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103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70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82人;
6、2022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159家,收入总额人民币
1.37亿元。涉及主要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要求,中汇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汇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