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业绩实现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区域及同行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拟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评定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2)独立董事:公司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7.2万元/年(含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所在的岗位及所担任的职位领取相应的薪酬;如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位的,不领取薪酬(津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水平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