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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元绿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积极推动公司法人治理机制的完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工作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坚持对全体投资者负责的原则,忠实履行董事会职责,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

2023年,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紧跟产业发展的格局,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理念,坚定全产业链发展战略。在夯实原有硅料、硅片产业的基础上,成功完成N型电池和组件的落地量产,实现公司战略升级,全产业链战略保障了全流程的稳定可靠与高效联动,让“高效光伏”贯穿于产品制造的每一个环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59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8亿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93.82亿元。

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人员组成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聘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总人数三分之一。

2023年9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赵俊武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于2023年9月20

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吉卫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15次董事会,共审议了57项有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召开届次议案内容表决情况
2023年2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通过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签订单晶硅片销售合同的公告》通过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通过
2023年3月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子公司签订单晶方棒、单晶硅片销售合同的议案》通过
《关于子公司签订单晶硅片销售合同的议案》通过
2023年3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通过
2023年3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通过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通过
2023年4月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通过
《关于制定<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通过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通过
《关于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通过
《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通过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6GW光伏组件项目的议案》通过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通过
2023年4月第四届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通过
14日第七次会议
2023年4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通过
《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通过
《关于计提公司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通过
《关于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通过
《关于预计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通过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通过
《关于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通过
2023年5月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通过
2023年5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向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议案》通过
2023年5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通过
《关于向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通过
2023年8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通过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的议案》通过
2023年9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通过
2023年10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通过
2023年11月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通过
2023年11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通过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其中4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共审议了22项有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召开届次议案内容表决情况
2023年3月13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通过
2023年4月3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通过
2023年4月21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通过
《关于制定<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通过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通过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6GW光伏组件项目的议案》通过
《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通过
2023年5月17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通过
《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通过
《关于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通过
《关于预计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通过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通过
2023年9月20日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通过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通过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设定的职权规范运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2次战略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5项议案。独立董事分别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了解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和生产情况,在审核各项议案的过程中,均结合行业整体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论证,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因素,积极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2023年,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公司稳步有序地推进了股权激励、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工作。

(六)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议案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重要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

(七)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内幕信息的安全。

(八)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的管理工作,除规定的信息披露途径外,公司还提供多渠道、全方位的投资者关系服务,包括开展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

企业邮箱、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互动,耐心倾听投资者的心声和建议,积极向市场传递公司核心价值和发展逻辑,促进公司与市场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三、2024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筹划公司经营计划以及投资方案,对各类重大事项进行审慎决策,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并接受股东大会监督,加强公司治理能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针对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颁布或修订的各项法规文件,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深入研究,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控信息披露风险。同时董事会加强董事履职培训,继续提升董事会履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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