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电化”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9号文核准),公司向11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521,73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6.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7,999,985.30元,坐扣承销费、保荐费8,30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519,699,985.30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扣除律师费、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1,330,000.00元(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8,369,985.30元。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各项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545,094.34元,与前述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518,915,079.6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1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 目 | 序号 | 金额(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51,891.51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8,382.85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B2 | 19,568.36 | |
利息收入净额 | B3 | 72.68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0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C2 | 4,016.24 | |
利息收入净额 | C3 | 3.26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8,382.85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D2=B2+C2 | 23,584.60 | |
利息收入净额 | D3=B3+C3 | 75.94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0 | |
差异 | G=E-F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5月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西电化”)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0年5月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公司期初存在的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已于本年度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万元) | 备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河西支行 | 43050163630800000269 | - | [注] |
合 计 | - | - | - |
[注]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河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23年4月公司将该项目结
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该专户余额为0,该专户已于2023年8月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及靖西电化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290,615,190.93元。
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1,187,925.3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1,187,925.34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万元)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万元) | 截至2020年4月20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元) | 本次置换金额(元) |
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 | 25,254.97 | 24,917.70 | 278,604,265.59 | 249,177,000.00 |
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 | 7,182.30 | 7,182.30 | 9,566,645.34 | 9,566,645.34 |
湘潭电化年产2万吨高纯硫酸锰生产线建设项目 | 8,300.00 | 8,300.00 | 401,000.00 | 401,000.00 |
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 | 12,400.00 | 12,400.00 | 2,043,280.00 | 2,043,280.00 |
合 计 | 53,137.27 | 52,800.00 | 290,615,190.93 | 261,187,925.34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2-455号),申
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归还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明
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0年7月使用了11,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于2020年8月使用了8,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合计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5,000万元于2021年6月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4,000万元于2021年7月2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2023年度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因高纯硫酸锰主要领域需求发生变化,未来需求大幅增长的预期存在不确定性,且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项目经济效益、发展前景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湘潭电化年产2万吨高纯硫酸锰生产线建设项目”和“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19,561.58万元(实际金额为19,568.36万元,含利息收入,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4,012.98万元(实际金额为4,016.24万元,含利息收入,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技术研发等日常生产经营。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与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其他生产线按照最终成品型号确认相关生产成本,未单独核算效益。
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与公司积极拓展新能源电池材料的发展战略紧密相关,将进一步促进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的基础研究和产业化的无缝对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从而提高盈利水平,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2-295号),认为湘潭电化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湘潭电化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湘潭电化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郑志强 | 胡楚风 |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1,891.5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16.2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016.24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967.45[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3,584.6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5.45%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 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 | 否 | 24,917.70 | 24,917.70 | 24,917.70 | 100.00 | 2019年2月28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 | 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 | 是 | 7,182.30 | 3,220.72 | 3,220.72 | 100.00 | 2022年6月17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 | 湘潭电化年产2万吨高纯硫酸锰生产线建设项目 | 是 | 8,300.00 | 40.10 | 40.1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4 | 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 | 是 | 12,400.00 | 204.33 | 204.3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23,508.66 | 4,016.24 | 23,584.6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52,800.00 | 51,891.51 | 4,016.24 | 51,967.4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无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52,800.00 | 51,891.51 | 4,016.24 | 51,967.45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靖西电化年产2万吨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与靖西电化其他生产线按照最终成品型号确认相关生产成本,未单独核算效益。 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与公司积极拓展新能源电池材料的发展战略紧密相关,将进一步促进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的基础研究和产业化的无缝对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从而提高盈利水平,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湘潭电化年产2万吨高纯硫酸锰生产线建设项目和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已终止,未产生经济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因主要领域需求发生变化,高纯硫酸锰未来需求大幅增长的预期存在不确定性;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项目经济效益、发展前景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湘潭电化年产2万吨高纯硫酸锰生产线建设项目”和“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已以自有资金投入290,615,190.93元。2020年5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 |
集资金261,187,925.3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1,187,925.3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2-455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0年7月14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0年7月使用了11,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于2020年8月使用了8,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1年7月2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7,182.3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为3,220.72万元,二者差异系公司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调整了部分建筑架构,优化了项目实施方案;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管控和监督,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该项目于2021年至2022年获得政府专项资金合计768.00万元,在优先使用政府专项资金的情况下减少了募集资金支出。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均已结束,相关账户均已注销,节余资金已转入公司其他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募集资金总额之间的差异系利息收入。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补充流动资金 | 湘潭电化年产2万吨高纯硫酸锰生产线建设项目 | 8,259.90 | 8,271.07 | 100.1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补充流动资金 | 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 | 11,287.18 | 11,297.29 | 100.0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补充流动资金 | 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 | 3,961.58 | 4,016.24 | 4,016.24 | 101.3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 计 | - | 23,508.66 | 4,016.24 | 23,584.60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因主要领域需求发生变化,高纯硫酸锰未来需求大幅增长的预期存在不确定性;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项目经济效益、发展前景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7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湘潭电化年产2万吨高纯硫酸锰生产线建设项目”和“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19,561.58万元(实际金额为19,568.36万元,含利息收入,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司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调整了部分建筑架构,优化了项目实施方案;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管控和监督,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公司研究院项目于2021年至2022年获得政府专项资金合计768.00万元,在优先使用政府专项资金的情况下减少了募集资金支出。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4,012.98万元(实际金额为4,016.24万元,含利息收入,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技术研发等日常生产经营。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