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现将监事会在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监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会议 届次 | 日期 | 召开 方式 | 会议议案名称 | 决议 情况 | 披露 日期 | 披露索引 |
八届三十六次监事会 | 1月18日 | 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 | 1、《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2、《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议案获得通过 | 2023年 1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
九届一次监事会 | 2月10日 | 现场表决 | 1、《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议案获得通过 | 2023年 2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
九届二次监事会 | 4月16日 | 通讯表决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3、《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4、《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5、《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议案获得通过 | 2023年 4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
九届三次监事会 | 4月20日 | 通讯 表决 | 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议案获得通过 | 2023年 4月21日 | 巨潮资讯网,《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
九届四次监事会 | 6月14日 | 通讯 表决 | 1、《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议案获得通过 | 2023年 6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
2、报告期内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的情况
监事姓名 | 具体职务 | 应出席 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倪根元 |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 9 | 1 | 8 | 0 | 0 | 否 |
杨方斌 | 监事 | 9 | 1 | 8 | 0 | 0 | 否 |
井道权 | 监事 | 8 | 1 | 7 | 0 | 0 | 否 |
周雪凤 | 监事 | 9 | 1 | 8 | 0 | 0 | 否 |
顾少华 | 职工监事 | 8 | 1 | 7 | 0 | 0 | 否 |
庞泉方 | 职工监事 | 1 | 1 | 0 | 0 | 0 | 否 |
陈 建 | 监事 | 1 | 1 | 0 | 0 | 0 | 否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1、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对公司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均符合规定;公司已建
九届五次监事会 | 8月9日 | 通讯 表决 | 1、《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议案获得通过 | 2023年 8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
九届六次监事会 | 9月27日 | 通讯 表决 | 1、《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盛虹石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议案获得通过 | 2023年 9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
九届七次监事会 | 10月27日 | 通讯表决 | 1、《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议案获得通过 | 2023年 10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第九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
九届八次监事会 | 11月29日 | 表决 | 1、《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议案获得通过 | 11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
4、收购或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报告期发生的收购资产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收购资产事项符合公司利益,未发现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5、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原则,未发现有损害非关联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6、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报告期公司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报告期内上述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有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7、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报告期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善,人员配备齐全到位,各个内控制度均得到了有效地贯彻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维护股东的利益,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