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章颖薇、崔丽丽、温建北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章颖薇、崔丽丽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2024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朱爱萍、崔丽丽、温建北三名成员组成,其中朱爱萍、崔丽丽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
上述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且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相关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证券代码: 60318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对上述事项形成书面审阅意见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对上述事项形成书面审阅意见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对上述事项形成书面审阅意见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评价,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委托,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监督部门工作计划,并督促内部审计监督部门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提出指导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期间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会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及估计变更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2023年度,公司在现有内部控制制度框架下,进一步加强内控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运作,保障公司经营活动有序进行,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权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
(五)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相关方保持了及时、有效的沟通,并积极协调各方工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按照既定的时间和计划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监督与评估,指导了公司内部审计监督部门工作,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积极协调了管理层、内外部审计监督部门(机构)的沟通,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相关规定,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6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朱爱萍、 崔丽丽、温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