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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作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者“华电能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和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华电能源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现就华电能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91号)核准,上市公司2022年12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12,669,683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79,999,999.43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3,077,999.98元的资金总额计人民币2,676,921,999.45元汇入上市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账号为23050186885100001625的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29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769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676,921,999.45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于202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249.71元,作为结余募集资金于年内全部使用完毕。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结余募集资金18,249.71元,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18,249.71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相应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专户余额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上市公司2022第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上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已于2022年12月2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存款方式余额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23050186885100001625活期0.002023年12月22日销户

2023年12月22日,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8,249.71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账户于2023年12月22日销户。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华电能源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2,679,999,999.4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79,999,999.4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2,676,921,999.452,676,921,999.452,676,921,999.450.002,676,921,999.450.00100%
支付本次交易承销费用3,077,999.983,077,999.983,077,999.980.003,077,999.980.00100%
合计2,679,999,999.432,679,999,999.432,679,999,999.430.002,679,999,999.430.0010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023年度,公司结余募集资金18,249.71元,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款产生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18,249.71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相应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上市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上市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度,上市公司不存在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023年度,公司结余募集资金18,249.71元,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款产生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18,249.71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相应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

六、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上市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上市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2023年度,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骆毅平沈 迪
丁 韬黄玉海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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