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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大催化: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4-010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城南工业园区经五路8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邬学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监事孙昶扬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外,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依法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监事会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增加公司收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9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的展期),具体商业银行、公司实际融资额度、融资方式、融资利率及融资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综合授信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期限内,各银行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公告编号:2024-02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鉴证与核查,出具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公司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均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本议案公司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均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拟进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

2024-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情况编写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更正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公司存货跌价计提不充分以及对贸易类收入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核算的影响,公司原定期报告中存货跌价及营业收入等数据计算有误,公司对已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相关内容进行更正。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更正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法改为净额法核算的影响,公司原定期报告中存货跌价及营业收入等数据计算有误,公司对已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相关内容进行更正。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更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公司存货跌价计提不充分以及对贸易类收入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核算的影响,公司原定期报告中存货跌价及营业收入等数据计算有误,公司对已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内容进行更正。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经审慎审查,公司对前期财务报表差错予以更正。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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