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4-021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东方盛虹 | 股票代码 | 000301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王俊 |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登州路289号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研发大楼西楼 | ||
传真 | 0512-63552272 | ||
电话 | 0512-63573866 | ||
电子信箱 | jun.wang@jsessh.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全球领先、全产业链垂直整合并已深入布局新能源、新材料业务的能源化工企业。公司在新能源、新材料、石油炼化与聚酯化纤领域深耕多年,具备多样化的烯烃制取工艺,逐步形成了一个全产业链垂直整合的化工综合体。依托炼化一体化、醇基多联产、丙烷产业链项目构建的“大化工”综合化学原材料供应平台,向新能源、新材料、电子化学、生物技术等多元化产业链条延伸的“1+N”产业布局。
从产业链上下游关系来看,上游的炼化板块是下游聚酯化纤产业、新材料产业的基础原材料保障平台。盛虹炼化1600万吨/年的炼化一体化项目所产出的乙烯、丙烯、PX、苯、醋酸乙烯、乙二醇、苯酚、丙酮等石化原料,基本可以满足下游PET、聚酯化纤、丙烯腈、环氧乙烷、EVA、环氧丙烷等产品的原料需求。
公司目前拥有16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装置、240万吨/年的甲醇制烯烃(MTO)及70万吨/年的丙烷脱氢(PDH)装置,实现了“油头”“煤头”与“气头”三种烯烃制取工艺路线的全覆盖。通过“油、煤、气”差异化、多样化的原料来源布局,使得公司在成本综合控制、应对周期波动风险、新产品研发及下游高端石化产品的工艺路线选择等方面拥有了更多的选择性和可能性;充分发挥规模经营优势,降低行业周期性波动造成的经营风险,更好地实现抗周期、跨周期稳健发展。
“1+N”发展战略规划下的产业链矩阵图
(1)炼化业务
盛虹16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作为公司“1+N”战略产业布局的核心原料供应平台,于2022年12月顺利打通全流程并全面投产。项目拥有目前国内单体规模最大的常减压装置,加工能力1600万吨/年,主要产品包括110万吨/年乙烯,280万吨/年对二甲苯,190万吨/年乙二醇,30万吨/年醋酸乙烯,40/25万吨/年苯酚/丙酮等基础化工产品。
(2)新能源新材料业务
斯尔邦石化是公司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经营主体。目前已形成乙烯、丙烯及其衍生精细化学品协同发展的多元化产品结构,拥有甲醇制烯烃产能(MTO)240万吨/年,系全球单套最大的醇基多联产装置;丙烷脱氢装置(PDH)产能70万吨/年;同时拥有104万吨/年丙烯腈、30万吨/年EVA、34万吨/年MMA、30万吨/年EO及其衍生物等精细化工产品。报告期内,随着斯尔邦石化第四期26万吨丙烯腈装置投产,丙烯腈总产能跃居全球首位;同时,斯尔邦石化也是EVA行业的龙头企业。
(3)聚酯化纤业务
公司分别在苏州和宿迁建立化纤生产基地,拥有涤纶长丝产能355万吨/年。产品以差别化DTY为主。其中,再生聚酯纤维产能55万吨/年,位居全球首位。公司根植错位竞争战略,主攻超细纤维、差别化功能性纤维的开发和生产,被誉为“全球差别化纤维专家”。公司牵头成立国家级的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建成拥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世界领先的生物基PDO单体、PTT纤维和循环再利用聚酯纤维产业链。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190,214,802,161.82 | 166,511,713,405.78 | 170,778,159,185.70 | 11.38% | 132,002,543,178.75 | 135,764,204,179.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5,451,093,147.62 | 35,700,833,600.61 | 36,302,893,877.81 | -2.35% | 27,614,534,539.34 | 27,951,547,135.56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140,439,738,058.63 | 63,822,315,669.45 | 63,872,900,064.79 | 119.87% | 51,722,179,697.92 | 52,490,825,484.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17,031,594.87 | 548,162,571.15 | 611,000,794.98 | 17.35% | 4,543,604,009.84 | 4,656,609,375.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17,093,480.12 | 85,069,376.89 | 85,069,376.89 | 155.20% | 1,235,554,998.71 | 1,276,318,116.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42,940,306.17 | 1,390,759,281.02 | 1,741,736,080.88 | 379.00% | 5,333,711,092.94 | 5,632,829,654.8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09 | 0.10 | 10.00% | 0.76 | 0.7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08 | 0.09 | 22.22% | 0.73 | 0.7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8% | 1.88% | 2.07% | 减少0.09个百分比 | 17.11% | 17.50%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29,547,000,907.36 | 36,386,746,558.11 | 37,742,983,591.35 | 36,763,007,001.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37,641,929.25 | 993,152,260.81 | 804,890,370.74 | -1,818,652,965.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97,445,483.31 | 862,210,218.19 | 493,202,669.31 | -1,835,764,890.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 2,461,604,116.83 | 5,484,804,522.75 | -1,347,785,881.82 | 1,744,317,548.41 |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 □否系本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所致。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13,52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3,29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1.87% | 2,768,225,540 | 0 | 0 | |||||||
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92% | 1,052,404,479 | 1,052,404,479 | 0 | |||||||
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06% | 334,821,428 | 0 | 0 | |||||||
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境外法人 | 4.19% | 277,000,000 | 0 | 0 | |||||||
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86% | 122,662,170 | 0 | 0 | |||||||
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46% | 96,596,800 | 0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36% | 89,809,775 | 0 | 0 |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东方盛虹第二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1.25% | 82,522,600 | 0 | 0 |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东方盛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第三期2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0.99% | 65,657,432 | 0 | 0 | |||||||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元宝1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96% | 63,756,084 | 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属于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一致行动情况。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元宝1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63,756,084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票63,756,084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 121,662,170 | 1.84% | 1,000,000 | 0.02% | 122,662,170 | 1.86% | 0 | 0.00% |
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12,596,800 | 0.19% | 84,000,000 | 1.27% | 96,596,800 | 1.46% | 0 | 0.00%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96,596,800 | 1.46% |
连云港博虹实业有限公司 | 退出 | 0 | 0.00% | 59,123,847 | 0.89% |
注:连云港博虹实业有限公司未参与转融通业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注: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3.13%(包括持有公司发行的GDR份额)。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盛虹转债 | 127030 | 2021年03月22日 | 2027年03月21日 | 499,768.05 | 注 |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完成“盛虹转债”第二年付息。 |
注: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到期赎回价为108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出具了“联合〔2023〕3619号”《信用评级公告》,通过对公司主体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确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
,“盛虹转债”信用等级AA
+
,评级展望为稳定。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81.34% | 78.72% | 2.6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21,709.35 | 8,506.94 | 155.20%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6.71% | 4.58% | 2.13% |
利息保障倍数 | 0.7718 | 0.5666 | 36.22% |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缪汉根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