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送出,并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北辰时代大厦9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战丽娜女士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合规。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了各项工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广大员工的利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一致,调整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个人绩效评价结果等原因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宜,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要求。
除因离职等原因丧失激励对象资格而不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人员外,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与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发布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资格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报告。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