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岭种业2023年度盈利预测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岭种业2023年度盈利预测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就金岭种业2023年度盈利预测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六届七次董事会议、六届六次监事会议,2022年2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张掖丰乐收购金岭种业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张掖丰乐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自然人金维波持有的内蒙古金岭青贮玉米种业有限公司(简称金岭种业)100%股权,支付对价为14,850.00万元。收购完成后,金岭种业成为张掖丰乐的全资子公司,金岭种业已于2022年2月2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3年4月,审计机构对金岭种业2022年度盈利预测承诺实现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金岭种业完成了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净利润1061.67万元。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张掖丰乐(甲方)与交易对方金维波(乙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协议中约定:
(一)业绩补偿义务人
本协议项下补偿义务人为本次交易对方,即标的公司现有股东金
维波。业绩补偿义务人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补偿义务。
(二)承诺净利润数
乙方承诺,金岭种业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实际净利润数(指经审计的金岭种业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税后净利润,该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为准)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1100万元、1200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
(三)净利润差异的确定
在业绩承诺期间,甲方将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聘请审计机构对金岭种业各年度实际净利润数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以确定在上述业绩承诺期间的各年度金岭种业实际净利润数。
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根据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结果确定。
(四)业绩承诺补偿
1、盈利补偿安排
若金岭种业在业绩承诺期间内任何一年的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当以现金方式补偿。
如发生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乙方需进行现金补偿。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100%]×本次交易价格–乙方已补偿金额 。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乙方在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补偿和期末减值补偿中承担补偿责任的上限,合计不超过乙方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
的全部现金交易价款。 甲方有权优先以尚未支付的交易价款抵消乙方对甲方的补偿金额,不足部分乙方继续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如补偿金额低于甲方尚未支付的交易价款,则抵消后的差额,张掖丰乐按协议约定继续支付。
2、盈利补偿方式
在上述利润补偿期间每年度结束后,经审计机构审计,若标的公司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的100%,由张掖丰乐计算出业绩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并书面通知其向张掖丰乐支付其当年应补偿的现金金额。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10日内以现金(包括银行转账)方式将应补偿现金金额支付给张掖丰乐。
三、盈利预测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蒙古金岭青贮玉米种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5012号),金岭种业2023年度业绩承诺金额为1,100.00万元,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113.27万元,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0.3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112.92万元。
金岭种业完成了2023年度业绩承诺。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