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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789 证券简称:唐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8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31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2月4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1年2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1年2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2年2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22年4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22年5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日为2022年5月13日,归属股票数量65.9340万股,归属人数为81人。

(十)2023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2023年5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限

制性股票的归属日为2023年5月25日,归属股票数量70.2万股,归属人数80人。

(十二)2024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关于调整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说明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2日实施完毕,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84,130,3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1、调整方法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调整:

Q=

Q

×(1+n)

其中:

Q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2、调整结果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数量=225.00×(1+0.3)=292.50万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数量=19.08×(1+0.3)=24.804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1、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调整:

P=

P

÷(1+n)其中:

P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派息的调整:

P=

P

-V其中:

P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调整结果

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12.23-0.325)÷(1+0.3)≈9.16元/股(向上取整)。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相关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全体监事认为: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调整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四)《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和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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