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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者: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797,891.26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20,498,508.8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08,482,195.72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33,170,629.43元。

以公司总股本883,702,18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38,764,727股后的股本844,937,45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4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278,499.02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6,804,050元视同现金分红,公司2023年度实际拟分配现金红利共计37,082,549.02元(含2023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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