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源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唐源电气使用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7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1,5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5.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9,17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9,111,700.0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058,3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8月20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XYZH/2019CDA60289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且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项目 | 金额(元) | 备注 |
募集资金净额 | 350,058,300.00 | |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14,567,750.77 | 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244,981,451.03 | |
减:补充营运流动资金 | 100,000,000.00 | |
减:手续费支出 | 8,208.28 | |
加:利息收入 | 1,489,613.56 | |
加:理财产品收益 | 10,046,993.49 | |
2022年末募集资金余额 | 2,037,496.97 |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项目 | 金额(元) | 备注 |
募集资金年初净额 | 2,037,496.97 | |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2,037,749.84 | |
减:手续费支出 | 75.80 | |
加:利息收入 | 328.67 | |
加:理财产品收益 | 0.00 | |
年末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
其中:活期存款 | 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
订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2019年8月30日,公司和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岷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城根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职责履行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元) | 备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岷江支行 | 51050186083600004394 | 0.00 | 已销户 |
(三)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年度无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
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信永中和对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XYZH/2024CDAA5F0051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唐源电气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唐源电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查阅银行账单核对等多种方式对唐源电气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中介机构相关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以便了解实际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唐源电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50,058,3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37,749.8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1,586,951.6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与高端技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180,168,300.00 | 180,168,300.00 | 2,037,749.84 | 191,706,258.75 | 106.40% | 2022年 9月30日 | 注1 | 注1 | 否 |
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69,890,000.00 | 69,890,000.00 | - | 69,880,692.89 | 99.99% | 2021年 9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 100,000,000.00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50,058,300. | 350,058,300. | 2,037,749.84 | 361,586,951. | —— | —— | —— | —— |
00 | 00 | 64 | ||||||||
合计 | —— | 350,058,300.00 | 350,058,300.00 | 2,037,749.84 | 361,586,951.64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公司无超募资金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2020年,受外部及宏观环境影响,使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有所延缓,公司结合“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变更,由2020年9月30日变更为2021年9月30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对以上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变更进行了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2、“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与高端技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土建和房屋装修原材料价格变化较大,土建和装修实际发生费用将超过预算金额,又因2020年宏观环境的影响,使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有所延缓。 为推动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更好地实施该募投项目,切实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审慎研究后拟调整“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与高端技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内部科目金额并延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期限至2022年9月30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经过近几年的持续快速发展,公司现有场地已无法满足公司募投项目“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需求,为推动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更好地实施该募投项目,切实保障股东利益,公司拟将“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实施地点进行部分变更,具体变更事项如下: 本次拟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355号西部智谷A1区”和“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433号西部智谷A2区”两个地点变更为“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355号西部智谷A1区”、“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433号西部智谷A2区”和“成都市武科西四路99号”三个地点,即新增实施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99号”,变更后新增的实施地点为公司拟新租赁的场地,其中变更后的后两个实施地点的场地租赁费由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后续若需履行相关备案、环评手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对以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进行了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9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与高端技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4,567,750.77元。2019年9月6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出具《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8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19CDA60296)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予以审核确认。公司2019年9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567,750.77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予以注销。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 无 |
注1: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与高端技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额大于承诺投资额,主要系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取得的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继续投入该项目所致。根据《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述,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与高端技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新增年均销售收入20,000.00万元,年新增利润总额6,514.45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9月转固,本报告期该项目累计产生销售收入33,835.31万元和利润总额9,948.27万元。注2: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李学军
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杨会斌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