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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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2023年度履职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成立于2013年11月,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216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716人。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1家,涉及的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批发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等,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15,466.65万元。2023年审计与本公司同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13家。
2、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要求,中审众环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
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总体评价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审众环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