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数据”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深圳市科华恒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科华”)、佛山科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科恒”)及思尼采实业(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尼采”)在采购/出售销售商品、接受/提供劳务等方面预计将产生关联交易,交易情况如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2024年年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 关联交易金额 |
深圳科华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采购商品 | 市场定价 | 2,000.00 | 146.10 | 603.97 |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商品、厂房租赁 | 市场定价 | 1,500.00 | 223.88 | 837.47 | |
佛山科恒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采购商品 | 市场定价 | 10.00 | - | - |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厂房租赁 | 市场定价 | 10.00 | 0.11 | 12.09 |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 生金额 | 2023年度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深圳科华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采购商品 | 603.97 | 2,500.00 | 100% | 75.84% | 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24) |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837.47 | 1,700.00 | 2.91% | 50.74% | ||
佛山科恒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采购商品 | - | 10.00 | - | - | |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厂房租赁 | 12.09 | 10.00 | 小于0.01% | -20.90% | ||
思尼采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厂房租赁、接受劳务 | 1,489.70 | 1,800.00 | 6.34% | 17.24% | |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 | - | -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2023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预计,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在进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交易的上限进行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公正原则,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额度,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科华恒盛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思尼采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厂房租赁、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市场定价 | 2,000.00 | 327.01 | 1489.70 |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市场定价 | - | - | - |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1601法定代表人:梁舒展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88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汽车及其核心部件系统集成、研发、销售、维护;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及装备系统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电子产品、电源配件、不间断电源、配电设备、配电箱、配电柜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及提供相应的系统集成和上门安装、维修、工程施工、技术咨询;新能源汽车充电及装备系统集成、研发、生产与销售;清洁能源系统、储能电站系统集成、研发、销售;充电站设计、建设施工、咨询、场地租赁、运营。(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经营)。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科华的资产总额278,854,302.85元,负债总额166,661,512.94元,净资产 112,192,789.91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375,997,651.12元,净利润 32,243,666.53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关联关系:深圳科华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深圳科华经营状况正常,现金流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
5、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佛山科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五座一层至二层
法定代表人:蔡汉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汽车及其核
心部件系统集成、研发、销售、维护;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及装备系统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电子产品、电源配件、不间断电源、配电设备、配电箱、配电柜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安装、维修、施工、技术咨询;新能源汽车充电及装备系统集成、研发、生产与销售;清洁能源系统、储能电站系统集成、研发、销售;充电站设计、建设施工、咨询;电气设备、电力自动化设备及安防系统、能源管理系统、智慧城市系统、LED照明产品及节能系统、工业控制自动化、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的生产、研发、销售;电力工程总承包;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力电子产品、精密配电产品、蓄电池产品、安防产品、节能产品的生产、研发、销售、租赁、安装、调试、维修、技术咨询;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机房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防雷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机械设备、电子设备、计算机及软件、电机、办公设备、五金交电、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物业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国内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佛山科恒的资产总额76,983,725.30元,负债总额 69,237,398.93元,净资产 7,746,326.47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37,935,088.97元,净利润954,288.93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关联关系:佛山科恒为深圳市科华恒盛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佛山科恒经营状况正常,现金流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
5、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思尼采实业(广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区环岭路16号
法定代表人:蔡汉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4391.484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通用设备修理;软件开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器辅件制造;电器辅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建筑劳务分包。
2、财务数据: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思尼采资产总额48,896,236.06元,负债总额3,707,044.00元,净资产45,189,192.06元; 2023年度营业收入15,196,666.11元,净利润4,550,567.8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思尼采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根据本公司与该关联方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大部分交易类型为公司向思尼采购商品、接受服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
5、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参照发生交易时向其他客户采购或销售同类产品及服务的价格确定,以确保关联销售交易价格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发生交易时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交易各方业务合作关系较为稳定,遵循公开公平、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符合市场化定价规则,通
过合理利用关联企业的供应链平台、采购渠道,有利于降低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深圳市科华恒盛科技有限公司、佛山科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思尼采实业(广州)有限公司存在部分必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采购商品及接受服务、厂房租赁等,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20万元。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李晓芳 | 王振华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