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凯宝”、“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7,870,830.1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49,802,452.12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34,980,245.21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744,709,521.95元,母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额8,624,500.0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为更好的回报股东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现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4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