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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24-015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兴财光华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22层A24

(5)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6)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兴财光华从业人员总数3,091人,其中合伙人183人,注册会计师824人;注册会计师中3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2022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100,960.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8,394.4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1,145.89万元。2023年出具上市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客户数量91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0,133.00万元,资产均值159.39亿元。主要行业分

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3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20,449.05万元。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5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审计项目合伙人:汤洋,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加入中兴财光华,从事证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海龙,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3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拟签字会计师:陈维维,2020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加入中兴财光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

拟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及拟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中兴财光华拟收取的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并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20万元。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中兴财光华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其在诚信状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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