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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洛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年6月6日,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洛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中钢洛耐的保荐机构,对中钢洛耐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22年6月6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度,中信建投证券对中钢洛耐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中钢洛耐签订《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23年度中钢洛耐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3年度中钢洛耐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中钢洛耐经营情况,对中钢洛耐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中钢洛耐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中钢洛耐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荐机构对中钢洛耐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中钢洛耐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中钢洛耐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中钢洛耐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3年度,中钢洛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度,中钢洛耐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中钢洛耐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2023年度,中钢洛耐未发生相关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2023年度,中钢洛耐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风险因素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下游行业整体低迷、市场需求减弱,导致公司部分产品销量同比下降;同时,市场竞争加剧,公司部分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毛利下降。未来下游行业周期性调整需要经历一个过程,公司部分产品收入存在不确定性。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和人才流失风险

耐火材料产品种类众多,中高档产品存在较高技术壁垒。随着钢铁、有色、建材等高温工业的技术进步,以及对配套耐火材料的采购、施工等逐步趋向整体承包模式,下游客户对耐火材料供应商的技术配套、品种多样化、现场施工水平和现场应用技术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形成了更高的技术壁垒。公司多年来积累的专业技术基础、生产技术经验、工艺技术诀窍和现场服务经验若发生泄密或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较大的影响。公司拥有的专利等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由于核心技术人员流动、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不力等原因,导致公司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或泄密,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的技术优势,对公司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2、新产品研发风险

高温工业的发展促进耐火材料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对于耐火材料企业的持续研发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虽然积累了一定的创新技术成果,但如果未来不能有效地将这些成果成功地实施转化和产业化,形成新产品,或者在技术革新进程中不能与时俱进,将可能被其他具有新产品、新技术的公司赶超,从而影响公司发展前景。

3、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和泄密的风险

公司拥有的专利等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由于核心技术人员流动、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不力等原因,导致公司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或泄密,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的技术优势,对公司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我国耐火材料行业生产规模相对分散,整体处于完全竞争的状态,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我国国内耐火材料行业整合速度加快,同时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国际耐火材料生产企业参与中国耐火材料市场竞争,耐火材料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公司如果未来无法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或无法快速应对市场竞争状况的变化,竞争优势可能被削弱,面临现有市场份额及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采购原材料主要为碳化硅、氧化铬、刚玉、高品电熔块、金属硅、矾土、镁砂等原材料。上述原材料受开采量以及耐火材料行业生产规模、市场变化、行业政策等因素影响,近几年部分原材料价格有不同幅度的波动。若原材料采购价格出现大幅度的波动,将向耐火材料行业传导,一定程度影响公司的盈利空间。

3、环保要求进一步趋严风险

耐火材料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气、固废等污染物以及噪声污染。公司从事耐火行业时间较长,且一直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做好环保工作,但随着国家及各省市地区对环保整治力度的持续加强,可能给公司带来环保投入加大等风险。

4、业务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耐火材料销量增长较快,资产规模持续扩大,在公司管理、科研开发、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等方面对管理层提出更高的要求,增加公司管理与运作的难度。如果公司管理体系和人力资源统筹能力不能够随着公司业务及人员规模的扩张而相应提升,则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下游客户主要为钢铁、有色、建材等类型企业,客户通常规模较大,信用资质良好,坏账风险较小。但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者行业情况、经营情况和商业信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可能性将增加,从而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税收优惠风险

中钢洛耐于2022年12月1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享受税收优惠时间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中钢洛耐院于2023年11月22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享受税收优惠时间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耐研滨河于2022年10月12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享受税收优惠时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洛耐新材料于2021年12月15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享受税收优惠时间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如果将来国家、地方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出现其他不利情形,公司不能继续享受该税收优惠,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政府补助政策变化风险

作为国内耐火材料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耐火材料项目获得了有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5,144.80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为61.25%,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如果未来政府对行业支持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政府补助缩减甚至取消,将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五)行业风险

我国耐火材料行业生产规模相对分散,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头部企业所占市场份额有限、智能制造水平不足、低价竞销、产品创新能力有限,行业利润率低。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国际耐火材料生产企业参与中国耐火材料市场竞争,耐火材料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公司如果未来无法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或无法快速应对市场竞争状况的变化,竞争优势可能被削弱,面临现有市场份额及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全球环境更趋复杂严峻,随着不可预计的外部因素和政策影响,市场上下游供需出现变化,随时可能导致剧烈的价格波动与随之而来的竞争。耐火材料主要应用的钢铁、建材、有色金属、军工等高温工业未来的市场状况、技术进步需求、产品结构调整方向等发展趋势直接决定了耐火材料行业的市场前景。若下游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减缓,结构调整,耐火材料需求量将逐渐下降,也将导致耐材行业自身产能过剩;下游行业产品升级也将给耐火材料需求结构带来新变化、新要求。下游行业市场状况的改变,也将向其上游企业传导,存在上下游行业发展趋势变化的风险。

(六)宏观环境风险

当前,全球经济仍处在调整中,受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际汇率波动、通胀压力冲击、部分地区政治不稳定等因素影响,全球产业布局深度调整,外需增长不确定性增强。若宏观调控政策以及市场需求释放动能不足,将对房地产市场复苏支撑有所减弱,钢铁、建材和玻璃等上游行业需求改善或不及预期,耐材行业需求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公司所处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产业政策有着密切联系,国民经济发展的周期波动、国家行业发展方向等方面政策变化均或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未来如果公司不能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或对公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与盈利能力。

(七)其他重大风险

1、诉讼风险

公司(被告)与内蒙古亿维玻璃纤维制造有限公司(原告)于2019年7月3日签订《玻璃窑炉整体熔池新产品试验合同》,后双方对公司提供的耐火材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产生争议,原告于2020年8月10日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37,818,228.21元,并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司先后向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上诉、司法鉴定申请书及民事反诉状,案件正在按照程序推进中。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2022年6月14日,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被法院冻结资金38,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余额的1.83%。目前一审已判决,公司已依法提起上诉。公司已就一审判决情况于2024年1月20日进行了披露。公司已就上诉法院受理情况于2024年2月24日进行了披露。该项诉讼,公司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为法院判决的20,609,223.04元,及公司无法收回原告377.25万元货款。公司(原告)与池州冠华黄金冶炼有限公司(被告)自2013年以来发生业务往来,截至2017年10月,被告应当支付公司剩余货款但尚未支付,公司于2017年10月向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偿还欠款8,916,340.07元及逾期利息,并由被告承担案件费用。2017年12月20日,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司支付剩余货款8,916,340.07元及逾期利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回货款576.47万元,产品退库核销应收账款7.41万元,余额307.75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2,512,093,088.702,687,540,916.652,687,540,916.65-6.532,654,533,249.962,654,533,249.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70,035,131.60232,554,179.22232,551,259.80-69.88224,306,906.43224,305,483.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957,334.69178,577,378.63178,574,459.21-94.98173,462,347.53173,460,925.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7,582.9968,494,750.5568,494,750.55-100.30155,937,784.08155,937,784.08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73,506,315.583,132,548,426.223,132,544,084.35-1.881,825,570,076.971,825,568,654.52
总资产5,668,599,515.336,201,044,057.776,201,035,544.29-8.594,262,651,414.684,262,648,625.56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230.22970.2297-72.880.24920.249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230.22970.2297-72.880.24920.24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800.17640.1764-95.460.19270.19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79.389.38减少7.11个百分点13.0713.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97.287.28减少6.99个百分点10.1110.1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425.435.43减少0.01个百分点4.704.70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69.88%和94.98%,主要系公司下游行业整体低迷、市场需求减弱,导致公司部分产品销量同比下降;同时,市场竞争加剧,公司部分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毛利下降;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00.30%,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上升,货款回收率低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72.88%、72.88%和95.46%,主要系公司本期净利润下降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科技创新能力突出

公司建有先进耐火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建实验室和国家耐火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多支专业结构完整的高素质协同创新团队,设有院士工作站、中原学者科学家工作室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先后承担多项国家、部(省)级课题,取得多项科研成果,21世纪以来,公司围绕耐火材料长寿化、功能化、轻量化、节能环保、资源化利用、应用模拟、表征方法及标准研究等方向开展研究,取得多项科技成果,不断为高温工业绿色制造、可持续发展提供耐火材料解决方案,以创新引领行业技术发展,为高温工业创造价值。

(二)品牌认可度高

公司承担了多项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是耐火材料国家、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者、制定者,为我国耐火材料的引进、消化吸收及国产化做出了显著的成绩,为长寿、功能、节能和绿色耐火材料的研发和技术集成做出了突出贡献。经过多年的耕耘,“洛耐”已成为一个市场认可度相对较高的知名品牌。公司凭借较强的技术实力、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客户服务,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在下游客户中获得了广泛的认可,为公司的业务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公司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参与国内外行业相关展会,产品品质得到了中国宝武、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等国内外大型客户的广泛认可,同时产品出口至德国、法国、意大利、俄罗斯等欧洲国家和地区,美国、加拿大、巴西等美洲国家和地区,日本、韩国、印度、越南等亚洲国家和地区,在国际、国内高温工业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良好声誉。未来,公司将持续进行品牌建设,力争打造国际一流的耐火材料品牌,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国内外市场的广泛开拓。

(三)具有丰富的生产组织经验和多品种生产体系

经过多年的发展,作为国有大型耐火材料生产企业,公司已在产品设计、研发、生产、炉窑设计、耐材配置、施工及系统集成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多次获得“宝钢优秀供应商”等称号。具有完整、严谨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特别是针对国际市场,公司是国内较早建立耐材生产、质量追溯体系的企业,为国际市场的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依托产品和技术优势,通过系统技术

集成,为客户提供从工程设计到综合配套、施工和应用的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是高温工业领先的成套解决方案供应商。

(四)质量管理体系完善、产品质量稳定

公司建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不断完善企业运营管理,促进了产品结构升级,保证了生产质量的稳定。公司拥有国家耐火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国家监督抽查、生产许可证检验、仲裁检验,日常委托检验、检验员委培等业务,是国内耐火材料行业检验业务范围最广的质检中心之一。公司采用ISO、ASTM、DIN等先进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具有承担国际检测业务的能力。全面的检测能力,为公司的产品质量控制提供了有效的手段。

2023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但短期内公司下游行业整体低迷、市场需求减弱,导致公司部分产品销量同比下降;同时,市场竞争加剧,公司部分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毛利下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但是随着未来下游行业周期性调整,公司部分产品收入和毛利存在不确定性。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3年度,公司研发投入为136,119,241.2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78%;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5.42%,较上年同期下降0.01个百分点,2023年度公司研发支出及占比较2022年度无重大变动。

(二)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获批国家、省部及市级项目4项。 “低碳绿色系列高性能长寿命滑板的研制与应用”、“新型Al-Ti2O3-Al2O3复合滑板的研制”、“高端铸件用特种铸造焦高效制备技术研究与应用”及“冶金高温罐体保温技术”4项成果通过了专家组技术评定,其中:被认定为国际领先水平2项,国际先进水平2项。获得国家、省部及学会、协会等各类科技成果奖励15项,其中:河南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金属学会冶金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国企数字场景创新专业赛三等奖1项。发布标准15项(其中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5项,团体标准8项)。

2023年,围绕公司核心技术及主要产品,新增申请专利123项,新增授权专利92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拥有专利544项。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6546559289
实用新型专利5846338255
外观设计专利0000
软件著作权001919
其他3186145
合计126110977608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钢洛耐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1,138,500,000.00
减:承销费(不含税)66,040,094.34
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1,072,459,905.66
减: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0,423,966.16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7,944,358.51
减: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7,849,833.87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支出139,475,281.60
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累计净额28,516,470.4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855,282,935.98
其中:账户活期金额855,282,935.98
购买的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0.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钢洛耐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钢洛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合计持股数量(万股)合计持股比例(%)2023年度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中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控股股东42,435.00-42,435.0037.72质押数量:25,437.24万股
中国冶金科技成果转化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4,077.00-4,077.003.62-
李国富(离任)董事长-118.91118.910.1057-
薄钧董事、总经理-118.66118.660.1055-
王战民副总经理-77.7077.700.0691-
刘长龙(解聘)财务总监-77.5477.540.0689-
王文武副总经理-77.2277.220.0686-
李丹(解聘)副总经理-77.8877.880.0692-
张利新副总经理-77.2777.270.0687-
杨自尚(解聘)副总经理-77.2577.250.0687-
赵洪波(解聘)副总经理-77.1277.120.0686-
耿可明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总法律顾问-77.3377.330.0687-
李旭杰董事会秘书-77.5477.540.068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为中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7.72%的股份,通过中国冶金科技成果转化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62%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1.34%的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报

告期内中钢洛耐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钢洛耐控股股东中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质押公司股份25,437.24万股,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中钢洛耐股份均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或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陶 强 邱 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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