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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大催化: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103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70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82人;

6、2022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159家,收入总额人民币

1.37亿元。涉及主要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审计时间节点、会计审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的变化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计关注的问题、审计初步数据利润变动情况及影响因素、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的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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