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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德: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大华审字[2024]00000463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6,326,989.1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208,883.46元,公司未分配利润1,650,739,229.52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6,302,277.42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盈余公积金9,630,227.74元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06,944,713.71元。

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16,689,05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5,000,000股后的611,689,055股为基数,向享有收益分配权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8,935,124.4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本预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以实施2023年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000,000股后为基数,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资金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

期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较好地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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