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章勇坚先生、吕岩女士、林明波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章勇坚先生、吕岩女士、林明波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独立性自查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综上,公司所有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在任职期间不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