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智微智能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拟租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郭旭辉先生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座13楼1301、1302、1303、1305、1306、1307室的房产用于公司办公,2023年度上述业务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不含税320.05万元;拟租赁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袁烨女士位于北京市科贸大厦1821室用于北京办事处办公,2023年度上述业务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不含税103.04万元,预计2024年度与两位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不超过423.09万元。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郭旭辉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袁烨女士系前述不动产产权所有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袁微微女士系郭旭辉先生配偶,系董事、副总经理袁烨女士胞姐,均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房屋 租赁 | 郭旭辉 | 承租 房屋 | 市场定价 | 320.05 | 0 | 320.05 |
房屋 租赁 | 袁烨 | 承租 房屋 | 市场定价 | 103.04 | 0 | 103.04 |
合计 | 423.09 | 0 | 423.09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房屋 租赁 | 郭旭辉 | 承租 房屋 | 320.05 | 350.00 | 24.67% | -8.56% |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
房屋 租赁 | 袁烨 | 承租 房屋 | 103.04 | 110.00 | 7.94% | -6.33% | |
合计 | 423.09 | 460.00 | 32.61% | -8.02%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人1:
1.基本情况姓名:郭旭辉;身份证号:320114********0918;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郭旭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单独持有公司30.58%的股份,与其配偶袁微微女士合计持有公司70.64%的股份。3.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关联人2:
1.基本情况
姓名:袁烨;
身份证号:340104********1528;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袁烨女士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袁微微女士胞妹。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租赁1:
公司关联租赁是由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房屋租赁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查询中原地产等第三方房产中介机构发布的房产租赁信息,关联方的房产所在大厦的月租金约为150.00元/平方米,周边同类型大厦的月租金约为
140.00至160.00元/平方米,公司关联租赁价格系参考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确定,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对公司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关联租赁2:
公司关联租赁是由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房屋租赁主要用于北京办事处办公使用。经查询远行地产等第三方房产中介机构发布的房产租赁信息,关联方的房产所在大厦的日租金约为6.50元/平方米,周边同类型大厦的日租金约为6.50至7.00元/平方米,公司关联租赁价格系参考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确定,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对公司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业务活动范围,交易价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各相关因素,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利益输送,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