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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

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2700255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2023年度共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4,273,568.9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瑞茂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基于对股东投资给予合理回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考虑,在兼顾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的基础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拟订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扣除瑞茂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579,400股后的余额1,078,048,06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7,024,325.76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公司加上回购股份支付资金13,112,274.74元(不含交易费用)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10,136,600.50元,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7.43%(本公告涉及币种均为人民币)。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监事会意见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和合规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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