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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图新科: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王清刚先生、崔华强先生、陈爱民先生(2023年9月20日换届时已离任)、李云钢。其中会计专业人士王清刚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如下:

序号会议召开时间委员会届次审议的议案
12023年4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1.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4.审议《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5.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6.审议《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8.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9.审议《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0.审议《关于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暨2023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2023年8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2023年9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审议《关于董事长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42023年10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审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为规范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审核各项工作制度,实地调研、现场座谈、与公司外聘审计机构沟通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对公司内控制度健全、内控有效性进行持续监督。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报错的情况。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审计委员会还听取了2023年度主要经营状况和年度审计最新进展情况的汇报,并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有关事项进行有效沟通,督促审计机构严格落实审计计划。经审阅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也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有关信息披露部门及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则的要求做好了信息披露工作,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职责。

(三)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2、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天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审计人员具备审计工作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有关职业证书,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也未有除了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天健和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3、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报告期内,在全面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审计计划执行,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成果并对内部审计提出的问题发表了指导性意见,促进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通过不定期见面会或其他沟通方式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沟通、交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提高审计效率,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发挥监督功能。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王清刚、崔华强、陈爱民、李云钢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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