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对公司的《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后发表以下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的。
3、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董事(签名)
利虔 | 刘宇晶 | 赵凌阳 |
李文然
李文然 | 张颖 | 陈巧 |
朱慧婷
朱慧婷 | 时现 | 何壮坤 |
全体监事(签名)
王丹丹 | 周真 | 张金凤 |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邵妍 | 罗桓 | 郝光涛 | ||
李元波 |
签署日期: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