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
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定期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情况
2023 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
经核算,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张红亮 | 董事长、董事 | 44.25 |
徐秀丽 | 副董事长、董事 | 55.63 |
王光辉 | 董事(已离任) | 56.36 |
商晔 | 董事、总裁 | 55.6 |
王智慧 | 董事 | 0 |
雷康 | 董事 | 12 |
田洪亮 | 董事 | 6 |
杨钧 | 独立董事 | 12 |
王力 | 独立董事 | 12 |
高义生 | 独立董事 | 12 |
李畅 | 监事 | 0 |
刘翔 | 监事 | 30 |
冯莉 | 监事(已离任) | 11.7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颂鹏 | 监事 | 28.27 |
杨新宇 | 常务副总裁 | 68.72 |
陈大平 | 副总裁、财务总监 | 48.46 |
总计 | - | 452.99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和适用期限
适用范围: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薪酬具体方案
1、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薪资),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由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最终以股东大会通过方为有效。
(3)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
2、监事
(1)外部监事
未在公司任职的外部监事,不发放薪酬及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可参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报销。
(2)内部监事
在公司任职的内部监事,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的情况,按照公司薪酬制度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不另行发放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报销。
3、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薪酬制度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不另行发放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报销。
(三)薪酬发放
(1)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薪资根
据公司年度利润、年度业绩以及年度个人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计算,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贡献情况发放年度绩效薪资。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参加规定培训以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5)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涉及利益相关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定期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定期会议〕决议
3、第五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