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为被保险对象,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为优化公司治理,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有效地行使职责,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一、投保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招标审批价格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
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授权期与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一致,并在授权期内于保险合同期满之前或届满时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可帮助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职尽责。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