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3 | 证券简称:蓝英装备 | 公告编号:2024-011 |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拟接受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未形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没有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内容
为满足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2024年度预计拟接受公司股东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英自控”)、中巨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巨国际”)、沈阳黑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石投资”)、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本公司银行融资提供合计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和不超过3亿欧元的融资担保,不收取担保费。上述提供融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关系的说明
蓝英自控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巨国际为公司第三大股东,黑石投资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02%,郭洪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世丽女士系郭洪生
先生的配偶。蓝英自控、中巨国际、黑石投资和郭洪生先生互为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拟接受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对上述议案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郭洪涛回避了表决。该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22号B座806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郭洪生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1月20日
经营范围:工控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办公设备、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批发零售;科技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蓝英自控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目前,直接持有本公司24.90%的股份。
2、中巨国际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巨国际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红磡芜湖街53-59号金辉行1001室
法定代表人:郭洪生
注册资本:200万港元
主要股东:郭洪生
实际控制人:郭洪生
经营范围:一般贸易
关联关系:中巨国际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截至目前,直接持有本公司6.41%的股份。
3、沈阳黑石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沈阳黑石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0甲5号1922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郭洪涛
注册资本:40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月26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与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汽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黑石投资为公司股东,截至目前,直接持有本公司1.02%的股份。
4、郭洪生先生及其配偶
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338,438,106股。公司控股股东为蓝英自控,持有公司股份为8,427.75万股,持股比例为24.90%;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郭洪生先生,郭洪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8,102,189股,通过蓝英自控和中巨国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97,541,050股,合计持股比例45.99%。王世丽女士系郭洪生先生的配偶。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2024年度预计拟接受公司控股股东蓝英自控、中巨国际、黑石投资、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本公司银行融资提供合计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和不超过3亿欧元的融资担保,不收取担保费。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与对本公司的影响
因本关联交易系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类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没有风险。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蓝英自控、中巨国际、黑石投资、郭洪生先生及其配偶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总金额为人民币3,242.80万元(未经审计)。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拟接受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蓝英自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是正常的企业行为,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公司的长远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董事已回避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拟接受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能够更好地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运作效率。该事项
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拟接受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拟接受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拟接受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