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山集团”或“公司”)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丰山集团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不断的减少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不含税)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江苏金派包装有限公司 | 14,500,000.00 | 11,832,070.76 |
小计 | 14,500,000.00 | 11,832,070.76 | |
接受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 顾翠月 | 70,000.00 | 68,460.00 |
小计 | 70,000.00 | 68,460.00 | |
合计 | 14,570,000.00 | 11,900,530.76 |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4年度公司将进一步减少关联交易,基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预计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4年1-3月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不含税)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江苏金派包装有限公司 | 14,500,000.00 | 1.46 | 1,413,086.02 | 11,832,070.76 | 1.37 |
小计 | 14,500,000.00 | 1.46 | 1,413,086.02 | 11,832,070.76 | 1.37 | |
合计 | 14,500,000.00 | 1.46 | 1,413,086.02 | 11,832,070.76 | 1.37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江苏金派包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669604703W企业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共建西路8号主要股东情况:吴俊明持股100%经营范围:钢桶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金派包装有限公司总资产2,213.00 万元,净资产756.00万元,负债合计1,457.00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626.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02.00万元,净利润97.0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吴俊明为该关联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且系殷平配偶吴
海燕之父亲,而殷平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殷凤山之女,担任公司总裁及副董事长。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根据其财务和经营状况分析,预计可以按相关协议正常履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发表意见: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基于经营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开展的关联交易系实际经营与业务发展所需,并坚持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殷凤山、殷平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宏欣 王杰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