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蓝文永)
在过去一年里,本人(蓝文永)作为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责。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蓝文永: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出生,博士学历,教授。曾任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三)兼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2023年11月28日之前,我兼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本人依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报告,着重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认为这些议案均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现场方式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9 | 5 | 3 | 2 | 0 | 0 | 否 | 2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的规定,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就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
独立建议,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2023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次数 | 应参加会议次数 | 参加次数 | 缺席次数 | |
审计委员会 | 4 | 3 | 3 | 0 |
提名委员会 | 2 | 1 | 1 | 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 | 0 | 0 | 0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 3 | 0 | 0 | 0 |
风险管理委员会 | 1 | 0 | 0 | 0 |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2023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或不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助力董事会充分发挥定战略、防风险、做决策的作用。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本人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保持顺畅沟通,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
求,我对《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与广西安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均按程序进行了审核,同时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依据市场化原则,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二)定期报告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公司2023年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
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编制、审议及披露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三)内控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执行良好。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风险评估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均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没有对外担保及关联方非法占用资金的情况,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年度公司能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已承诺但未履行的事项,亦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七)提名董事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提名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审议和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程序合法有效;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具备担任相关职务的条件和履职能力,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次聘用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需要;本次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2023年度发
布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64个,努力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职期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并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蓝文永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