.00 | 24,489,800.00 |
应收配套费 | 7,390,467.24 | 7,390,467.24 |
其他往来款 | 19,391,035.17 | 83,773,340.41 |
合计 | 124,807,172.51 | 197,495,593.5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3,227,664.19 | 33,227,664.19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33,227,664.19 | 33,227,664.1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单项计提 | 33,227,664.19 | 33,227,664.19 | ||||
合计 | 33,227,664.19 | 33,227,664.1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黑龙江富达投资有限公司 | 88,934,400.00 | 71.26 | 委托贷款、其他往来款 | 1年以内至5年以上 | |
英国瑞碳公司 | 24,489,800.00 | 19.62 | 碳排放指标款 | 5年以上 | 24,489,800.00 |
哈尔滨市长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390,467.24 | 5.92 | 应收配套费 | 5年以上 | 7,390,467.24 |
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 | 990,025.19 | 0.79 | 往来款 | 1-2年 | 990,025.19 |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 | 310,000.00 | 0.25 | 其他往来款 | 5年以上 | |
合计 | 122,114,692.43 | 97.84 | / | / | 32,870,292.43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对子公司投资 | 5,060,160,777.31 | 110,555,672.36 | 4,949,605,104.95 | 5,040,160,777.31 | 110,555,672.36 | 4,929,605,104.95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24,871,019.90 | 8,484,805.32 | 516,386,214.58 | 546,820,772.57 | 8,484,805.32 | 538,335,967.25 |
合计 | 5,585,031,797.21 | 119,040,477.68 | 5,465,991,319.53 | 5,586,981,549.88 | 119,040,477.68 | 5,467,941,072.2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黑龙江省龙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52,622,863.15 | 52,622,863.15 | ||||
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 | 9,691,308.84 | 9,691,308.84 | ||||
黑龙江富达投资有限公司 | 25,464,386.91 | 25,464,386.91 | ||||
华电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210,000,000.00 | 210,000,000.00 | ||||
陈巴尔虎旗天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78,190,000.00 | 78,190,000.00 | 78,190,000.00 | |||
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 | 32,365,672.36 | 32,365,672.36 | 32,365,672.36 | |||
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 | 52,707,645.75 | 52,707,645.75 | ||||
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 | 460,913,045.00 | 460,913,045.00 | ||||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380,054,785.13 | 380,054,785.13 | ||||
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 3,738,151,070.17 | 3,738,151,070.17 | ||||
华电黑龙江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合计 | 5,040,160,777.31 | 20,000,000.00 | 5,060,160,777.31 | 110,555,672.36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北京优邦投资有限公司 | 139,651,557.99 | -24,238.82 | 139,627,319.17 | ||||||||
黑河市兴边矿业有限公司 | 141,267,076.78 | -25,996,774.55 | 900,512.95 | 116,170,815.18 | 8,484,805.32 | ||||||
北京中电恒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65,902,137.80 | 9,132,659.69 | -5,961,911.94 | 269,072,885.55 | |||||||
小计 | 546,820,772.57 | -16,888,353.68 | -5,961,911.94 | 900,512.95 | 524,871,019.90 | 8,484,805.32 | |||||
合计 | 546,820,772.57 | -16,888,353.68 | -5,961,911.94 | 900,512.95 | 524,871,019.90 | 8,484,805.32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137,637,090.98 | 10,020,226,953.23 | 8,351,493,173.22 | 9,555,077,443.61 |
其他业务 | 115,861,572.74 | 61,613,297.62 | 167,158,334.30 | 179,184,736.66 |
合计 | 9,253,498,663.72 | 10,081,840,250.85 | 8,518,651,507.52 | 9,734,262,180.27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电力销售 | 5,870,144,940.09 | 5,801,982,735.23 |
热力销售 | 2,290,826,206.31 | 3,277,987,173.22 |
煤炭销售 | 958,538,088.01 | 940,173,742.10 |
其他 | 133,989,429.31 | 61,696,600.30 |
合计 | 9,253,498,663.72 | 10,081,840,250.8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电力热力销售收入、煤炭销售收入于商品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收入。对于上述履约义务,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不存在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无质量保证相关义务。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836,784,449.36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6,888,353.68 | -291,932,548.0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01,957,630.6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048,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20,120,843.93 | 12,052,259.97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841,428.70 | -145,589.27 |
应收款项融资终止确认的投资收益 | -2,504,758.44 | |
合计 | 1,841,906,368.31 | 219,426,994.83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93,867,402.0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2,123,216.0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210,00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841,428.70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2,118,301.2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413,228.5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3,535,777.01 | |
合计 | 406,791,342.4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68 | -0.01 | -0.0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66 | -0.06 | -0.06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郎国民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