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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

报告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的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就本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届次召开时间议案内容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2月14日1.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3月29日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
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4月26日1.审议《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5月8日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8月29日1.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9月23日1.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10月16日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10月25日1.审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2023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决策和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经营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2023年度内,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会计报表相关的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会计报表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监事会对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签订保密协议,严格控制和防范未披露信息外泄,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7)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能有效执行,公司在2023年度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做好了信息披露工作。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积极参与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法律金融知识,不断提升监督技能,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己任,继续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各项工作,防范经营风险,推动公司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科学管理、规范运作,保障公司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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