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2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慧斌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章制度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政策修订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程序合法、有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