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现将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的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3年度对各项资产共计提减值损失1,332.53万元,其中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31.79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00.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 项目 | 2023年度计提金额(元) |
资产减值损失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277,900.56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39,981.31 | |
信用减值损失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810.2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0,580,541.07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26,112.76 | |
合计 | -13,325,345.90 |
注:上表计提的减值损失以负数填列。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
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项目 |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 账龄组合 | 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法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00 | 5.00 |
1至2年 | 10.00 | 10.00 |
2至3年 | 30.00 | 30.00 |
3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二)本次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325,345.90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减少13,325,345.9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减少【】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