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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禾田: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78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33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人

2023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0.01亿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包括审计意见类型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2、年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2023年度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三)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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