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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者: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集团内控字(2024)第001号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下称“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下称“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

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全资子公司和各控股子公司21家,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具体如下:

1、控制环境

良好的控制环境是企业内部控制贯彻执行和企业经营目标及整体战略目标实现的基础。公司的控制环境不仅反映了治理结构的科学性和职能机构设置的制衡性,同时也充分反映了董事会和管理层对公司控制的态度。公司积极营造良好的文化与控制环境,以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发展战略

2023年,探路者完成对芯片设计公司G2 Touch的收购, “户外业务+芯片业务”的双主业发展战略逐渐完善。

在户外业务发展战略上,公司聚焦核心科技,强化融合创新,注重成果转化,坚持“深入科技研究、整合优势资源、打造科技平台”的科研方向,深度挖掘国内外户外运动市场的发展空间,勇创户外“极地仿生”新科技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提升公司供应链的快速反应能力和销售运营的效率,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夯实行业领先地位,为国内户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

力量。在芯片业务方面上,公司致力于成为高品质显示领域的IC领军者,目前产品主要聚焦于Mini/Micro LED显示驱动IC设计、全品类触控芯片IC设计、智能装备等。公司持续重视科技创新,积极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加快前沿技术的转化应用,同时紧密结合国内外市场发展需求,不断细化扩充产品线,形成产品矩阵。“户外业务+芯片业务”双主业发展战略重视自主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双轮驱动发展,围绕户外用品业务和芯片业务稳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 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经营决策权,负责建立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共三个专门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应的工作细则,明确了其权责、

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董事会聘请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对董事会负责。此外,为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和监督职能,2023年度本公司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并已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设立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履职情况履行监督的职能,包括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等;公司定期召开总裁办公会议,拟定企业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审核公司具体规章制度,规范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审议向董事会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监事会提交的提案或工作报告及其他重要事项。

(3) 管理制度体系

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在公司治理层面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为公司法人结构的合理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不断完善供应商准入、虚拟仓管理、绩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持续优化业务操作流程;基于集团组织架构调整和经营模式的变化,公司进一步完善了授权审批体系,对各业务单元充分授权赋能,确保各业务单元高效运营,持续推动业务细分与整合、高效协调、快速反应及决策。为公司全方位、各层次的工作得以有条不紊地开展、业绩目标的达成提供了制度及流程保障。

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要求,公司还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总裁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红线清单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管理、流程管控等方面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细则。

(4) 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建立了科学的聘用、培训、考评、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政策,并专门制定了考勤管理、招聘管理、培训管理、薪酬管理、绩效考核等一系列流程制度。公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管理体系以及任职资格管理体系,强化培训、绩效、薪酬等配套体系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员工适配度及整体素质。

(5) 企业文化

公司持续致力于企业文化建设,将企业精神、企业使命、企业愿景、公司宗旨、经营理念、企业行为准则和员工行为准则通过内部网络平台加强宣传贯彻,并充分应用到工作实践中,使员工了解企业文化的表观和内涵,秉承以客户为中心,坚持以团结奋斗者为本,坚持以技术为核心竞争力的核心价值观,倡导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放平等、团结合作的精神,加强内部文化建设,自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做到知行合一,营造了良好的企业文化发展氛围。

(6)社会责任

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公益责任作为企业

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推动户外文化普及,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以“支持极地科研发展,改善自然生态环境”为宗旨,围绕支持极地研发、生态环境保护、偏远地区教育改善、灾害救援救助、扶贫济弱等核心领域,积极开展捐助支援工作。2023年,探路者公益基金会持续支持青海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工作,持续支持中国极地科考事业;公司一直重视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工作,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一方面,作为设计研发型公司,探路者在产品研发中会重点考虑产品本身的资源利用与环保属性,以减少能源浪费;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倡导低碳工作、低碳生活,将低碳环保、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倡导全体员工参与环境管理,提高环保意识,注重培养员工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十九年公益历程,公司一路坚守。从善良到善知,再到善行,公司力行一个民族企业的社会责任。

(7) 内部审计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在董事会下设立法务审计部,并配备专职人员,制订《内部审计制度》等内审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法务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检查。法务审计部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编制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策略,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确定风险管理目标,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对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在内控体系建立健全过程中,公司坚持风险导向原则,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优化公司的内部控制,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管理层认为做好内控建设工作,不是应对监管部门的检查,而是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内在需要,是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促进规范的必然选择,也契合公司的现实需求。

3、内部控制活动

为保证各项内控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活动,主要包括: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内部稽核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

(1)交易授权控制

公司按交易金额的大小及交易性质的不同,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给予权责人员不同的审批权限。对于经常发生的销售业务、采购业务、正常业务的费用报销、购买固定资产、授权范围内融资等采用部门逐级授权审批制度;对非经常性业务交易,如对外投资、转让股权、关联交易等重大交易,按交易金额大小的交易

额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裁审批。

(2)责任分工控制

公司本着“不兼容职务不得由同一人执行”的原则,合理设置职能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通过权责核准与分层负责,将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不兼容职务分离,形成职能分工、权责相符的相互制衡机制。

(3)凭证与记录控制

凭证都经过签名或盖章,透过系统或人工预先编号的机制确认其完整性与不重复性。重要单证、重要空白凭证均设专人保管,设登记簿由专人记录。所有交易通过会计内部分工审查、批准、入账与结算,及时编制凭证记录交易,登账后凭证依序归档。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

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存货、设备、固定资产等资产管理办法,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流动性资产的直接接触,固定资产则限定操作人员与管理人员才能进行使用与管理。所有资产通过定期盘点与不定期抽检、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5)内部稽核控制

为了防弊纠错,达到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公司建立了内部稽核控制,对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进行事前审核或事后复核,核实业务单据、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关注操作的规范性,并跟踪业务

差错的限期整改,保障内控机制的有效运行。

(6)电子信息系统控制

公司通过OA、SAP、WMS、DMS、ERP、SRM、百胜、费控、B2B等信息系统的优化整合,建设数字化2.0信息平台,各模块相互关联与勾稽,以保证记账、复核、过账、结账、报表生成以及账簿记录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准确。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建立了定期与不定期的业务与管理快报、专项报告等信息沟通制度,便于全面及时了解公司各类经营信息,并通过各种例会、办公会议等方式管理决策,保证公司的有效运作。

公司制订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以完善信息系统与沟通平台,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且安全有序地传递,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及内部控制缺陷能得到妥善处理。公司采用OA办公系统进行网上办公,一般业务申请在OA上进行。财务会计部门根据SAP系统的财务会计作业流程要求进行记账、复核、过账、结账、报表生成,以保证账簿记录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的要求,有效确保公司数据安全。

外部信息沟通方面,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在指定媒体、公司网站披露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重大信息,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动态提供了保证。另外公司还根据《公司法》《证劵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及保密

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信息披露的主体及职责、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信息传递审批及披露程序等进行全程、有效控制,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的传递,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强化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报告期内,公司履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和完整,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较为充分、有效;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情形。

5、内部监督

公司董事会下设法务审计部,负责审查企业内控建设、内控实施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展日常的内部监督及审计工作,对本公司及分、子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内控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行使职权,对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公司治理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公司内部控制在各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完善符合公司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了

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现对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说明如下:

1、货币资金控制

公司针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资金收支经办与记账岗位分离;资金收支经办与审核岗位分离;支票等重要票据的保管与支取资金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的保险分离。此外,公司的货币资金遵照“日清月结”的盘点制度,银行存款每月底与银行对账单及时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对查出的未达账项及时进行调整与跟踪。在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事项。

2、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对每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按照单项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来源、验收、存放地点、使用责任人、折旧等相关内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的全面盘点,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公司在固定资产管理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2)存货管理

公司建立了存货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建立了存货验收保管和定期盘存的相关制度,规定了存货发出和领用的审批权限,货品暂借时应当实行特别授权和审批,仓储部门根据经审批的发货通知单发出货物;建立了存货盘点清查的相关制

度,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了盘点周期、盘点流程,规定仓储部门作为实物的保管部门,应定期按规定的盘点流程对所有仓库的货物进行盘点清查。公司持续合理规划产品进销存,有效调控期货入仓及时率,加强终端零售管理,综合利用线上线下特卖、折扣店等特殊渠道有效降解公司产品库存;不断增强供应链系统的柔性供应和快速反应能力,提升快速翻单补货的运营能力,降低公司整体存货风险。公司在存货管理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3、采购与付款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招标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与规定,对公司的采购业务进行规范管理,以加强请购、审批、购买、验收、付款等环节的风险控制。公司建立了采购与付款相关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职责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公司建立了采购申请机制,依据购买物资或接受劳务的类型,确定归口管理部门,明确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和审批程序。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采购计划合理选择采购供应商和采购价格,并根据确定的供应商、采购方式、采购价格议价等情况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针对采购的产品设立专门的验收部门和质量保障部门,建立了较完善的产品验收机制,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相关部门及负责人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尽快解决。

货款结算时,由公司采购部门根据合同、协议或供应商对账单申请付款,报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经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方可履约付款。综上,公司在采购与付款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4、销售与收款

公司已制订了《销售管理制度》《客户信用管理办法》《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等与销售及收款业务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销售、收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公司针对销售预算的编制、客户授信额度管理、回款管理及应收账款催收等关键控制点制定了相应管控流程及机制,通过以上管控措施,努力保障业务部门达到预期销售目标,尽可能降低应收账款回收等附带风险。因此,公司认为在销售与收款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但同时考虑国内经济、大环境反复、居民消费意愿等综合影响因素部分客户还款能力有所下降,公司也会根据不同客户具体的经营情况,针对性的加强客户应收账款管理,实行差异化信贷动态管控,推进信贷管理信息化,定期进行客户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完善应收账款监控等工作。强化财务部资金监管职能,保障公司资金链条安全并有效循环。

5、投资与融资管理

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投融资管理制度,大额的投融资均按照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划分履行审议批准程序进行审议批准。公司能依赖可信的数据来源,强化对投融资项目事前的尽职调查工作,并经综合论证评估后确定投融资规模及选择方式,2023年配合公司整体战

略布局,稳步开展投资工作。同时强化集团财务监管职能,定期对投资业务及财务等营运数据进行分析总结。通过对公司投资和筹资方案的提出、调查、退出、审批,资金筹措和使用监督,在投资和筹资业务的控制方面不存在重大漏洞。

6、会计管理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规制订了《财务报告管理制度》《会计核算与管理制度》《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财务BP管理办法》《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等相应的控制制度,使公司的财务运作有章可循,强化了会计监督。公司财务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素质,财务部门岗位设置贯彻了“责任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各岗位按规章制度分工协作,有效保证了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财务BP的协同管理,保证财务数据的独立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促进了业务财务双向融合,为各阿米巴单元和管理层提供了及时的数据和决策支持。

公司制订了预算管理制度和费用管理办法,对费用开支实施预算控制,并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审批程序。预算管理中,明确各部门、岗位在年度全面预算中的职责和预算编制流程,规范了年度预算制订后的执行与跟踪工作,并采取措施对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调节和控制,保证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财务报告编制流程。财务部设立专人专岗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以及财务信息的披露工作,财务报告必须经过财务部相关主管、财务部负责人及公司相关领导的审批通过后方可依

据规定和流程对外报送,以保证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信息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披露及时。

7、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证监会有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审批、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并详细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或变更的审批权限、程序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机制等。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相关事项。

8、对关联交易的管理

为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规定,制订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目前,公司通过《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规范关联交易,使其不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的权益。

9、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及保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与信息披露及沟通相关的制度,以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

工作,强化信息披露事务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规定了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明确了内外部信息沟通和披露的工作流程及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以确保公司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四)内部控制缺陷及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以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为基础,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上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定量标准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2%资产总额0.5%≤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2%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 重大缺陷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

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 重要缺陷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如: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重要信息泄露并对公司业务运作带来重大损失;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 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直接 损失直接损失≥资产净额的2%资产净额的0.5%≤直接损失<资产净额的2%直接损失<资产净额的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 重大缺陷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有效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2) 重要缺陷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 一般缺陷

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和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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