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股份”“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现行薪酬制度,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内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岗位及职务领取基本薪酬,年末对其履职情况和年度实际业绩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年度绩效薪酬;独立董事或不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外部董事按每月10,000元(含税)发放津贴。
经核算,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金发放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黄斌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50.00 | 否 |
张宇星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48.00 | 否 |
HUA RUN JIE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现任 | 48.00 | 否 |
沈保卫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48.00 | 否 |
费新毅 | 董事 | 现任 | 35.00 | 否 |
沈贤峰 | 董事 | 现任 | 48.00 | 否 |
叶小杰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00 | 否 |
马元兴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00 | 否 |
陈玉敏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00 | 否 |
仇雪琴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0.00 | 否 |
李明波 | 副总经理 | 现任 | 31.60 | 否 |
朱会俊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43.80 | 否 |
李锋宝 | 监事 | 现任 | 45.00 | 否 |
胡道义 | 监事 | 现任 | 26.30 | 否 |
合计 | -- | -- | 469.70 | -- |
二、2024年度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
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3、薪酬方案
(1)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内部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岗位及职务领取基本薪酬,年末根据其履职情况和年度实际业绩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年度绩效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或不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外部董事发放津贴每月10,000元(含税);
(3)不在公司任职且其任职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外部董事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4)不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津贴。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或津贴按月发放,其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人员年度绩效薪酬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所变动;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发放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认真核查,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是依据公司现行薪酬制度,根据董事及高管的履职情况、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以及目标绩效考核确定的,薪酬发放程序合法、合规、合理有效。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方案是依据公司的规模、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兼顾了激励与约束机制,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推动公司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