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9.6万元(税前);其他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