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7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2名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殿君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