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系基于公司产品出口业务所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计划在2024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期权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万美元。
? 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系基于公司产品出口业务所需,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只限于公司出口结算所使用的外币,但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业务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系基于公司产品出口业务所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只限于公司出口结算所使用的外币,在外汇政策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拟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汇率风险。
(二)交易金额
结合公司出口业务规模预测,任何时点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用于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万美元,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
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品种
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期权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五)决策授权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汇率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波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主要是指不能按期和银行履约的风险。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预计能够满足履约的需要。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且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投资和套利交易。
2、公司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积极催收应收账款,严控海外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5、公司财务部负责对金融衍生品业务持续监控,当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财务部应及时向财务总监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同时向公司证券部或董事会秘书报告。证券部或董事秘书根据有关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已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达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披露标准时,公司按有关规定应及时公告。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系基于公司产品出口业务所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开展造成影响。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该类业务。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反映在公司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