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并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除上
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 影响金额(元) | 备 注 |
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4,548,749.7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7,688,416.12 | |
盈余公积 | 296.74 | |
未分配利润 | -2,024,667.46 | |
少数股东权益 | -1,115,295.67 | |
2022年度利润表项目 | ||
所得税费用 | 2,891,978.8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776,683.19 | |
少数股东损益 | -1,115,295.67 |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