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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积极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4月25日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计划及接受实际控制人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11、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7月20日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8月9日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8月23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9月19日1、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10月23日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2023年度公司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11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2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运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检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5、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6、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7、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80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0.2万股。

8、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402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402万股。

9、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的意见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已完成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相应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同意将授予价格由12.46元/股调整为12.23元/股。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计划及接受实际控制人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意见监事会认为: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唐龙先生、周艳女士无偿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顺利取得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满足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11、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唐源智控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能够有效激发唐源智控核心经营管理团队的创新创业精神,有利于增强各方凝聚力,促进唐源智控的快速发展,符合公司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

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3、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意见

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潘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毕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4、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1元人民币的交易价格对成都唐源智控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同比例现金增资。本次增资前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监事会认为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坚持主业,创新发展”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可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5、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与佘朝富先生在南京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贴近目标客户,提升市场开发能力和服务能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能够充分调动核心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升凝聚力。

16、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2023年度,公司能够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三、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内控体系运行情况、重大事项决策及进展情况、董事和高管的履职情况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紧密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正确行使监事会的职能,并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公司监事会成员将通过参加各类培训及交流活动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广泛调研集思广益,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公司对外投资、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等事项关系到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存在

重大影响。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上述重大事项的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风险及时提示,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

(三)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完善监事会工作和运行机制,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董事会,参加股东大会,继续加强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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